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傲兀不羁的人

蓬蒿今日想纷披。冢上秋风又一吹。

妙质不为平世得,微言唯有故人知。

庐山南堕当书案,湓水东来入酒卮。

陈迹可怜随手尽,欲欢无复似当时。

——王安石《思王逢原三首》(其二)

王逢原就是王令,“逢原”是他的字。这是一位天才的诗人,他笔下为大家熟悉的诗句,有“清风无力屠得热,落日着趐飞上山“,这两句略显粗鲁,但也颇符合他的性情,也与其诗的风格一以贯之。这个少年早时以《南山之田》一诗往谒王安石,王安石大赏之,此后便逢人说项,王令的名字,就因为王安石的揄扬而渐渐传扬开去。

但名流的赏识不一定能给当时的人带来实际的利益——这在今天来看似乎是有点不可思议的事情。这种事情在古代却有很多,例如清代的汪中,他的学问很好,骈文写得尤其精彩,得到了当时名流如杭世骏等人的赏识,但生活仍很潦倒,在其名作《经旧苑吊马守真文》的序中,有着“单家孤子,寸田尺宅,无以治生”的辛酸咏叹。王令的情况也是一样,他喜欢读书,以学问为志业,但不肯仕进,终其一生都很穷困。

王安石引王令为知己,还将自己的妻妹嫁给他。但天妒英才,王令二十八岁时就离开人世。王安石因此写了一些诗缅怀他,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两句:“行藏已许终身共,生死那知半路分。”可谓痛彻心扉,也足见两人相知之深。

这一首《思王逢原三首》(其二),亦是王安石悼念王令的名作。《礼记·檀弓》说:“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此诗句首的“蓬蒿”二字,典出于此。次句“冢上秋风又一吹”,劈头就给人一种萧索寂寞的感觉。

第二联带出一种骄傲之感,也把寂寞推深一层。《庄子》中有匠石运斤成风的典故,讲的是郢人和匠石那种相知于心的境界。这里相当于把自己与王令比作匠石和郢人的关系,而如今郢人不在了,自己纵有出神入化之本领,也无处使了。

王令是一个傲兀不羁之人。据说他曾在门口大书一诗:“纷纷闾巷士,看我复何为。来即令我烦,去即我不思。”单凭这二十个字,就足以得罪不少人。但这种孤清自高的气质,又是古代士人的可贵之处。

这种傲兀的性格,王安石不但有,还比王令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次韵和甫咏雪》中,王安石如是说:

奔走风云四面来。坐看山垄玉崔嵬。

平治险秽非无德,润泽焦枯是有才。

势合便疑包地尽,功成终欲放春回。

寒乡不念丰年瑞,只忆青天万里开。

值得一说的是,在古诗文里,“治”字有两个读音,一读zhì,一读chí。根据格律,此诗第三句的“治”字只能是平声,读chí。

近人夏敬观认为:“诗意以喻新法之行,众议但求其近害,而不知其有远功。”(《王安石诗选注》)在最后一联里,王安石把新法比作雪,讥讽那些新法的反对者,就像寒乡之人那样,一心只想念着晴天,而不知大雪是丰年之兆。这是他“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另一注脚,也是王氏一生悍然无惧的最佳照影。只是这种风格,在多大的程度上属于冒险前进,则给世人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

从处事风格上看,王安石接近于暴君。暴君跟人格无关,吊诡的是,很多暴君式人物,人格都非常高尚。王安石的人格极其高洁,甚至显得有点“不近人情”,比如他吃饭永远不管口味,只是吃自己面前的菜;即便官居要职,家里也没有漂亮的婢女。当时有一篇名为《辨奸论》的文章,指桑骂槐地攻击王安石为大奸之人,其中有一句是:“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此文据传为苏洵所作,历代学者为此争论不休,实情如何或难有定论,但王安石遭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则是当时不争的事实。

王安石早年声名鹊起,有赖于欧阳修的称誉,欧公可谓王氏的贵人。欧阳修晚年请求致仕告退,有大臣请留,王安石却说:“(欧阳)修附丽韩琦,以琦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安用?”这种决绝无情,令人毛骨悚然。不过,在欧阳修死后,王安石写了一篇祭文,倒是给了其恰如其分的评价。

众所周知,王安石身后是声尘寂寥的。张舜民为他作的挽诗这样写道:

去来夫子本无情。奇字新经志不成。

今日江湖从学者,人人讳道是门生。

——张舜民《哀王荆公》(其三)

在世时权倾朝野,倒台后被人人排击,王安石的凄凉无以复加。

“庐山南堕当书案,湓水东来入酒卮”说的是王令生前,两人一起聚会时的情景。末联“陈迹可怜随手尽,欲欢无复似当时”是全诗最深沉的感慨。昔人已去,再无知己可与言。回看陈迹,却是“欲欢无复似当时”了。

王安石的诗有一大特点,就是擅长把那种深沉的情感,以貌似淡然的字句出之,例如“不知乌石冈边路,至老相寻得几回”(《过外弟饮》)就是如此。这是作诗的一大境界。中国传统的诗歌,讲究一个“藏”字,那种将情感暴露无遗的作品,虽能一时荡开人的眼帘,但并不能够持久地为人欣赏。这也是王令和王安石诗集的差距所在。与王安石余音袅袅的诗作相比,王令那些粗豪有余而蕴藉不足的作品,自然是相形见绌了。

其实无论是唐诗还是宋诗,抑或是后来的清诗,都不会舍弃对余味的追求。以直白浅露为贵,是新文化运动以后才有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