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万宝龙

终身大事

那天回家后,我把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个底朝天,每个口袋都掏了一遍,就是没找到那个该死的电话号码。已经这么久了,天知道我把它丢到哪去了,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想不起来,只记得他挺瘦,比我矮几厘米,至于眉眼五官什么的,感觉就像是脑袋被砖拍了,拍得一片空白。

我当时的模样真是难描难画,又惭愧又害臊,隐隐约约地还有点恨他,想这家伙,明明是有钱人却成心骗我,说是什么司机,司他个狗屁的机。恨完了他又开始恨自己,想瞎了我的狗眼,皮鞋里长灵芝,腋窝下生钻石,天上掉大款,人间最不可能的事都让我撞上了,居然还视而不见,白白把他放跑。要是那个号码没丢该多好啊,交上这样的朋友,哪怕是给他当马仔,当跟班,给他拎包、擦鞋、洗三角裤,甚至,哪怕只是到他公司里打工……

那支笔我倒是搞清楚了,英文名叫Mont Blanc,就是阿尔卑斯山的主峰勃朗峰,中文译作万宝龙,算是笔中的极品,最便宜的都要卖一千八百多,够我吃半年的。至于我的这支,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全球仅有四支,白金笔尖,纯金笔冠,顶部镶的那可不是玻璃,而是整整一克拉钻石,至于价钱,嘿,各位观众,请允许我先卖个关子,广告语:买我一个关子,收获一份惊喜,这事你不亏。

那时我已经交了个女朋友,湖北人,长相一般,身材动人。我长相也一般,身材还不怎么动人,所以也没什么重新建构的欲望。从认识到上床,总共也没花几天时间,然后就住到了一起,每天一起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做做菜、散散步,好的时候像一个壳里的两颗花生仁儿,闹了别扭她就有点变态,拉着一张公务员似的脸跟我算账:我收过她什么贿赂,她为我洗过多少双袜子,我碰过她哪个部分,等等,统统都要计费,价格还比较宰人,所以我一直没觉得中国移动有多么差劲,他们至少还双向收费呢。

到了这年的春天,她父母到南海边视察,顺便在我们的出租屋里画了几个圈,提出了三点感想、五项建议、六大规划,除了不大赞同我的品相,背地里建议我重新回娘胎整改,其他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所以就正式谈起结婚的事来。

生活看来也就这样了,不可能像“娃哈哈”一般纯净,不可能像“农夫山泉”一样甜,更不可能像“美的”电风扇那么美,不过我还是经常会想起那个面孔模糊的他来,如果那个号码仍在,我会不会有另一重天地?跟有钱人交往,总该有点传奇色彩吧?我也不指望当神仙,只要能蹭点燕窝吃,没事的时候吹上一通牛就可以了,“我有个朋友……”可惜啊,大好的机会,眼睁睁看它溜走,过了那个村,就再也没有第二家分店了。

很快就到了年底,我的公司进行了一次大调整,从亚洲全线撤资,队伍遣散之前一人发了几万块钱,我来得早,级别也高,算小半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遣散费很是可观,有十一万多,我拿七万交了个首期,剩下的钱搞装修、买家具,也折腾了个八八九九,租房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受房东迫害,现在终于有自己的窝了,想起来就高兴,成家立业啊,我的业虽然立不大住,家总算成了一个。但下岗也挺愁人,一想到那蚂蚁窝一样的人才市场,我的头皮张力就有点大。在心里叫着名字宽慰自己,说××啊,你工作也有几年了,胡子不少,年纪一把,有经验也有业绩,总不至于再去卖马吧。所以一直没怎么当回事,乐观得像头戴着避孕套穿越沙漠的骆驼。

没想到这岗一下就是大半年,到最后弹尽粮绝,全靠我女朋友那点薪水顶着,房也供不起了,按揭拖了六十天,拖得银监会大怒,声称要抄我的家,只好厚着脸皮跟家里要钱,父母虽然答应得挺爽快,口气也是怪怪的,像被尼姑敲了竹杠的老善人。

每天从人才市场落空而归,看什么都有点不大对劲,每个人都像是我的债务人。女朋友的脸上也多了几分虚无,把我吆过来喝过去,粗声大气的,分贝一直保持在比较高的水准,以至于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她门牙有点松动。我的乾纲振之不起,在自家屋檐下小心翼翼地猫着腰,每天做饭、刷碗、拖地,把她的袜子洗得比天使的肚皮都白,同时提供各种款式的特殊服务,卑躬屈膝得像候补明星看见大导演,还是连个笑脸都换不回来。

我又委屈又生气,有时候甚至想当个解构主义者,想虽然花了你几个钱,不都是暂时的吗?你住我的房子怎么不说呢?我随便租给谁,不都得有个千儿八百的,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还可以免费迫害房客,吃他们的剩余价值。

有一天我甚至想把那支笔卖了,走了几家典当行,有的给八千,有的给一万,最后一家出价最高,一万五,我左讲右讲,讲得舌头都皴了,他们才同意再加三千块,要签合同时我又后悔了,想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大用它,但一万八实在是太低了,还有,万一哪天我再遇见他呢?万一他问我:“嗨,小子,那支万宝龙去哪儿了?”我总不能说我把它当了吧?想着想着就跑了出来。

打胎

没工作,心情不好,上半身基本闲置,下半身的活动却越发频繁,可能也是因为我的服务过于殷勤,三来两去的就搞怀孕了。眼下这环境,人困马乏粮草短缺,估计生不出爱因斯坦来,就是生出来成活率也不会太高,我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呢,更别说孳息了。只好去医院打胎,她气得像小布什吃多了饼干,又打饱嗝又翻白眼,哭个不停,大意是说我为穷不仁,瞎折腾,既耽误了她的锦绣前程,又浪费了她的无敌青春,哦,还有钱财,好像我独自就能完成生孩子这么艰巨的任务似的。我稍有微词,她就断言老天一定会派雷公来眷顾我,眷顾多次,还发誓以后坚决不向我提供犯罪空间,“你倒是快活了,我,呜呜呜,我怎么办?”

那天在医院里足足医治了三个钟头,出来后她连路都不会走了,瘫在台阶上不断地用手指拧麻花玩,每过半分钟就长啸一声。正好是下班高峰期,出租车赶着交班,左等右等都打不到车,她一会儿哭一会儿数落,我心里也焦躁得很,倔头倔脑地回了两句嘴,她弓着腰顽强站起,眼看着就要发生武装冲突,这时路对面突然停下一辆黑色轿车,一个瘦瘦干干的中年人摇下车窗,远远地对着我招了招手。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一个问题:如果老天开眼,让我再见到他,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装酷肯定不行,也不是我的强项,人家有钱有地位,总不至于反过来讨我的好吧?再说我长得也不特别像秦钟,秦钟白白嫩嫩的,说话都带着兰花味儿,我黑黑糙糙的,闻起来就像放了半年的油条,再说他也未必喜欢这调调;一味奉承也不是办法,哪个有钱人不是被人追着拍马屁呢?想来想去还是应该不卑不亢,这样一来不至于太下流,二来也给自己留有余地,其实这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