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行》的代表性

《少年行》也是很有代表性的一首诗,可以用它来总结贵游文学、边塞诗与侠三个精神。初唐诗人很喜欢写《少年行》,《少年行》本身就在歌颂青春。如果把所有的《少年行》翻译出来,会觉得是一些违反伦理道德的诗,里面写的那些放到现在大概就是飙车之类。王维“老年颇好道”,但他也写过《少年行》。年轻时候的王维很得意,二十一岁就考取进士,头上簪着花出游,那是生命里面非常美的时刻。对他来讲,后来的追求与少年时候的野心,形成强烈对比。从他的几首诗里,可以读懂贵游文学与侠士文学的对比关系。

“新丰美酒斗十千”,这很像李白的诗句。“咸阳游侠多少年”,游侠与少年是联系在一起的。少年会有点莽撞,有点冲动,有点意气风发,会有生命的发亮与燃烧想跟人分享,所以“相逢意气为君饮”。大家第一次见面,从来都不认识,可是意气风发,彼此都在生命的最发亮的阶段,就为你喝这一杯酒。“为君饮”,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为了你,为了一个难得遇到的生命。唐朝社会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性就是个人的美被释放出来了。即便在今天,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做到“相逢意气为君饮”,可是在唐代,年轻人就有这样一种生命情调。

这种情调与游牧民族的生命状态有关,也与当时流行的侠士的肝胆相照的生命经验有关。几乎每个时代,影响力最大的文学都是武侠小说,男孩子都在读武侠小说,武侠小说大概带给他们一些浪漫经验。写得好或不好的武侠小说中,“侠”的精神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我在少年时代有点臭屁,去读《简爱》、《咆哮山庄》那种古典文学。可是我的同学都在读武侠。我是到巴黎留学时才开始读金庸。现在想起来,在少年时代,一个男孩子,对于侠的世界有很大的向往。那个“侠”里面,有一种与我们现在的生存伦理很不同的东西。只有这个年龄段才会相信某一种浪漫,相信在某一个青春时刻里面,会碰到知己,会肝胆相照,会一起去追求生命中的某一个理想。

唐朝的《少年行》是一个正统文学中对当时的时代有正面影响的东西,也可以想见当时的少年,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我们今天的教育不敢劝少年多喝酒,为什么唐诗里会歌颂“豪饮”?这与当时的社会风气有关,游牧民族的血气在唐代文化中发生了极大的作用。在农业伦理中,这些可能是负面的,游侠要出走、杀人、嗜酒,都不会是家庭、学校赞美的事情。有时候我会想到,我们是不是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待其他不同的文化,而不是单向度地从农业伦理出发?

每次去那些台湾少数民族的部落,我都会感觉到一种与唐诗接近的生命力。在年轻的时候,他们有很多祭奠鼓励这个年轻人去变成少年的过程。你要走出去,你要打猎,你要成为维护这个社区生存下去的一分子。里面有很多的挑战。比如八月十五的丰年祭,必须要爬到树上,以很快的速度把树的枝叶砍完,然后宰杀一头山猪。里面有一种意气风发,可是也残酷。我们现在的矛盾点在于,农业伦理怎么去看待这一类的文化形态?汉族会觉得这些仪式太血腥了,可是在他们的文化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唐朝是一次中国文化少有的出走。我们在读诗的时候觉得很过瘾,如果我们身边真出现一个“新丰美酒斗十千”的少年,大概就该把他叫来训话了。从王维写的《少年行》中,一方面可以窥探到王维年轻时候的生命状态,与晚年的状况完全不同。同时也可以了解到,王维不是个别现象,《少年行》在初唐是一个普遍存在,或者可以说,《少年行》是唐代少年教育的普遍教材。当时的人都是在这种文化里长大,后来的诗都有这种生命的豁达。他们在少年时代接受的教育当中就有这个部分。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第一次见面,难得碰到这样一个朋友,就下马来喝一杯酒,把自己的马绑在高楼旁边的柳树上,上酒楼去喝酒。四句简单的诗,什么重要的内容也没有,与忠孝都无关,可是令人觉得过瘾,因为里面有一种生命状态,这种生命状态是我们年轻时最渴望达到的,不是伦理,不是爱情,不是法律,不是道德,是一个生命对知己的渴望。只有青春时才会有这种渴望。这其实书写了青春时刻的美,青春时刻在这里忽然绽放开来。

这首《少年行》没有碰到任何跟世俗有关的东西,就是讲青春在一刹那间的发亮,一刹那间的光彩。每一次读都会勾起我们自己生命当中曾经有过的一刹那的快乐、狂喜。遇到知己、两肋插刀,一起逃家,一起去做一番事业,是很多少年人的梦想。很想证明自己的成长、自己的独立、自己的背叛,觉得群体保护的爱是一种耻辱,很想走出去,“咸阳游侠多少年”,构成了唐诗的主体精神。

在第二首《少年行》中,这个少年好像慢慢长大了,去做官、从军了。初唐时,从军是非常大的荣耀。唐朝早期不是募兵制,而是征兵制,必须自己准备盔甲服装、战马和武器,才能够去当兵。穷人当不了兵,都是贵族子弟去当兵。贵族子弟当兵简直像一个嘉年华会,因为武器、战马、战袍都跟别人不一样,所以诗里写到“出身仕汉羽林郎”,“羽林郎”等于是现在“总统府”的宪兵,就是当时皇室的警卫队。当然服装最漂亮,气派也很大。在唐诗里面常常读到羽林郎,就是这种少年军官。“初随骠骑战渔阳”,唐朝喜欢用汉朝的典故,这里用了霍去病的典故。这样一个年轻的军官就跟着一个大家崇拜的大将到渔阳去打仗。

“孰知不向边庭苦”,他难道不知道到边疆是很苦的吗?这是一个问句,但实际是说他知道去打仗多么辛苦,到边疆多么辛苦,可是“纵死犹闻侠骨香”,即使死在边疆,留下来的骨头都有一股芳香的味道,因为崇拜侠的精神。

这一段,把唐代的精神全部描写出来了,没有强调保家卫国这种伦理道德,反而是说“纵死犹闻侠骨香”的浪漫精神。我们有时候觉得这些人好爱国,其实大概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看这个衣服漂亮、炫,觉得这样死亡的形式也很棒。在辛亥革命前也有这种浪漫精神,比如林觉民、秋瑾。他们把革命当成是一种浪漫去完成。年纪再大一点的人都不会这样去做,但在十八岁到二十岁时,热血沸腾。那个年龄的美是非常令人珍惜的,在某些时候,又会让很多政权害怕,通常没有机会发展。可是在唐朝,生命的状态被开发出来了。在唐代初年,唐太宗取得政权,武则天取得政权,唐玄宗取得政权,都不是合法的。那种争斗,使得个人生命得到很大的释放。他们不用道德去判断,而是注重生命的自我完成。侠当然不守法,侠所做的事情基本上都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