第097章(6)(第2/2页)

次的事后,巫丹去了香港,到底是环球旅游,还是一直呆在那个半岛,林志国并不清楚。他能想象,巫丹出境这件事,肯定不是巫丹自己的主意,而是赵德良的授意。就算巫丹留在境内,纪检部门也不可能拿她做什么文章。如今这个时代,作风问题与贪腐无关,仅仅只是个人生活作风以及观念问题。两性关系,早已经成为一种资源,成为一种置换手段。几年来,全国出了几个著名的女贪官,一个比一个漂亮优稚,经历也出奇的一致,最初都是很底层,别是干部身份,就连国营身份都不是,可在很短时间内,不仅转了干,而且平步青云。有一层始终未曾公开报道,她们的权力从何而来?很简单,拿身体置换得来的。至于在其他领域,比如演艺圈,比如商界,这种资源置换,就更加普通平常。正因为如此,潜规则,成为一个最为流行的词。另一方面,潜规则实际早已经成为显规则,谁都知道是这么回事,谁都不会拿这类事去做文章。

数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公约数。如果分子和分母具有共同的约数,这个数便可以从分子和分母中同时约去,分数值不变。比如四分之二,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约数二,分子和分母同时除以二,变成了二分之一,数值完全一样,都是零点五。也有些时候,约数远远不止一个。

官场生态中,其实也存在一个生态公约数或者贪腐公约数。

个世纪七年代,某位官员如果有两性关系,那是一件大事,他的官职可能因此而罢免。因为那时有这类关系的官员很少,属于极个别现象,找不到公约数。到了二一世纪的今天,官员找情人包二奶,已经成了官场普遍现象,也因此成了公约数。

官场公约数远不止于此。比如反贪标准的制定,香港是零起点,所谓零起点,意指只要你贪污受贿一分钱一根针,那也是有罪的。因此,他们的反贪公约数是零。中国在这件事的标准并非刚性,而是弹性的。曾经的标准是五百元,后来涨到了五千元,最近据涨到了一万元。也就是,一万元以内,虽然也是**行为,但不够刑罚,一万零一元,就够刑罚了。这个一万元,就是反贪公约数。

正因为有了这个公约数,便派生出了更多的公约数。比如,这个一万元,到底是指现金还是等价物质也算?最初,人们的理解,肯定是包括等价物质的,后来,便将等价物质排除在外了,因为除了送汽车送房子之类,其他的物质,要较真起来,还真是一件麻烦事。你是按累计额度计算,还是一次性收受总额计算?如果累计的话,别人送你一包烟,算不算?如果送一包烟也算,那送一根烟算不算?假如送一根烟也算,怎么算,就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再反过来推,如果送一根烟不算,那么,送一盒烟算不算?如果送一根烟一盒烟都不算,那么,到底送多少烟才算?送一条?有的烟,你送一条,或许只有几块钱,但有些烟,你即使送一盒,也几甚至几百元。酒的标准计算就更加麻烦,一般的白酒,一斤可能只几元,一箱也只不过几元。但如果是一瓶五年的茅台,就是一千多元。

渐渐地,出现了一种弹性,那就是一次性送物或者受物,没有达到一万元,全都成了公约数。这种公约数一旦形成,普遍出现了送两条烟两瓶酒的礼尚往来。市场常销烟中,最贵的五六元一包,两条也才不到一千五。高档酒中,茅台已经属于天价,也只不过六七百元,两瓶,一千五左右。两条烟两瓶酒,值三千元,自然没有踩线。时间长了,这个标准开始松下来,送烟送酒等,均成了公约数。于是,有人开始整箱地送,而有些企业,恰好到了这一市场,开始生产高级烟高级酒,一瓶酒,三千五千,一包烟,一百两百。此时,再送两条烟两瓶酒,就万元。可这也是公约数。不仅送两条烟两瓶酒是公约数。就算你送一箱烟一箱酒,也成了公约数,一种变通的公约数。

公约数送出去,在许多官员的手里,却可以变成非公约数。一些政府的门前,有数不清的各种店铺,这些店铺都做一种生意,回收烟酒。一条烟,出厂价一千,市场价二千三四,商家按出厂价或者略高于出厂价回收,再按市场价售出,还能开发票。有些送礼的人,直接找这些店买烟买酒,真假不论,他们知道,这些烟酒是不会抽不会喝的,只是作为变现工具在这个渠道流转。店家贼精,知道这些烟会不断沿着这样的途径流通,便在面标暗记。一条烟便可得到一千百元现金,一箱烟就是九万。

当然,这些账是不能算了,一算就算出一个惊天大数来。换个角度,假若你不伸手,仅仅只是收点烟收点酒或者玩几个女人,公约数永远都是安全数。只有当你贪欲越来越大,伸手越来越频繁并且东窗事发之后,这些公约数,便成了法律文书的来源不明财产。你一个月卖几箱烟几箱酒.财产突然增加了许多万,一年下来,这类来源不明财产增加几百把万,对于很多官员来,完全是稀松平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