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胜利的阴影下 1.最善待战俘的两个国家(第2/4页)

第二类人叫作“被驱逐出家园的人”。“二战”之后,世界格局重新划分,因为领土的变迁,上千万的人被赶出了家乡,被迫去陌生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在“二战”时期的整个世界,所谓民族和国家的概念还是极其强大的,人们的民族主义观念非常浓烈,战争更是民族之间的较量和对决。战后,波兰有将近一半(40%左右)的土地归了苏联,原本生活在那里的上百万人都被赶了出去。被驱逐出家园的人不仅包括波兰人,还有大量生活在欧洲的德裔,比如捷克苏台德的德裔、罗马尼亚的德裔、保加利亚的德裔、荷兰的德裔、丹麦的德裔,当然也包括已经在库页岛生活了四五十年的大量日本移民,也包括在东北生活了很久的伪满洲国的日裔移民和开拓团,等等,这些人都要被轰走。你也许没法具体去算,在一个地方生活了十几年,能不能就把这个地方当作家乡,而且伪满洲国的日本人与其说是被驱逐,倒不如说是回家了,但库页岛上的日裔移民已经在那里生活了四五十年,那是整整一代人的扎根和经营,活生生地就被驱离了。同样,德国也有一大块地方补给了波兰,以及归了苏联,所以生活在那里的将近八百万德国人,也被驱逐出了家园。这些德国人已经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了几百年,他们祖祖辈辈、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突然战败了,家园一夜间成了波兰人和苏联人的,他们则要被赶到更加满目疮痍的德国西部,重新寻找生活的土壤。

第三类人是最惨的,叫作“无家可归的人”。“二战”胜利之后无处可去的人相当多,包括大量的犹太人,这些人有的是在集中营里活下来的,有的是在地下室里躲了很多年的,还有参加游击队的,等等。很少有人去关注这些犹太人后来去了哪里,事实上他们即便回到了家乡,也是不受欢迎的,甚至遭到了迫害,所以后来的以色列国,就是这些无家可归的犹太人重新建立的国家。虽然《圣经》上写了,以色列是犹太人的土地,但这些犹太人祖祖辈辈都是生活在欧洲的,为了民族最后的生存,他们才被迫去了以色列。还有因为仇恨而不能回家的人,比如克罗地亚人,他们在战争期间,对南斯拉夫人民、南斯拉夫游击队等,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这些人如果回到家,只有死路一条。还有苏联革命期间逃出来的沙俄的军人、军官,哥萨克的骑兵,还有白俄人等,他们在战争期间跟随德军回到苏联,等于跟随着德军去攻打自己的祖国,犯下了大量的罪行,他们留在苏联必死无疑。还有流亡在英国的波兰政府和20万波兰自由军,按照雅尔塔会议的决定,波兰已经归了苏联阵营,变成了共产党国家,这个资产阶级的流亡政府完全回不去了,可是他们身上还带着国玺和宪法,他们能去哪儿?该怎么继续维持?那20万波兰的自由军将流散到何处?战后,这种无家可归的故事不胜枚举。

首先是第一类人,也就是怀着羞耻和不安的心,准备回家的人,主要就是指各国的战俘。

我看过各种各样关于“二战”后的文献和资料,各战胜国对待战俘的态度截然不同,而被俘后所受到的待遇,将直接影响战俘们回家时的心情。我按照自己的印象,给各大战胜国列了个排行榜,考察因素包括哪个国家对待战俘最好,哪个国家对待战俘最不人道,等等。

其中,对待战俘的态度最好的,中国绝对算得上一个。我不知道是因为中国是礼仪之邦,还是身上缺少利器,或者是就喜欢显示自己的宽宏大量,总之,中国对日军战俘的待遇之好,称得上是各国之首。

“一战”实在是太残酷了,战后的创伤也十分巨大,所以“一战”后各国签订了《日内瓦公约》,其中包括两项协定,一是对战争中负伤人员的待遇,包括你应该怎么救助敌方的负伤人员等;另一个就是对待战俘的态度,内容包括了战俘居住的面积、居住的条件、伙食标准等,要基本等同于本国军队。

中国也签订了《日内瓦公约》,但中国战后给予战俘的待遇,绝对大大超出了协议的要求。当然这也是有情可原的,因为当时中国军队本身的待遇,是全世界参战国里最差的,除了极其少数驻印度的远征军队穿着美国制服,吃着美国罐头,开着美国坦克,从印度打到缅甸,差不多跟美军的待遇一样,绝大多数中国士兵的特色就是“穿草鞋、吃小米”。

所以当中国驻印度远征军和中国境内向外打的军队在云南会师的时候,两边军队彼此一拥抱,大家心里都不太舒服。因为远征军全都穿着质地优良的美国大皮靴,穿着美国卡其布的夹克,头上还戴着美国钢盔,耳朵上还夹着美国烟,恨不得不打仗的时候还能有美国的小说和黄色照片作为娱乐,按照美军的标准配备,士兵是有黄色照片的。

最可悲的是,中国境内负责往外打的,是卫立煌指挥的远征军,已经是国军最精锐的部队了,也大量地使用了美国武器,但士兵们脚上穿的基本还是草编的鞋,衣衫褴褛,在美军的配备前,完全是相形见绌。

因为中国的军队本身的待遇就已经是极其差了,所以我们对待日本战俘的待遇,实际上是超过了中国军队本身的待遇的,中国军队还分为八路军和国军,其中八路军对日本战俘的待遇还要更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吃的比八路军好,穿的比八路军好,不仅如此,八路军还给日本战俘上马列主义课,给他们组成日本反战小组,真的感动了很多日本战俘,他们组成了日本反战同盟,在前线冲着日本广播,去策反,类似的事非常多。

这里要插一点题外话,所谓的战俘,主要还是应该指在战争期间抓获的俘虏,但到1945年8月15日的时候,日本整个国家就投降了,当时中国大陆的全体日本军队都投降了,这时候的就不能称为“战争期间的俘虏”了,但不管是不是战俘,不管是国军还是八路军,中国对待日本俘虏的态度都是非常好的。

当然了,我们俘虏的日军人数本身并不多,八年抗日战争中,总共俘虏了大概7000日军。另外,我们在战场上抓获到日军,很多时候都是直接打死,这完全是出于内心的民族仇恨,不仅中国人对日本有这种刻骨的民族仇恨,其实很多国家和军队都有类似的问题。在战场上,敌人打不过我们了,举手投降了,可你曾经对我的祖国和人民,甚至我的亲人犯下了滔天的罪行,我就不甘心让你投降了,因为你投降了我还得供你吃喝,我干脆直接把你打死得了,一了百了。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而且不在少数,但具体有多少,实在是很难统计。比如说,敌人刚举起手的那一刻我就把他打死了,其实完全可以算是在战场上消灭了敌人,因为谁也不能确认他是真投降还是假投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