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7(第2/11页)

有很多次,她用手捧着我的脸,吻我。有一两次她紧紧地抱着我,像是要说什么难以开口的话,但是最后她都把话咽了下去。即使我有些话想问她——即使我心里觉得异样,存着疑惑——我也像她一样,没把话说出口。世事已够艰难,就不要让它更难了。于是我们就谈论我,现在怎么过,将来怎么过。

“你会住在兰特街的旧家吧?”

“当然了!”我说。

“没想过离开?”

“离开?不,我要在那儿等你,等到你放出来的那天……”

我没敢告诉她,在她、易布斯大叔、易布斯大叔的妹妹都走了之后,家里的变化有多大。我没敢告诉她邻居们再也不上门了,有个小女孩对我扔石头。我也没告诉她,有些陌生人会在我们家门口和窗口一站几个钟头,就想偷窥一下绅士的命案现场。我没说我和丹蒂花了多大力气才把地上的血迹清理干净。我们擦洗了无数遍,换了无数桶被血染红的水,地板的表面都快被我们磨掉了,我们看见里面的木头都被浸成了可怕的粉红,不得不停了手。我也没告诉她,血溅染了多少地方和物件——门板、天花板、墙上的画、壁炉台上的摆设、碗碟、刀叉,全都染上或溅上了绅士的血迹。

我也没有说,在我扫地擦地板时,找回了多少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狗毛、杯子的碎片、小零钱假币、纸牌、门框上易布斯大叔的刀刻下的我的身高刻痕,每一件东西都让我蒙面痛哭。

夜里,如果我睡着了,就会梦到杀人。我梦到我杀了一个男的,我得拖着装着他尸体的口袋穿过伦敦的大街小巷,而且那口袋太小,装不下他。我梦到绅士。我梦到在布莱尔的红色小礼拜堂后的墓地遇到他,他带我看他妈妈的坟墓。墓上挂了锁,我手里有钥匙坯和锉刀,我得赶紧做一把钥匙出来,赶紧!但是,每次就要成功的时候,总要出点岔子,要么就是钥匙缩小或者变大了,要么就是锉刀变软了,磨不动,就差最后那几下!我总是赶不及……

“太迟了。”绅士说。

有一次,那声音变成了莫德的。

“太迟了。”

我四处看,却看不见她。

绅士死的那晚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莫德。我不知道她在哪儿。我只知道警察拘留她的时间比我长。她报了自己的名字,名字上了报纸,当然,克里斯蒂医生也看到了。这事我是从监狱看守那儿听说的。现在已经路人皆知了,她是绅士的太太,本来是关在疯人院的,却跑了出来。警察也不知该拿她怎么办——是该放了她呢,还是把她当疯子一样关起来呢,还是怎样。克里斯蒂医生说只有他才能决定,于是他们就把他请了来。我一听到他的名字差点吓蒙了,直到现在我都不敢走得离洗澡池子太近。不过呢,结果却是这样:他只看了她一眼,身子就摇摇晃晃,脸变得煞白,然后他说自己是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看到她完全治愈了,恢复得这么好。他说,这证明了他的疗法是多么有效。报纸们详细报道了他的疯人院,我觉得,他因此收进了好多新的女病人,于是大发横财了。

莫德于是得到了自由,从那以后,她就消失了。我猜她是回了布莱尔。我知道她一直没回过兰特街。她一定是害怕!当然了,她要敢回来我会杀了她。

我还是在想,她会不会回来?我每天都在想。“也许今天,”我每天早晨想,“她就会回来。”然后,到了每天晚上我就想,“也许明天……”

但是,她没有回来过。后来审判的日子到了。那是八月中,那个可怕的夏天,太阳一直是火辣辣的。法院里挤满了人,空气又不流通,他们叫人每个钟头泼一次水降温。我和丹蒂坐在一起。我本来想拉着萨克斯比大娘的手,和她一起坐在被告席,我跟警察提这个的时候,他当面把我笑话了。他们让她单独坐,进出法庭的时候,她被铐上了手铐。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囚服,使她的脸看上去几乎是黄色的了,但她的一头银发在深色墙板的衬托下,显得格外亮眼。她刚站上去时,见那么多陌生人来看她审判,她畏缩了一下。然后她在人群中发现了我的脸,就变得平静了。在审判进行中,她的目光不时回到我脸上,但我发现她也在庭内四处看着,像是在找什么人。最后,她总是会垂下眼帘。

她开口说话时,声音虚弱。她说她是在一怒之下刺杀了绅士,当时他们为绅士欠的租金争吵。

你是靠租金为生的吗?控方律师问。

“是的。”她说。

不是转卖赃物,也不是未经授权收养——也就是俗话说的拐带喂养——孤儿?

“不是的。”

然后他们传了几个男证人上来,说他们在不同时间见过她,经手各种赃物。更严重的是,有几个女证人出庭做证,说她们把婴儿给了她,可很快婴儿就死了……

然后轮到约翰·弗鲁姆做证。他们给他穿了一身小职员套装,还梳了头,抹了头油,结果他看上去更像小屁孩了。他说,当天晚上在兰特街厨房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都看见了。他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捅刀子,她当时大叫:“王八蛋,看刀子!”他说,他看见她在捅人之前,把刀握在手里,至少有一分钟那么久。

“至少一分钟?”律师说,“你肯定?你知道一分钟有多长吗?你看看那边那个钟,看它的针走动……”

于是我们全都看着它走动,法庭上一片安静。我从来不知道一分钟有这么长。然后,律师回头看着约翰。

“是这么长时间吗?”他说。

约翰哭了起来,“是的,先生。”他边哭边说。

他们把刀也拿上了庭,让他指认。那把刀出现在庭上时,听众们发出一阵低语。当约翰点头确认,有一位女士晕了过去。刀被呈现给陪审团的每一个男士过目,律师提醒他们一定要仔细看那刀刃磨得多锋利,不是平常的刀该有的样子。就是因为刀的锋利,才使绅士伤得那么致命。他说,这戳破了萨克斯比大娘说的关于吵架的谎言,证明了这事是有预谋的——

听到这话,我差一点从座位上跳起来。但我看到了萨克斯比大娘的目光,她对我摇头,那神态是在恳求我不要开口,我重新坐稳。那锋利的刀不是她磨的而是我磨的,这个事实永远没有被说出来。他们也从没叫我出庭做证。萨克斯比大娘不会让他们找我的。他们叫了查尔斯,他哭得太厉害,抖得太厉害,法官说他不适合做证。他被送回了他姑妈家。

没有人说起我和莫德,也没人提布莱尔庄园和李老先生。没人出来指证说绅士是个流氓无赖,他企图诈骗一个女继承人的财产,他曾经卖虚假股票害得人家破人亡。他被说成一个正派的年轻人,前程无量,是萨克斯比大娘的黑心贪婪害死了他。他们甚至查到了他的家人,把他的父母也请来听庭审。说了你都不信,他以前总是吹嘘什么出身名门,结果都是瞎扯,他爸妈其实在霍洛威街上开了家小布店,他姐姐教人弹钢琴,他的真名才不是什么理查德·里弗斯,也不是理查德·威尔士,而是弗雷德里克·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