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底事有缘(第2/2页)

见异思迁,移情别恋的时候是有的。比如一度陶醉于古典音乐,到处搜寻磁带,每日花在倒带上的时间,端在读书之上;一度疯狂看碟,进出音像店的次数,绝对超过逛书摊书店;每到世界杯之时,则又心神不属,即得好书也要束之高阁。然而以上种种,好比一晌贪欢,世界杯之类是数年一次的高烧,搜带寻碟亦是某个阶段的疯狂,终不似对书的兴趣一以贯之,来得持久。以杯中物作比,其他爱好如喝酒,喜读书则如饮茶,喝酒是一时之醉,饮茶是每日之需。以男女关系作比,则其他爱好如偷情,任他高潮迭起,亦只是干柴烈火,须臾而尽,喜读书则如老夫老妻,足以白头偕老。何况饮茶亦自有另一番陶醉,老夫老妻亦未必就没有狂喜。

谈书即抬举书而贬低其他,对我的其他爱好,未免有些不公。不过平心而论,这也并非对书的客套。犹记年轻时喜做各种测验,有次三五人闲聊,便有命题,问若置身荒岛而限带三本书,如何取舍?如何回答已忘却,过后倒超出范围想了一想(何必一定是书?)。想来想去,必需品之外,最是不能离弃的,还是书。其实还有更具预言色彩的测试:旧时有抓周一说,小儿若在诸般物事中单挑了书伸出手去,那就是命中注定,与书有缘。但小时父母都在忙工作,而且是革命工作,这等迷信活动,怕是根本未曾想起,由此我也就失去了关于该问题最简明的验证机会。当然喜读书与否虽无干一生休咎,以婴孩无意识举动一举而定,也还是近于儿戏,而且为父母的心中所想,恐怕不在书之本身,而在读书带来的功名富贵。不信问问一心盼着小儿直取书本的父母,可是希望小儿日后成个书虫?望子成龙者口中所谓“读书种子”,与书虫绝对是两码事。

认定书中自有千钟粟、颜如玉且确乎“求仁得仁”者,我们不能说他不读书,范进等辈,做梦都想中举,头悬梁锥刺骨,读书劲头不可谓不大,但所读之物我们未必认它是书,其人我们也不愿称他是与书有缘之人。以此标准,抓周其实往往导致误判,一个明显的例子是贾宝玉,这位哥儿伸手便去抓脂粉,后来果然也满脑子姐姐妹妹,可看看他读《西厢》一类无用之书的劲头,我们岂能说他就与书无缘?圣人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与书结缘者,当作如是观。

照孔夫子说法,“好之”、“乐之”都是较“知之”更高的境界,也就更难企及。我则固执地以为“好之”、“乐之”是较低的门槛,“知之”难乎其难。盖因我将“好之”、“乐之”解作一种情感态度或是状态,对书未免有情,也就可以“入我门来一笑逢”。不拘有用之书或无用之书,要说“知之”,则吾岂敢?然而不求甚解,任它糊涂,自谓“好之”也还勉强当得起。

所以有时我也疑疑惑惑地想,自家恐怕也还算得上是个与书有缘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