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W 无非别离

我总觉得,只用“gay”或“拉拉”来标签一个人,是一件挺奇怪的事。因为在我眼中,他们往往是“一个聪明好看又天真的人”, 或是“经历很丰富,并且有趣的人”。

要写的W小姐,就是这么一个很值得交往的人。PS:她爱女生。W小姐是我上大学本科时的下铺。她是广东人,讲话总带点粤语腔调。

我们俩都算是独来独往的人,所以并不如一般宿舍里的上下铺关系那么亲昵,只是会在逃课、非典封校时翻墙溜出学校、晚上跑出去通宵上网……这类当时对于大学女生来说很不乖的事情我们总能达成共识,并在相互掩护中,形成某种特殊的“革命情感”。

入校时的军训把我们两个懒人第一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因为早上起不来床,于是经常找借口不参加训练,而她因为“怕把皮肤晒黑”,也经常装病。

军训的后半期,我们接到通知,说第二天要去郊外“拉练”,目的地是某部队驻地,还安排了打靶体验。一部分同学为此很兴奋,但我俩一听说要早上四点起床,并且要走四五个小时才能到目的地,就一致决定不去。

早已拿我俩没辙的教官同意了我们的缺席,但当时已经被任命是“代学生会会长”的女生来我们宿舍,企图以“系里保持队形整齐”为名,游说我俩第二天“务必要出席拉练活动”。

“这种事情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多么宝贵的经验啊,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次,你们俩就这么错过了,以后想起来一定会后悔的!”

我们俩就躺在各自床上,不看这位“准女会长”,任由她坐在对面床的下铺,像唐僧一样滔滔不绝地教育着。

突然间,W小姐就黑着脸,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身,一语不发地把女会长往门外推,然后重重地关上了宿舍大门。

女会长在门外急得跳脚:

“这人!什么态度啊!我还不是为了你俩好!一开学就不给老师留点好印象……”

她戴上耳机,自顾自听起音乐来。

她是好看的人。并不是五官长得有多么突出,而是她身上多变的气质让人难忘。

我见过的美人,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类型化标签,而每个美人都会在穿着打扮上刻意地强化这种类型化。比如,甜姐儿型就会一直梳双马尾,刻意地强调眼妆;御姐型的衣服总少不了黑白灰,用大面积的冷色调凸显自己的气势;而温柔的小家碧玉则会研习盘头做髻,衣着大部分都是清浅的色系……

而她不同,她过一阵子就会换一个样子,也不是跟随流行,只是跟随她自己的喜好。而且,她有一种好像任何发型、任何风格都能轻易驾驭得了的“超能力”。

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是中分齐肩碎发,稚气未脱的中学女生的模样。大一下半学期,我们一起在宿舍里看了《杀死比尔》,她说里面的栗川千明的齐刘海长直发的样子很好看,第二天就去剪了厚厚的刘海,而且刻意染得更黑了些。

她的头发很厚,非常适合这个发型。之后,她依然每天带着她的大耳机,背着带子很长的背包,依然不言不语,但新的发型让她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有种让人看了一眼就忘不掉的正邪不分的气势。

过了一年,春夏之交的时候,她有一天起床的时候,说头发的蓬乱和厚重让她觉得很烦躁,然后又嘟囔着:“长头发真是烦死了,下午就去剪了。”

我认识的长发女生要是突然变短发,如果不是因为失恋,那一定会事先咨询不少人,研究一些发型书,确定了“之后的发型不会比现在难看”,才会去真的实施。而她,那天只是自言自语地说了那么一句,就去剪了一个偏分的短发回来。

她的个性本身有点男孩子气的,说话做事都直来直往,但这个短发却并未突出她的中性特质,反而让她的脸部线条显得更柔软,整个人都变得非常清爽,好像说话的声音都被衬得又糯又软起来。而且她很瘦,夏天的衣服就算穿得再轻薄,也只会显得轻快,并不会让人有故作性感的错觉。自从她剪了这个短发以后,大家在议论“系里的美女”时,似乎都要加上她一个了。

过了几年,我看了桂纶镁演的《不能说的秘密》,总觉得这个女主角的感觉有点眼熟。在脑海中搜寻了很久,才把这种独特的感觉和剪了短发以后的她对上号来。

她很会唱歌,唯一不排斥的集体活动就是唱歌比赛。

一开始,她是在宿舍里,趁没人的时候唱。因为我和她一样宅,所以当她随意唱起来的时候,我都是她唯一的听众。我们俩还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讨论一下谁的歌好听之类,有时候,她会躺在床上轻轻地哼唱,我把她的歌声当作我看小说的背景音乐,居然一点都不违和。

她的语感很好,虽然讲话总脱不了“粤普”的口音,但一旦唱起歌来,咬字却非常准确。不仅仅是华语和英语的流行歌曲,如果是法语或日语的歌,她只要喜欢,听上几遍,就能唱了。发音的起承转合都毫无阻碍,总让人觉得她本身就会这种语言似的。

她总是一边洗衣服一边在水房唱歌,居然还被“星探”——也就是我们系里的文艺委员——发掘,让她代表系里去学校参加比赛。本来,她是一个很讨厌和所谓“官方”打交道的人,但因为这位文艺委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萌妹子,说话轻轻甜甜,很讨人喜欢,于是,一向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她被很轻易地说服了。

比赛的成绩不错,她拿了个名次,还有一些奖金,她拿着奖金和萌妹子出去大吃了一顿。接下来,又有我们学校和附近两个院校联合举办的“友谊大奖赛”。在萌妹子的一再说服下,她又代表学校出战了。

比赛在邻校的大礼堂里举办,我们宿舍的其余五个人都去为她捧场。

她选了一首《我要我们在一起》来唱。这歌我很喜欢,但不得不承认,这歌根本就不适合校园比赛。她的小嗓门和一连串的“哎哟”,在其他歌手的 《飞得更高》或是《我爱你中国》之类的大俗歌的夹击下,显得相当不堪一击。大屏幕上,评委老师都直皱眉头。

比赛结果很不妙,她的名次垫底了。不过她也不以为意,唱完了之后,又去和萌妹子到临校的食堂尝鲜去了。

她显然是没有白参加这个比赛。这次露面,为她吸引来了一个优质的追求者。

对方是邻校的校草级人物,是比赛的主持人。人长得很帅,据说除了主持和唱歌等文艺项目之外,还是个篮球和滑板的好手,身上自带一股富家子的气质,却又不油滑,眉目间有种校草必备的俊朗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