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风穿堂过/ 你看起来很美味

林依人和她的名字一点都不配。她一点都不依人。

她是个胖子。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个胖子了。

那年我15岁,上高一。凭着男生特有的小聪明和初中不错的底子,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和刚刚认识的一群满身臭汗或阳光或猥琐的男生在学校招摇过市,嘻哈打闹.按照成绩选位置,于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上课的时候和几个跟我差不多兴趣的男生打赌英语老师的胸是C还是D。通往幸福路上唯一的障碍就是班主任。

他经常会冷不丁出现在后门,从后门的猫眼偷看我们。我被怂恿去用彩色胶布封住了猫眼,班主任生气盘查起来,几个没良心的朋友第一个就出卖了我。

班主任大发雷霆,说,你们几个混世魔王,怕你们几个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就把你们放最后一排,你们几个倒还真就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是吧。下星期换位置。我亲自来排。

我的幸福生活就结束在这儿了。

几天以后,座位表被贴在黑板前面,我的位置在走廊的窗子那一边,跟窗子中间隔着两个人,旁边便是教室的过道。

看到是靠近走廊那一边的位置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完了,班主任会随时随地像幽灵一样出现在窗子旁边盯着你。小说看不成了,手机用不成了,小人画不成了,纸条写不成了,小抄儿也打不成了,在我本来就觉得是晴天霹雳的时候,我看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桌林依人,就更觉得人生无望了。

一列三个人,林依人坐在中间,她右边坐着一个每天只知道拿着本子写啊写的女生,左边就是这个上辈子做了孽才落到这个地步的可怜的我。

班上的女生大部分都很瘦,顶多也是微胖,林依人就成了班上最胖的女生。

她的脸不大,但是身上,可结结实实都是肉。她也是一个土得像刚刚从解放前走出来的女生,打扮却像一个中年妇女。头发永远扎成马尾或盘在头上,一个夏天就几件T恤换来换去穿,也从来没有穿过短裤,都是大地色系的休闲裤和牛仔裤,再加上运动鞋;冬天就在外面裹上棉袄或者羽绒服,更像一个球。本来也是很青春的打扮,但是被林依人穿上,可就完全是另一番模样了。

衣服永远是绷在身上,跑步的时候都迈不开步子,只有胸一抖一抖,身上的其他肉也跟着一步一晃。

我几乎不跟她说话,即使说话也基本上都是问句。比如,老师刚刚来过没,讲的哪一页,这章已经学过了吗,等等。

她也从来不主动找我说话,倒是跟旁边的女生还蛮聊得来,有时候两个人就趴在桌子上说些悄悄话,然后两个人头靠在一起偷偷地笑。

她来得比我早,走得比我晚,甚至连下课的时候连厕所都没见她去过。这点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疑惑。

但是那个时候我没空去解开这个疑惑,也懒得理会她。

因为我的心里满满都是许言言。

许言言是特别好看的女生,不光是我觉得她好看,我觉得应该是有眼睛的人都会觉得她好看。她眼睛不大,但是一笑的时候就弯弯的亮晶晶的,鼻子也小巧,唇红齿白,还有一颗小小的虎牙,皮肤没有一点瑕疵。她留着中发,偶尔扎起来,巴掌大的小脸。只要许言言一笑,我就觉得我像是个在烈日下被炙烤的冰激凌一样,融化的同时还想着,死了我也愿意啊。

我经常在看电视的时候把主角想象成我和许言言。

我叼着雪茄,踢开大门,犀利的眼光看向其他的小喽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枪结束,救出被当成人质的许言言。风在背后吹啊吹,我的大衣飘啊飘。我酷拽地一笑,搂着许言言,背后跟着我的小弟。没错,这个是《上海滩》。

在子弹飞向许言言的那一刻,我飞快地扑向她,挡在她前面,救下她的命,然后潇洒地在她的怀里离开人世。没错,这个是《中南海保镖》。

我潜入少林寺学习武功,和释小龙以及郝邵文救出被强占的许言言,在夕阳下和许言言拥吻,没错,这个是《笑林小子》。

许言言在我面前,眼含泪水,抚摸着我的脸,同时眼泪掉下来,说:“李哲,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没错,这个是《半生缘》,这个太阴柔了,而且不吉利,不要这个,啊呸。

而当我想象完,把目光撤回来的时候,看到了正在旁边做题的林依人的双下巴,顿时就觉得不寒而栗。场景还是那个场景,但是如果把主角换成林依人的话,就从偶像剧变成恐怖片了。

我摇了摇头,拿起笔乱写乱画,恍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一抬头,英语老师正盯着我,“李哲,东张西望什么,说的就是你,作业呢?”

“我……忘在家里没带。”

这种招数我从念书到现在,用了很多次,原以为老师会说下次带来或者下次注意,但是英语老师说:“那行,给你十分钟,回去拿吧。”

“啊?我家蛮远的。”

“你家不就住学校对面吗?上次你爸见到我还跟我打招呼,让我特别关照一下你。赶紧的,回去拿。”“老师,我好像带了,我再找找。”我把桌子盖掀起来,开始慢腾腾地一本一本地翻,嘴里还自言自语,欸,去哪儿了,也不在这儿。

老师翻了我一个白眼,说那你慢慢找,下课要是还没找着我就打电话让你爸给你送来。

我猛点头,用书挡着自己,病急乱投医地问林依人:“昨天的作业是什么?”

她在本子上写,情境对话。然后把本子推了过来。

“你们都交了吗?”

她点了点头,“早上就交了。课代表让你交,你在睡觉。”

我用那本书打了打自己的头,我就等死吧我。

“我这里有一份草稿,我交上去的不是这个,你要吗?”

我猛点头,“快给我!”

她拿出一个本子交给我,我把它藏到英语书下,在前面摞起高高的书,开始奋笔疾书地抄。终于在下课的时候交上了作业。英语老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了我一马。

交上了作业就像一个刚刚炸碉堡归来的英雄一样,瘫在桌子上,换个姿势看到林依人,于是随口说了句,“谢谢啊。”

她直摇头,也没有再说话。

“哈,你连写个英语作业都打草稿啊,这么认真。”

“也不是认真,反正也没事。”

“那既然你这么闲,以后你打的草稿就给我抄一下吧。”

“哦。”

从这以后我每天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过她的作业抄在自己的作业本上,到后来我懒到跟她说,要不你帮我做一下。

林依人面露难色想推辞,但是不知为何还是答应了下来。她自己的作业,笔迹工整,没有一个错别字或者涂改的痕迹。给我写的作业上却字迹潦草,飞龙舞凤,居然没让老师看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