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说理的信誉与形象(第3/3页)

抵赖就是对过错不认账。有两种常用的抵赖法,一种是一口咬定“我没做”,另一种是以攻为守,反诬批评人为“恶意攻击”,这样不仅保护了自己,而且还打击了对手。

推诿是在无法抵赖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不认账手段,其中有四种尤为常见。第一种是声称“出于无奈”,例如,城管动用暴力虽不好,但那是为了对付暴民。第二种是“我当时不了解情况”,出了错事,最高负责人一般总能以此法推卸责任。实在脱不了干系,顶多也不过是一时受坏人蒙蔽。第三种是“我原先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许多错误都可以用“执行时出了偏差”的解释来顺利化解。第四种是“我的动机是好的”,它可以把坏事转变为出于好心但可惜没有办成的好事。

避重就轻就是大事化小。常用的手法有,第一,“托垫法”,把犯错转变为自我宣传的机会。你说我犯错误,我说这是百密一疏,一疏变成了百密的铺垫。第二种是“缩小法”,问题没有你想得那么严重,你是以偏概全、存心不良。第三种是“区分法”,它强调错误的特殊性,不能与其他类似错误相提并论。第四种是“超脱法”,它强调大局的需要和历史的眼光,譬如,你批评腐败,他说应当向前看,腐败只是前进道路上的暂时现象。第五种是“反击法”,你说我有人权问题,我就说你想充当世界人权警察,说你自己的人权问题比我还多。第六种是“补偿法”,我以前打你成右派,弄得你家破人亡,现在给你平反,落实政策,再补发一点工资,你看我多么宽大为怀,你岂能再说我有什么错误?

抵赖、推诿和避重就轻虽然可能奏一时之效,但时间一长,造成信誉丧失的后果会非常严重,以致难以弥补。当今中国严重的诚信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长期信誉丧失的累积后果,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许多本该具有信誉权威的职业、专业、政府部门都成为民众怀疑和嘲笑的对象。这些职业、专业、政府部门的信誉丧失使得公共说理在中国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

在公共说理中,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信誉”,它的一个主要支撑便是“权威”。人们在说理时常常引述专家、学者的观点或研究成果,这叫做“话声融合”(voice merging),也就是,说理者直接或间接引述权威意见和公认的价值,将之融合到自己的“话声”之中,用以提高自己的说理可信度,并把说理引向可能达到的共识。一旦这种话声融合机制受到严重损害,人们对任何话声的合理性根据都会变得无所适从,这就会使得以达成共识为目的的说理变得非常困难。

人们要求诚信,关系到的当然不只是市场上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市政工程的偷工减料,物品生产的以次充好,文凭资格的以假乱真,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以及官场上的贪污腐败。诚信所指的还应当包括社会公共生活中必须维护和保持的真实,以及基于真实的各种可靠权威。公共生活的真实和私人品德的真诚或诚实不是一回事。公共生活中的真实标准其实并不高,不过是不行虚假而已。但是这种要求不高的公众诚信实行起来并不容易。关键在于健全的公众生活制度。谁说假话,谁便违反了公共生活不行虚假的行为规范,谁就必须为此承担责任甚至罪责。上至国家政要,下至庶民百姓,谁说假话,行之有效的公众制度和法规都能叫他为此付出代价。一个社会制度能做到这一点,就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民主法治的性质,而民主法治则是公共说理必不可少的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