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二春(第4/8页)

在大多数方面,他们待我们不错,而且,考虑到涪陵的偏远,外国人很少,他们对我们也算给予不少信任了。然而,那最后小小的几步,依然没有迈出,这让人感到更加沮丧,因为更重大的壁垒已经不在那儿了。到春季时,我意识到,我在涪陵期间,这些最后的障碍不会移除,我尝试不去想它了。生活的其他方面比从前好多了。

特别是我们和学生的关系,在第二年里,改善了许多。很大程度上是亚当的缘故,他总是一个很尽心的教师,花了很多额外的时间与同学们一起,帮助他们在我们办公室里建立起一个图书馆。他是第一个真正赢得同学们信任的外国教师,而由于在同学们心目中,我们两个几乎区别不开来,很自然的,他们也将这份信任延伸到我身上。

而时间也起到了作用——他们已经认识我们两年了。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学会接受外国人;我们的改变非常大,现在,对于如何跟他们接近,我们学会了很多。他们依然喜欢我们的非正式感,随意感,这一点,从一开始就把我们和其他老师区别开来。但他们也知道,我们可以变得严肃,认真,而在那些时候,我们并不是宣传人员;特别是,当讨论美国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很直率。那个学期,我教了“德赛尔的宝宝”,以及兰顿休斯,而亚当的美国文学课集中于民权运动。他对那个部分毫不避讳,放了一段录像,是詹姆斯梅里迪斯躺在密西西比的高速公路旁,被一个种族主义狙击手打死在那儿。学生们知道,没人强迫亚当去放那些片子——他可以上一些关于美国的正面课程,关于它的成功之处,在科技,或者经济,教育方面——亚当的这种行为,让同学们更愿意去诚实讨论他们觉得重要的话题。

另一个重大的区别,是我们现在能说中文了。在秋季时,我开始跟几个同学用中文交流,当我在课堂外碰见他们时。因为他们想听听我学了些什么。而随着时间过去,我发现,这不仅仅是出于新鲜感;像我一样,在说中文时,他们变得截然不同。他们感觉放松多了,而这不单是语言的问题;这也有政治意味。

在亚当父母离开后的一个晚上,我在学生之家吃饭,这时,吉米,莫,还有佐治来了。他们是我最喜欢的几个三年级学生,我们用英语稍稍聊了会儿。他们问到亚当的父母喜不喜欢涪陵,我说喜欢的,除了对干部的印象外。

他们三个靠近来。“为什么?”吉米轻声问道。我用英文回答:“因为他们觉得外办的人对他们不礼貌,而且他们也不理解为什么。”

“我们外办干什么了?”

现在我用中文回答,讲了那个故事。在中国,让某个人的父母不愉快,是很大的不尊重,在学生们眼里闪现出失望。我坦率地告诉了他们我对系里的看法,以及那些小事件如何随时间累积起来。莫和佐治都是党员;一年前,我绝不会如此诚实地跟他们交谈。但用中文交谈,让每个人都更自在了,也包括我。

随着我在课堂外与学生的交流更频繁,我发现这种模式多么有用:每当有敏感话题,我们就用中文。这让我惊讶,因为英语本可作为我们的秘密工具——在校园外,几乎没人听得懂我们在说什么,用它来讨论上述话题是最安全的,不怕有人听到。但即便在这么一个拥挤的餐馆里,说到关键处,我们转向中文,我们谈到政治,或者性,或者我们和学校的关系。即便最好的学生也经常这么转换语言,尽管他们的英语比我的中文好得多。

终于,我意识到,那惧意,不是说怕别人偷听。关键是他们要觉得舒服自在,因为那些带有不确定性的话题,用他们的本国语言来处理更容易一些。但我也察觉到,真正的惧意,他们真正怕的,是他们自己:几乎所有的限制,都建立在他们自己的头脑意识中(自我审查)。英语是在学校里学的,是以它就跟这个教育系统不可区分,跟学校的政治管治紧密联系。当他们说英语时,警钟会自然在他们脑中敲响——这是门学校语言,也是外国人的语言,这双重的背景下,他们已习惯于谨慎了,无论是想,还是说。一旦我发觉到这些限制是内在的,我开始想,对于那些坏干部来说,情形是否也一样。也许,他们只是存在于好干部脑子的一个角落里,一种烦人的畏惧,抵消了每个人的良好意图。

那年春天,几个男学生决定要起英文的姓氏。外国老师们都有中文的姓,中国学生凭什么没有英文的?

我是在某天批作业时开始注意到这个趋势的:谁是这个乔治·贝克·弗罗斯特(George Baker Frost)啊?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可他骄傲地用大字把大名满满地写在作业纸上端。

我看了作业,发现是乔治写的,他是班里最自命不凡的学生,长得很帅,体育也是最好的。他也是个潮流引领者,很快我开始收到威廉·福斯特(William Foster)交来的作业,这个原本叫威利的家伙跟风把自己升级成了威廉·杰弗逊·福斯特(William Jefferson Foster)。没过多久,威廉·杰弗逊·福斯特说服了自己的女友改名叫南茜·朱尔(Nancy Drew)(译注:美国著名侦探小说和游戏的女主角),这是亚当出的主意。接下来,作为班长的莫无法容忍旁人眼中的缺陷损害自己的权威,开始寻访英文姓氏。他向我寻求建议,很快他的作业签上了莫·莫尼(Mo Money)的大名。

一些男生答应帮助我和亚当提高方言水平,当我们开始在闲谈中使用新学来的词句时,学生之家的人可高兴了。黄能(音译)自豪地说:“你现在是真正的中国通了!”

系里发现这个新动向只是个时间问题,乔治·贝克·弗罗斯特在一天课间把我拉到一旁,作为党员,他跟上边显然有些联系。

“英语系不让我们教你那些词。”他说。

“那些龟儿子,”我用中文说,“他们真牙刷。”

乔治笑了,朝身后扫了一眼。重庆方言里,说某人牙刷是很尖刻的骂人话。在四川其它地方,这个词完全没什么含义,可不知为什么,在东部江岸这个词当作形容词使用,有着很强烈的暗喻。它或多或少是你没用的意思。“我们得小心点,”乔治说。

我本想说:没有不透风的墙。不过我还是笑了笑,点头同意。

“也许你离学校太近的时候可以不说那些词儿,”他说,“不然他们会找我们的麻烦。”

我们商量好在教学楼附近搞个停火区,不说方言,不过这种限制不可避免地失败了。这是个危险区——-叫人牙刷比唱圣诞赞美诗更大逆不道——很快,对上边共同的看不惯让我们和学生们更接近了。这时,两种语言的往来交流已经彻底失控了。自打第一学期我们学了乔纳森·斯威夫特之后,学生们就迷上了“yahoo”这个词。它发音像中文,实际上还有点像“牙刷”,yashua。不管什么原因吧,学生们经常说“yahoo”,更可爱的是,他们中许多人的四川口音容易混淆f和h的发音,结果发音成了“yafoo”。黄凯(音译)也是这么发音的,这算是他第一堂英语课。经常,我到学生之家来吃午饭时,他抬头看见我,严肃地喊道:“Yafoo!”作为文学教师,我觉得这也许是我最骄傲的成就,我知道斯威夫特要是能看到这个两岁的中国娃娃穿着开裆裤跌跌撞撞地走路、管老外叫yahoo,一定会激动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