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书面说理的演变与人文传承(第3/3页)

学生们在写作课上也会学写论文,但只是作为一种格式训练(包括正确的引述和注释方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论文。老师在教授论文(research paper)写作时,往往会布置一个以学生自己的兴趣而非专业知识为出发点的“我发现”(Isearch)作文。“我发现”不同于学术论文那种在别人发现成果基础上的“再发现”(research),它以“我”而非“我的专业”需要知道什么为求知动力。例如,一个学生到号称“东方威尼斯”的苏州旅游,发现所见的河水乌黑肮脏,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臭味,有感于此,他想知道,20世纪50年代或一百年以前的苏州河水是不是也是这样,于是,他开始了“我发现”的调查,收集了材料,进行分析与综合,加以条理化的组织,就能写成一篇关于苏州河道问题的说理作文。

这种与每个人的经验和周围世界有关的事情,就是“人的事务”。关心和讨论“人的事务”,对之进行说理,这是随笔写作的一个传统。这也是说理写作教学努力要保存并延续的。与此相比,说理写作的另外两个主要方面,逻辑(包括逻辑谬误识别)和章法结构(文字语言另作别论)就显得是比较技术性的了。

对今天的说理写作教学来说,逻辑,尤其是逻辑谬误识别,主要是发轫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宣传研究在学校教育中的推行,而不是古代逻辑研究。说理文的章法结构可以回溯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修辞规范,但已经被大大简化,为的是适应普及的高中教育和相当普遍的大学教育。这与以前文化精英式的教育是不同的。现在美国小、中学教的说理文的章法结构是非常基础的,程度只相当于写毛笔字的描红或稍高阶段,而大学写作课上的说理写作则相当于差不多刚能写正楷。学校教授的说理写作章法是经过简化的,起到的主要是基础训练的作用。这是中国学校教育可以借鉴的。

逻辑和结构章法在说理文教学中受到较多的重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它们直接反映在说理的文字形式之中。但是,逻辑和结构章法之所以对于说理至关紧要,是因为它们有人文价值在背后支撑。这些人文价值的许多因素都蕴含在随笔这一文字写作形式的传统之中。这个传统包括一种不脱离个人经验、自由思想、独立判断的知识观;坚信“理”来自每个人自己的理性,而不是外力灌输或强迫;说理必须自制、温和稳健、不走极端、顾及公众利益;说理不只是技能,而且更是教养,因此深入、平和、令他人愉悦的说话方式应该成为文明说理的规范;说理的权利与把理说清的责任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说理者应该有明确的看法、清晰的条理、准确的措辞。更重要的是,说理是就多种多样的“人的事务”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因此是对普通人和广大公众说理,而不只是在一个狭小的圈子内(政党、教派、小专业等)的同声相求和互相吸引。公共说理的先决条件不是先成为某个专业问题的专家,而是对公众共同面临的问题有所关心,并对之形成自己的看法。这种看法是否合理,需要由说理者自己先行评估,并且要有他人的认可。说理因此成为一种不断在与他人互动中“寻求合理”的社会行为和话语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