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3/5页)

霍明智被他的想法折服,易总果然就是易总,手段就是狠。

等官司结束不仅谣言被澄清,顾小姐还能拿到足够解约的资金,从此再不用受制于灯影娱乐。

易氏集团资金雄厚,法务部请的都是国内顶尖律届人物,可以说只要他们出手,就没有打不赢的官司。

法务部部长从霍明智口中听到此事笑了笑:“这事简单,你让易总放宽心,别说是这个数,几倍都是可以的。”

霍明智挂了电话,虽说这官司肯定能胜诉,可等胜诉黄花菜都凉了。

他开口问道:“易总,我们真的不用帮顾小姐找证据澄清吗?”

“不用,顾湄不想证明此事,法务援助就够了。”

易缙想到她,冷峻的眉眼在灯光的照耀下有些柔和。

他远胜任何人都了解顾湄,她足够聪明冷静,有解决麻烦的能力,她需要的不是身边人给她建议,而是身边人坚定地支持她的选择。

***

顾湄回到酒店,刚洗了个澡,就接到陈橘的电话。

陈橘跟在她身边照顾了三年,对她来说陈橘早就不算助理,而是她的姐姐。刚做出公然怼黑粉的事就接到陈橘的电话,怕她是打电话来指责的,顾湄有些慌。

刚接通电话,顾湄就抢先一步开口:“橘子我错了,身为艺人我不该这么刚。我真知道错了,我以后……”

她本来想诚挚一点认错,然而她发现她根本说不出太违心的话。

“好吧,我以后还会还犯的。橘子,你骂我吧。”

电话那头沉默着,直到顾湄愈来愈慌,陈橘才微微叹了口气:“湄湄我还不知道你吗?刚入行就敢殴打老板,现在又公开怼观众,惹得都是衣食父母。”

顾湄倚靠在墙上,头微微低下来,声音有些失落:“橘子,大概我这个脾气,真的不适合待在娱乐圈。”

对面蹦出一声轻笑:“笨蛋,你不适合待在娱乐圈,还能有谁更适合待在娱乐圈?”

当初顾湄被梁衡雪藏,众叛亲离的时候,只有陈橘选择留下来,每月拿着微薄的工资跟着顾湄,就是因为她始终相信,明珠不会埋落在尘埃里。

顾湄就是那种走到哪儿都能闪耀着光芒的明珠,当年随便演了个低成本文艺片,上映的时候还遇见了修罗场,在票房很差劲都情况,都能因为美貌上了热搜。

参加《元气100》,刚播第一期就又因为美貌,能成为微博热门练习生。

更重要的是这姑娘不仅长得漂亮,还勤奋认真敬业,冷静又聪明。

陈橘早就在片场遇到顾湄时,把自己的事业全部压在她的身上。

听着陈橘话语里只是无奈,并没有要多加指责她的意思,顾湄微松了口。

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是身边的人坚定地支持她的选择,更能给她带来力量的了。

顾湄开口:“橘子,帮我在国内找个律师团队吧,我想把那么造谣的人通通都告一遍。”

她想了想又打开免提,切换到了银行App上,看到了里面余额数字有四万多,这是她当两年演员替身,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以及录制《元气100》的部分片酬。

虽然看起来不少,但是对于花销极大的娱乐圈,这点钱根本撑不了多久,更别说找好律师要的费用了。

这场造谣无疑是让本来就不富裕的顾湄,又雪上加霜。

顾湄心酸地抽了下鼻子,又补了一句:“橘子……你记得帮我找个便宜点的律师,最好是那种新开的律所,在搞打折促销的那种。”

这么一套流程走下来,就算是请最便宜的律师,顾湄也得破产。

她怎么那么惨,无论是梦里也要破产,现实也要破产呜呜呜。

“啊湄湄,我打电话来就是为了这事,万盛律所你听说过吧?他们首席律师主动联系上了我们,想帮我们打官司。”

“诶?”

顾湄惊讶地微张了下唇,她之所以知道万盛律所,实在是因为这律所实在太有名了,但凡他们出手,就没有赢不了的官司。

只是这也代表着委托费极高,根本不是她一个一百二十八线女星能承担的数字。

顾湄踌躇开口:“橘子帮我推了吧,你也知道,这委托费我肯定付不起的。”

“我当然知道你付不起了,要是收费的我也早就推了。”

陈橘笑着道:“湄湄宝贝儿,你捡大便宜了,人家表示全程免费,还将律师函拟定好了,给我们过目。”

顾湄疑惑地道:“免费,真的吗,为什么免费?”

她早就不是象牙塔里的小姑娘,自然知道这世上没有免费的馅饼。如果是为了打响名气,万盛律所的名气比她高多了,根本不需要给她代理官司。

“当然是因为易氏集团。易氏集团的法务部就是由万盛律所承包的,这一次万盛律所的首席律师就是接到了上层的意思,要给你做免费的法务援助。”

陈橘解释道:“你也知道易氏集团和艺星娱乐不分家,不都是易家的产业嘛。我猜易总帮忙,肯定是因为谣言让节目组也蒙受了损失,你是他手底下的热门出道生,他也不可能坐视不管吧。”

顾湄仍然有些犹豫:“可是免费也有点太离谱了,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两年前她因为电影上映火了一波,也受到了公司上层的厚待,给了她不少影视资源和代言。她原先还以为是因为公司上层对她才华的肯定,想要捧红她。

顾湄没有多想,特别开心地接受了。

……结果后来才知道,是因为梁衡想追求她,潜规则她。

自此以后,顾湄对天上掉下来的免费馅饼,都心生防备。

陈橘知道顾湄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忙是宽慰她:“万盛律所已经将合同和拟好的律师函发来了,我咨询过其他律师,对方说没什么问题,我等会儿就发给你看看。”

她顿了顿又道:“其实你看到赔偿价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也不能算是免费的,而且我觉得这是艺星集团给你伸的橄榄枝。但凡是想进入娱乐圈的,谁不想被艺星集团签上,湄湄你要好抓紧机会,如果能在出道前和灯影娱乐把合约解了,签上艺星集团,你就真的要飞了!”

顾湄一开始没明白陈橘的意思,直到在微信里收到委托书和律师函,她看见委托书里写的明明确确委托费为0元,全程免费无任何多余费用,又看了眼律师函。

上面列清了数十个在微博、豆瓣、论坛上出言损害名誉权的营销号和网友名,他们都达到五百转发的立案资格。

声明如下:

一是要求他们收到律师函后立即停止损害委托人的行为,包括不仅限于删除侵权信息、发布道歉申明,并存留一个月。

二是要求他们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