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格雷尔达——花园边的巫女(第2/7页)

但让我们转换一下时空,把空间推到芝加哥以东800英里的小镇——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时间则从奥姆斯特德第一次在美国草坪撒种回溯20年。这里有一位作家正在苦苦思考一种不同的对待杂草的态度——150年后他将启发一位纽约的历史学家去为“有害”的、玷污了他草地的植物们辩护。1845年,亨利·梭罗已经开始在瓦尔登湖边建造自己一居室的小棚屋。他住在这儿,自己种粮食吃,以基本上算是自给自足的方式生活了两年多,他捕捉思绪、积累经历,后来这些思考汇集成了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瓦尔登湖,或林中生活》(此书最终于1854年出版),是对他这两年试验性生活的记录。但这本书真正讲述的是做一个最充分意义上的公民意味着什么,如何简朴而从容地生活在一个地方,如何与各个物种的邻居伙伴和平共处。他想要近距离地体会他口中的生活的“精髓”。

而《瓦尔登湖》的精髓之一就是一篇短小且出名的文章,它叫作《种豆》。这是作者1845年暮春时节的经历,那时他对着自己的豆子沉思良多。他估计他们那里种的所有豆子连起来长度要超过7英里(约合11公里),而他已经锄豆子锄到着魔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着魔的原因,但他似乎已经变成——将保罗·罗宾斯的说法稍做改动——一个“豆子的奴隶”。用他的话说,这与自尊有关,但也与对豆子的尊重有关。他爱他那一行行的豆子,而豆子们种下时的顺序和状况也需要继续维持。于是在他不遗余力的锄头下,黑莓、贯叶连翘和委陵菜都被剿灭,但他却依旧困惑,无法为这种“赫拉克勒斯的劳役”找到一个合理的原因。他种了远超需求量的豆子,而且也不喜欢吃豆子。他的快乐存在于那种劳动的仪式中,即便他开始意识到他只是把一种杂草换成了另一种:

大清早,我赤脚工作,像一个造型艺术家,在露湿的沙土堆中弄泥巴,日上三竿以后,太阳就要晒得我的脚上起泡了。太阳照射着我锄地,我慢慢地在那黄沙的冈地上、在那长十五杆的一行行的绿叶丛中来回走动,它有一端延伸到一座矮橡林为止,我常常在树荫下休息……我除草根,又在豆茎周围培新土,帮助我所种植的作物生长,使这片黄土不是以苦艾、芦管、黍粟,而是以豆叶与豆花来表达它的夏日幽思——这就是我每天的工作。

爱打探的邻居“悠闲地坐在马车上”,经过这赤足的劳作者身边,窃窃私语,议论着他播种太迟、他的地里如何凌乱。梭罗则更喜欢看鸟儿在他头顶盘旋的景象——夜鹰和鹞鹰“一上一下,一近一远,好像它们是我自己的思想的化身”。“当我停下来,靠在我的锄头上,这些声音和景象是我站在犁沟中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听到看到的,这是乡间生活中具有无穷兴味的一部分。”

第二年夏天,他决定完全不种豆子了。这些豆子——以及为它们锄地——已经变成了一个单纯的习惯,分散他的精力,让他无法领会土地更根本的一些教诲。他意识到,太阳对杂草和农作物是一视同仁地照耀着的。“我望了这么久广阔田地,广阔田地却并不当我是主要的耕种者,它撇开我,去看那些给它洒水、使它发绿的更友好的影响。豆子的成果并不由我来收获。它们有一部分不是为土拨鼠生长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为稗草的丰收而欢喜,因为它们的种子是鸟雀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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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梭罗看来,只要不是在最关乎利益的商业场合中,人们对杂草的看法都只是一种内部矛盾,同时也是社会和文化压力作用下的一个结果。私人花园中,杂草的状态和命运则受个人品味与偏见、家族传统和一时的心情左右。它们,或者说清除它们,对营造“家”的氛围所起的作用与门前草坪的成色一样重要。不速之客可能受到欢迎,也可能被人厌恶。园艺中最复杂、讲究之处,归根结底说来基本就是关于自家地盘里什么可以发扬、什么必须铲除的甄选过程。

坐落在诺福克郡南部的我们的小花园也不例外。我和我的伴侣波莉所采取的杂草政策(尽管我们也不是总能达成一致)十分随性,有时候还很虚伪。我们的政策服从于烹饪需要和几条社会惯例,但又会因多愁善感和对这里历史的强烈感情而打折扣。我猜想这花园首次建成应该是在1600年前后,和木质结构的主屋差不多同一时间落成。那时这里是一座小农场,地理位置对主人而言十分便利,它位于村里一块公地的旁边,公地里开满了像硫磺三叶草和红芒柄花这样迷人的野花。我能找到的最古老的详细地图出品于19世纪初,上面显示——就像一座小农场通常安排的那样——这里是一座有实实在在的种植功能的花园。房前有两行果树,屋后有一个水塘。我们现今的草地当初位于一片被测量员标注为“大麻地”的土地的东边角落。这里一字一句写着:“一块用来种大麻的地。”那时住在这里的两个单身汉竟然在我们的草地上种大麻。不过他们种植的是用来制作布料的无麻醉剂效果的品种。这是这山谷里最受小农场主们欢迎的作物。这里湿润的沙质土壤与大麻在中亚的原生长地相似,而在那里大麻最初只是一种一年生的杂草。种植大麻是一档非常普遍的生意。夏天将大麻的茎收割后,这些茎会在池塘中浸泡一个星期(这个过程叫作“浸渍”),以便将长长的纤维与木质的外皮分离。然后人们会拍打这些茎,用一把锋利的木质刮刀将它“打散”以去除外皮。最后,这些纤维会被“栉梳”——捋直和梳理——直到可以放到手工提花织布机上织成上好的亚麻布。这是我们山谷——可能就是我们家花园里——最出名的出口品,拥有大量老主顾,其中包括肯辛顿宫和伊顿公学。

尽管大麻历史悠久、蜚声全国,为当地文化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如今这里似乎已经没有大麻地的遗址了,至少我们这一区是没有的。随着大麻纤维的优良质量被重新提起,时不时会有一块长着这种8英尺(约合2.4米)高的植物的土地出现,这些地通常都躲在非常高的篱笆后面,但完全无法掩饰——至少在温暖的日子里完全无法掩饰——那浓烈的香气。不过在其他场合里,大麻如今被归类到最坏的杂草中。它是有毒的外来入侵者,若无政府批准就在自家种植是违法行为。我曾向内政部申请执照,想种一片迷幻效果没那么强烈的大麻品种,亦即两个世纪前就种在这里的那种,而且我强调了我完全是出于对历史的兴趣。对方十分清楚地回复我说,家庭种植正是立法所要杜绝的情况。奇怪的是,谨慎写明的获批条件似乎更偏重于将被偷窃的危险降到最低,而非以防止药物滥用为重点。但在字里行间我可以感觉出那种害怕禁忌植物污染灵魂和土地、应使其远离易感人群的古老恐惧。“由种植者决定最合适的种植地点,”条例中做出了让步,写道,“但要保证只能种植在那些将吸引可能盗窃这种作物之人的注意力的风险降到最小的地方。”严禁将其种植在“繁华的道路旁,或靠近住宅、工业区、度假村的地方,(也不能种在)例如,地面有褶皱可以遮挡住作物的地方……”这里的“褶皱”(fold)一词竟与牧羊人寻求遮护的草棚(fold)巧妙地呼应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