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牛蒡——『叶子只为装点庭院』(第2/4页)

到了现代,牛蒡的刺果有了一个更实际的应用,而这一应用与当年那些风景画家们对不规则之美的想法有着某种奇特的共鸣。20世纪50年代,以它们为灵感,尼龙搭扣诞生了。

尼龙搭扣这种一面是钩一面是环的搭扣是一个经典的用生物学原理解决问题的例子。它的原理与传统工程学中要求的精确性完全不同。正如科普作家彼得·福布斯所说,它是“模糊逻辑的第一个实例……钩与环并不需要被精准地对接起来……一个钩子是否与一个特定的环连接在一起,完全无关紧要:每次你使用它时,总有足够的钩子能找到对接点”。牛蒡的刺果上布满了细细的刺,刺的尖端则带有具有弹性的钩子;而它们的“环”就是乱蓬蓬的动物毛发,钩子们已经演化得可以轻松抓住这些环。这个灵感催生出的新材料,完全人造但又完美融入了生物技术,而这一新材料的诞生多亏了一个叫乔治·德梅斯特拉尔[103]的人,这位瑞士发明家对纽扣十分着迷。20世纪40年代,他有带狗去侏罗山打猎的习惯。一次散步归来时他发现狗的身上沾满了刺果,但他没有简单地把刺果摘下来了事,而是开始细细观察它们的黏性。(这个故事还有个杜撰的版本,说他在打算与妻子外出赴宴前帮妻子将裙子上的挂钩和钩眼扣在一起,但实在太难扣,搞得他无比泄气。)刺果是球形的,因为它在演化时要将可以钩到动物的角度最大化。但德梅斯特拉尔意识到,如果它是平的,那么无论角度如何,它都可以钩到一个粗糙的平面上。

德梅斯特拉尔一直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才能开始着手发明他的平面刺果。这时,1937年发明的尼龙是唯一可以做成他需要的钩和环的材料。但尼龙因为战争原因价格暴涨,直到20世纪40年代末他才买来了足够的材料进行试验。环的部分很容易,但钩子的形状必须能让穿过的线被挂住才行,并且钩子的形状需要加热来固定。最早的尼龙搭扣专利是在1951年申请的,后来在一个法国织工的帮助下,德梅斯特拉尔改进了他的搭扣系统,并于1955年让它上市销售。[这个发明于1996年获得了最高褒奖——那是一篇恶搞的科学论文,这篇文章模仿了英国广播公司《广角镜》节目在1957年愚人节播出的著名恶搞节目(节目中说瑞士有个意面果园),对加利福尼亚州的“尼龙搭扣农场”发表了评论。那时,“尼龙搭扣农场”正苦恼于大风会将钩子丛的孢子吹到环丛中,与环丛的孢子混合,以至于长出了内部扣死的尼龙搭扣果实,而这种果实完全没法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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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约翰·拉斯金看到这一幕,他一定会大惊失色,一是因为人们对一种野生植物进行了机械原理上的应用,二是因为人们竟然认为牛蒡的刺是演化出来帮助自己传播种子的。在他的著作《珀耳塞福涅:路边花朵的研究》(1874)的第一卷中,他描述了牛蒡叶子的结构(这一点他描述得非常准确)是如何体现它的美的:

若一片叶子十分宽阔——比如牛蒡的叶——它就需要像哥特式建筑的屋顶那样的叶脉网络来支撑。这些结构的支撑作用是通过几何学原理作用的;每一片叶都像桥的桥墩,或者地板的龙骨,每个组件的分布中都包含着各种科学知识……但若想让叶片的伸展部分布满褶皱并拥有美丽的细纹,要么得使叶子边缘形成起伏,仿佛波浪流过,要么就得“扯起”——或者按照淑女们的制衣术语,“摺起”边缘并将它们缝在一起。缝的时候是紧紧围绕着一小截叶脉的,如果太过用力,看起来就会像是收到了桅杆上的帆;这截叶脉必须要结实,而不仅仅是几何学层面的稳固;它的作用从本质上来讲就像给衣服上浆,不是撑起叶子对抗重力,而是让褶皱的边缘坚挺。而对于这样的自然杰作,我们应当好好研究,这片叶的支撑结构是如何被完成得这么干脆漂亮,完美到每根刺;确实,当我们去触碰它们时手指会被扎到;这是因为它们不是用来亵玩,而是用来惊叹赞美的。

几页之后,他就用更直白的口吻催促读者去研究它的结构:“拿起一片牛蒡叶——这种植物存在的最重要的目的,明显就是长出叶子装点庭院。”

这些文章古怪且令人迷惑,文中有许多对叶片结构的仔细观察,但同时又认为这些结构更多是为了观察者的审美存在,而非为了植物自己的生存。《珀耳塞福涅》通篇皆是如此。这本书用一种混乱的、有时甚至近乎疯癫的方法,想要设计出一套新的、反林奈的植物分类法,这套系统以审美原则而非科学知识为基础。它将道德判定强加在植物界身上,但有时作者也会闪现出独到新颖的观察结果和想法,比如忆起罂粟科植物花朵的这一段:“通常我们都觉得罂粟科的花朵并不精致;但它是野外所有花中最透明、最精巧的……它像彩绘的玻璃,只有当阳光透过时才会发出明亮的光彩。无论在哪里看见它——对着光或者在光下——它永远都是一团火焰,像吹制时的红玻璃,把风都烤暖了。”这可能是英语中描写罂粟科花朵最美的文字了,只差一点,这段文字就能变成对太阳在植物生长中的作用和火红花瓣对其他生物吸引力的充满诗意的阐述。

但这种以植物为中心或以自然为中心的观点深为拉斯金所厌恶。在他抑郁症较为严重的一个时期,他曾非常厌恶地评价说,光合作用理论让我们眼中的叶子变成了一个“气量计”。他心目中的形态或功能上的美,是一种深奥抽象的特质,上帝将美根植于植物中是为了提升人类的心智。这样一种特征竟然能被非人类的生物用某种方式“辨识”,这让他不能接受。罂粟花的红色火焰,或一朵兰花复杂的结构,竟然对一只昆虫有吸引力——即一只昆虫也能欣赏这种美——这是对神的亵渎。这种想法使得拉斯金只相信一套基于他自己审美标准的生物等级制度。“对美的洞察,”他写道,“和对特征进行描述的能力,其基础是道德本能和对动物或人的品质进行界定的能力。所以若没有一个神定下的完美之标准,就无法确定哪种生物更符合这个标准,也就不可能说一朵花进化得更好,或一只动物比另一只高级。”

拉斯金实际上制造出了一套美学版的“药效形象说”。上帝“赐予”某种植物一些品质——比如花瓣的对称方式,或茎和叶所成的角度——这些品质可能有一些基本的生物功能,但主要是神对美的标准。而识别和解释这些品质就是鉴赏专家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