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第2/2页)

汪鼎臣的估计是正确的,龙晓鹏并没有将四个人押去守所,他的组也没有住酒店。一旦将陆敏等人押进守所,守所由公安局管理,必须履行正常的登记手续,想躲都躲不过去。住进酒店或者招待所?那也不行。如果只是一两个人,他完全可以用假身份证登记,而他的组有几个人,还有四个被限制自由的人,这样一群人住进旅馆一类场所,用假身份证绝对不行。用真身份证,自然是更不行,可能一个时之内,就被查到了。

有关这一点,龙晓鹏早已经考虑好了,他选择了一个极其特别的场所,不是黎兆平案专案组的人,根本想不到。这个地方,就是碧玺温泉酒店郑砚华的那三套别墅。龙晓鹏之所以选择那个地方。是因为他知道,那里基本没有住人。当初考虑从公安局借出黎兆林时,他就考虑关押,在这里,暗中做好了准备,悄悄地配了那三幢别墅的钥匙,又以郑砚华的名义,和酒店方面联系,表示自己要用几天。对于酒店来,这三幢别墅是郑砚华的,他们只是代管,既然龙晓鹏持有钥匙,又肯交钱,他们也就不再过问,只是很随便地登记了一下。

相对麻烦一点的是王雷。王雷知道这三幢别墅的业主情况,龙晓鹏不得不告诉王雷,他实在没有办法可想,就找了郑砚华,郑砚华非常支持他们的工作,没有丝毫犹豫,答应了。尽管如此,王雷还是觉得这件事有点怪。郑砚华在别墅里和陆敏幽会,被他们拍下了录像,使得两人不得不分手。现在,龙晓鹏竟然要用别墅来关押陆敏,郑砚华会爽快地答应?他脑子没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