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第2/2页)

唐占东说,小舟,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新闻出版局管的是正规出版单位。正规出版单位如果非法经营,或者打擦边球什么的,那好,新闻出版局正好可以管着你。管着你的刊号书号,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着你的领导任命。但是,对于根本不用刊号书号甚至根本没有出版资质的网站,他们能有什么办法?你找他们投诉?他们根本就不理,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嘛。我的书,被某个知名网站非法盗用,我投诉了很多次,一点用都没有。至于市场,他们所能做的,也就是要求出版单位向梁道批发的时候,发放悄售委托书,以便市场管理部门查验。

市场管理的职权在文化部门,可文化部门又有什么职权?他们的职权是查获非法出版物后,予以没收,并且按三到五倍罚款。他们去查零售市场?那些零售店,正版和盗版一起卖,就算查到一两本盗版,怎么处理?盗版书定价十元,罚五倍也就五十元,还不够他们喝矿泉水的。查二级批发市场?二级市场对他们那一套太熟了,连人员都熟,早就想好了对付的办法。二级批发商不会把非法出版物摆在台面上出售,都是藏在什么地方,熟悉的客户来了,就卖,若是有人来查,很短的时间内,立即转移。何况,那些市场管理人员和他们熟了,甚至关系很好,平常一起打牌一起喝酒,也不会真去查,上面下令要查,他们就找过去,收缴一点做做样子。这样的搞法,对非法经营,半点威慑都没有,反而让非法经营表面化。

唐小舟问,你们去举报呢?他们难道不管?

王昭说,他们也不是不管,你去举报,他们也会派人去查一下。去二级市场肯定是查不到,他们会告诉你,查过了,二级市场没有,书店也不敢卖,可能是地摊货。地摊是流动的,没法查。让你哭笑不得。

君卓说,还有比这个更离谱的。我的书,出版社已经查明了盗版厂。出版社就向当地的执法部门报案,你们绝对想不到,执法部门怎么回答的?他们说,我们办案经费有限,你们如果支持五万元办案经费,我们立即去抓人。打这个电话的时候,我在场。我们的执法部门原来不是在执法,而是在做生意赚钱。既然受损害者没法给他们钱,他们自然就向别的人收保护费去了。

谈了这么多,唐小舟也意识到,这事还真是麻烦。

这件事所体现的,恰恰是中国的行政现状,并非没有法律,也并非没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关键在于,其职能的底线在哪里?多头执法是一个问题,只对上司负责不对职责负责是另一个问题。有利的时候,大家都去争去抢去夺,没有利或者微利的时候,大家都退都躲。执法权成了一种生意,有人告来了?正好,请提供办案经费,正好可以充实小金库。没有人告?那更好,隔三岔五去收一收保护费,正好增加个人的收入。上面过问起来,每个部门都能振振有词,做了多少事,取得了多么辉煌的业绩,辉煌的背后,却是市场乱不堪,乱象生。不仅文化市场如此,其他市场更甚。

这一现象,唐小舟早就注意到了,也曾积极思考过,甚至有意作过一些研究调查。比如香港,他们的执法部门只有警察,警察的职权很广,同时也很窄,对于所有的违法行为,警察都有调查之责。警察如果没有把事情做好,有民众投诉,立即就要问责。在中国大陆,这一套是不是就不可行?恐怕并非如此。把工商局的部分执法职能,并入警察局,把技术监督局的部分执法职能并入警察局或者海关,甚至可以把城管全部并入警察局,在需要的情况下,扩大警种,像增加税警、铁路警一样,可以考虑增加工商警察,强化网警,同时严格限定职责,恐怕是解决的根本。

这话,唐小舟自然不能说。他也确实想为作家们做点事,于是对他们说,你们谈的情况,我基本已经了解。这些情况,有些涉及我们省,比如盗版悄售梁道管理,省里应该能够理顺。但也有些情况,与本省无关。比如盗版书商和非法印刷,我刚才也问过你们,你们说,在本省好像还没有发现。主要集中在河北山东两个省。还有网上盗版问题,也是两个方面,一是正规网站的盗版,一是黑网站的盗版。这两方面,都不涉及本省。所以,我在这里提一个建议,我们会找相关部门协调了解,比如找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等,然后向省委打一个报告,争取对本省文化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整顿。至于涉及外省的问题,我们会建议省里向北京提供报告。如果你们对网站提起诉讼,需要我们提供帮助的,我们一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