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黑丰(1)的对话:极简主义就是极复杂主义的另一种境界(第2/3页)

问:“大教堂”在这篇小说中是否是隐喻的?盲人为什么执意要“我”画大教堂?在画大教堂的过程中有很多细节相当感人,如“我的手抚过纸面的时候,他的手指就骑在我的手指上。到现在为止,我这辈子还从没这样干过。”请您举例分析一下这些细节在整体构思中的作用何在?小说结尾也很有意思,“我坐在我自己的房子里。我知道这个。但我觉得无拘无束,什么东西也包裹不住我了。”请问“我”感觉到什么,为什么说“什么东西也包裹不住我了”?

答: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我印象中卡佛好像从来不提什么隐喻,不提象征,但“大教堂”在这篇小说中又确实是隐喻。或者说,当我们把它看成隐喻的时候,我们才能够更加充分地感受到这篇小说的力量。这种情况很常见,有些诗人反抒情,反隐喻,但只有当我们在他们的某一首诗歌中感受到那种抒情力量的时候,我们才会说那是好诗。而诗人本人却会认为,它之所以好,就是因为它反抒情了,走到隐喻的背面了。其实反抒情也是抒情,隐喻的背面也是个隐喻。“大教堂”确实是个非常重要的隐喻。在他们手摸着手去画大教堂之前,小说中已经多次提到教堂,比如提到盲人的教堂婚礼,提到吃饭的时候要不要来一段祈祷。用中国传统的术语来说,这就是所谓的草蛇灰线了。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已经知道了,小说中的“我”对教堂或者说宗教的态度。我们也知道,“我”的宗教知识非常有限,而且它对我来讲仅限于知识层面,跟生活啊,生活态度啊,情感状态啊,没什么关系。它甚至还是我嘲讽的对象,比如“我”在讲述盲人的那个教堂婚礼的时候,我们这些读者都能感受到“我”的那种敌意。但小说的最后,却来了个反转,陡然地反转。因为小说的题目是《大教堂》,所以我们知道小说中的人物最后会跟大教堂发生关系。细想一下,目前的处理方式可能是最好的。卡佛控制得非常好,笔调一直压着。没有经验的人写到这里肯定要写飞了,啊啊啊的,开始抒情了。虽然“我”这时候确实是“飞”了,用卡佛小说中的句子来说,就是“什么东西也包裹不住我了”,但卡佛还是只愿意贴着人物的感觉来写,写那种很微妙的感觉。我在评点的时候,用到了一个词,“境界”,这个词其实有点硬了,卡佛本人不会喜欢。但我又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更准确的说法,或许是一种瞬间的精神状态。很可能,明天早上一起来,两杯酒下肚,又想到这个盲人很可能跟自己的妻子有一腿,而且盲人跟妻子的默契和交流要超过自己,于是醋坛子又打翻了,一切又会推倒重来。你前面不是说,卡佛本人把它看成“例外”吗?那么卡佛的这种说法,也可以说明这一点:那是一种瞬间的精神状态,没有完全坐实。

问:卡佛说:“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您觉得他做到了吗?请您结合相关小说给我们做一下举例分析。

答:这种句子很多。当然,这也是每一个作家的追求,尤其是对于喜欢写短篇的人来说。中国的传统艺术也很讲究这个,言近而旨远啊,要用极近人之笔啊,等等。这不是卡佛的创造,这说的是基本功。我更感兴趣的,是卡佛的小说虽然没有什么知识的气息,看上去极为普通,但你其实可以把它放在一个知识的系统里去理解。谁要认为我是在过度阐释,我也没有办法。他的小说写到,妻子在聘期的最后一天,盲人的手指触摸到了她。她为此总想写诗。每年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发生之后,她都会写上一两首。所以小说告诉我们,对妻子来说,那是非常重要的事,非常美好的事。然后又提到“我”不喜欢读诗,诗歌不是“我”的阅读的首选。通常说来,诗是穿越日常生活,是语言的奇迹,是经验的奇迹,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看到这篇小说告诉我们,“我”的心灵完全停留在最世俗的层面上,如果不是遇到特殊的机缘,“我”的心灵世界是不会被触动的。当然小说一开始,就写到了“我”的嫉妒,写到了敌意,但嫉妒和敌意,并不是心灵被触动了,那只是一种自动的反应,类似于屁股被蚁子叮咬后的那种颤动。要说到写寒暄,我首先感到卡佛极有耐心,不偷懒,不是简单地来一句“今天天气不错啊”就把一个场景打发了。他是体贴入微地去写,他甚至把每一句寒暄都当成了叙事上重要的桥段。当然幸亏他写的短篇,要是长篇,他会被累死的,读者也会被他累死的。小说中有一段话,卡佛问盲人:你坐火车来的时候,坐的是哪一边呢?看上去都是些废话,但情绪却很复杂,所以妻子的反应也非常激烈。盲人对这种问话好像有些不在乎,从情理上讲,他在此做客,不能作出激烈的反应,但更重要的是,卡佛在此埋有伏笔,是想说明盲人其实有非常包容的一面。这一点,随着叙事一步步展开,我们也看得越来越清楚。但限于篇幅,我没办法在评点中一一说明。说到这里,我不妨强调一句,我感到盲人来这里的目的,其实大有深意。看望老朋友不过是摆在面上的理由,通过友情来寻求心理上的安慰也只是一种可能,更重要的目的,很可能他是来帮助小说中的“我”的,是来帮“我”摆脱困境的,因为此前他已经通过那些寄来寄去的磁带,知道了这对夫妻的状况。由此可见,说是极简主义,其实非常复杂。如果这篇小说是极简主义的经典,那么我们就懂得了极简主义的基本纲领:极简主义就是极复杂主义的另一种称谓。

问:卡佛还说:“要是看到我写的小说(《大教堂》之前),读者能在某种程度上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被它感动……被提醒……我就高兴。”难道小说写出来仅仅是“被提醒”吗?您怎么理解卡佛的这一说?

答:小说如果能起到提醒的作用,就已经非常非常了不起了,不得了的。读者被感动,被提醒,这是伟大作品才可能具有的力量。这篇小说让我感动的地方,主要是对盲人的描写。盲人的教堂婚礼,盲人妻子的死,盲人和“我”谈话时的那种隐忍,盲人和妻子的互寄磁带,盲人来到之后跟妻子的那种脉脉含情。有意思的是,这不是通过第三人称来讲述的,而是通过“我”的那种带着醋意和敌意的情绪,一点点透露出来的。“我”的这种情绪反而让读者更能感受到盲人身上有一种奇特的精神力量,也正是由于这种力量,最后“我”才能够听任盲人抓住我的手,去画那个大教堂。至此,盲人犹如一个先知,一个临时的,倒霉的,更加倒霉的先知。哦,临时引导我们的先知是个倒霉的盲人!这也真够悬的。我很想说,这篇小说其实是在提醒我们,了解自己的处境,复杂的处境。只有伟大的小说,才能起到提醒的作用。毫无疑问,《大教堂》是伟大的短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