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8

如我所说,我舅舅时常邀请趣味相投的绅士们来访,共进晚餐,听我朗诵。

那次便是他宴客。

“今晚拾掇妥当些,莫德。”他对我说,那时我站在书房里扣着手套的纽扣。

“今晚有客人,霍陲,哈斯,还有一位年轻人,以前没来过的。我希望能雇他整理我们的藏画。”

我们的藏画。我舅舅单独辟有一间书房,数个橱柜,存放着他经年藏书时无心插柳汇集起来的黄色版画。他多次提过想请人整理装裱,但一直未寻到合适人选。这项工作,性情特别之人才可胜任。

他瞥见我的目光,噘起嘴唇。“霍陲还说有礼物给我们,一册未入索引的书。”

“那真是好消息,先生。”

我的回答也许乏味,但本身就是乏味之人的舅舅,并未察觉。他用手把眼前堆积的纸张分成并不平均的两摞。“好了,好了。嗯,让我看看……”

“我可以走了吗,舅舅?”

他抬起头,“敲过钟了吗?”

“敲过了,我相信敲过了。”

他从衣袋里掏出怀表放到耳边。有一把柄上缠着褪色丝绒的书房钥匙,在表后无声地晃荡。他说,“去吧,去吧,把老人家留在书堆里,自己去玩吧,不过,轻点声,莫德。”

“是,舅舅。”

我时常想知,他以为我会怎样度过我的闲暇时光?我想,他已太习惯于书中那个特殊世界,在那里,时间以奇怪的步伐推移,甚至停顿,因此他把我也想象成没有年纪的孩童。有时我也如此想象自己,仿佛又短又紧的裙子和丝绒裙带,像中国的小鞋,把我束缚在它们固定的形态中,让我无法跳脱。舅舅其时年不过五十,我却总以为他有着不变的年纪,就像凝在晕着颜色的琥珀里的苍蝇,静止无息,亘古不变。

他眯着眼研究故纸,我穿着软鞋,脚步极轻地走开。我回到我的房间,阿格尼丝在那儿。

她正埋头做着针线,看见我哆嗦了一下。你可知那样一个哆嗦是多么令脾性如我者气恼?我站着看她做针黹。她感觉到我的目光,开始发抖,针脚变得长而扭曲。最后我把针从她手里拿下,用针尖轻轻扎她的手,放开,又扎,往复六七次,直到她的手指关节间起了一片红色的针痕,和雀斑混成一片。

“今晚有绅士们到访,”我说,“有一个是新人。你觉得他会年轻、英俊吗?”

我满不在乎地说出这话,意在揶揄,我对此毫不在意,但她听见,却脸红了。

“我不知道,小姐。”她答道,眨着眼,扭转头,却没有抽出她的手,“也许吧。”

“你觉得会吗?”

“谁知道呢,有可能会吧。”

我仔细地打量着她,忽然有了个念头。

“如果他是,你会喜欢吧?”

“喜欢?小姐?”

“喜欢,阿格尼丝。我现在看得出来,你会喜欢的。要不要我告诉他怎么去你的房间?我不会在门后偷听的。我会用钥匙锁上门,不会有人打扰你们。”

“噢,小姐,您胡说什么啊!”

“胡说?过来,把手翻过来。”她照做了,我用力扎,“再说你不喜欢,我就扎你手心。”

她抽出手,放在嘴边吮吸,她哭了。她的眼泪,她吮吸着被我扎伤的嫩手的嘴,这景象让我心神不宁,继而烦恼,卒之厌倦。我任由她哭着,自己站在咯咯作响的窗边,看着在墙边斜斜下陷的草坪,看着远处的灯芯草和泰晤士河。

“你静一静好不好?”我说,她还在抽抽搭搭,“看看你这副样子!流泪,为了个男人!你难道不知道他不会好看,甚至不会年轻?你难道不知道吗,他们从来就不会!”

他却是既年轻,又英俊。

“理查德·里弗斯先生。”我舅舅介绍说。这名字听起来有些吉祥的意味,日后我会发现它的虚假,如他的戒指、笑容、举止一般的假。而当时,当我站在那客厅,他起身向我鞠躬,我有什么理由怀疑他的真假?他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身材比我舅舅高出几乎一英尺。他梳理并上了油的头发有点长,其中一缕滑脱出来,弯曲地垂在前额,他不断地用手拂开。他的手修长光滑,除了被烟熏黄的一根手指,可说是十分洁白。“李小姐。”他躬身向我行礼。那一缕头发跌下来,那熏黄的手指把它撩起,捋后。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我想是因为我舅舅的缘故,之前他一定已被霍陲先生提醒过。

霍陲先生是一个伦敦的书商和出版商。他来过布莱尔多次。他握着我的手吻了吻。他身后是哈斯先生,一个收藏家,我舅舅少时便结识的老朋友。他也握我的手,为的却是把我拉近他身边,吻我的脸颊。“亲爱的孩子。”他说。

我有好几次在楼梯上被哈斯先生吓着,他喜欢站在下面看我上楼。

“您近来可好,哈斯先生?”我说着,行了一个屈膝礼。

但我留意的是里弗斯先生。有一两次,当我转身面向他,我发现他也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似乎若有所思。他在度量我。或许他不曾以为我如此美貌,又或许,我不如传言中美貌,我不得而知。但是,当晚餐铃响,我来到舅舅身旁准备和他一起去餐桌边时,我见到里弗斯的犹疑,然后他选择了我身边的座位。我希望他没坐那里。我想他会继续观察我,我却不喜欢在进餐时被人观察。魏先生和查尔斯动作轻柔地在我们身边走动,为我们添酒,添进我的杯子,刻着M字母的水晶杯。食物盛放在餐盘上,仆人退下。我们有客人陪伴时,仆人不会在场,他们只在上菜时出现。在布莱尔我们钟鸣而食,跟做其他事一样。一顿绅士的晚餐,为时应是一个半小时。

那晚我们吃的是野兔汤,鹅肉,鹅皮焦脆,鹅骨粉红,我们在餐桌上传递着芥酱鹅内脏。霍陲先生吃了一块小小的肾,里弗斯先生吃的是心,他把盘子递到我面前,我摇了摇头。

“您不饿?”他轻声说,看着我的脸。

“你不喜欢吃鹅,李小姐?”霍陲先生说,“我大女儿也不喜欢。她总会想起小鹅,然后就眼泪汪汪。”

“我希望你接住她的眼泪,并且保存起来,”哈斯先生说,“我常常盼望,有朝一日见到以女孩们的泪制成的墨水。”

“墨水?可别跟我的女儿们提这个,我求你。听她们的唠叨已经够烦了,如果她们知道这个主意,能把泪弄到纸上,还可以叫我看那样写出来的东西,我敢担保,我这日子就没法再过下去了。”

“用泪,制墨水?”我舅舅说,显然慢了一拍,“什么天方夜谭!”

“女孩们的泪,”哈斯先生说,“是无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