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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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说鲁迅这名字是一谜语:山东消息——打一人名,忘了发表在哪儿,反正是一印刷纸,一大堆谜语,让小孩猜。大约八九岁的时候,我们院一爱看书的孩子跟我们一帮人吹:有一鲁迅,太牛了。他眉飞色舞地说:丫行于一条黑巷,一群狗冲丫叫,丫说:呸!你这势利的狗。我和一干听众大笑,当时我刚被304医院一只三条腿的狗追过,吓得不轻,这句话对我的心理大有抚慰。有那么几周,我们上下学,谁走在后面,前面的人就会回头笑骂:呸!你这势利的狗。

第一本鲁迅的书就是这孩子借给我看的,不是《野草》便是《热风》或是另一本,上面有骂狗这一段。我一向有一特异功能,无论什么书,拿来一翻,必先翻出涉嫌黄色那一段。鲁迅的书也不例外,一翻翻到一篇杂文,主要内容是摘抄当年一份流氓小报登载的社会新闻,说的是上海一妇人诉上法庭告其夫鸡奸,似乎引的是原始卷宗。言辞极其不堪入目。我当时是一特别正经的人,就是那种对这类下流故事爱看,看完之后又愤起谴责的家伙。我对鲁迅文风的第一观感并不十分之好,又如此文摘诲淫不说怎么能算他的东西?绝对有卖注水肉捞稿费之嫌。有一种人写文章专爱引用别人的现成大话,当时是一时弊,现在还是一俗例,小时候我就知道这叫没本事,拾人牙慧鹦鹉学舌说的就是这等行径,起先我把鲁迅也当成了这种人。

后来开始看鲁迅的小说,“文化大革命”焚书坑儒,可是没烧鲁迅的书,书店里除了《毛泽东选集》《马恩列斯全集》剩下的就是《鲁迅全集》赫然摆在那里。老实讲,当时很容易崇拜个谁,《艳阳天》我都觉得好,但是并没觉得鲁迅的小说写得好,可能是因为那时我只能欣赏戏剧性强和更带传奇性的作品,对人生疾苦一无所知,抱着这样自我娱乐的心态看书,鲁迅的小说就显得过于沉闷。相对于北京孩子活泼的口语,鲁迅那种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正处于发轫期尚未完全脱离文言文影响的白话文字也有些疙疙瘩瘩,读起来总有些含混,有些字现在也不那么用了,譬如把“的”一律写作“底”,好像错别字似的,语气也变得夹生。这就是大师啊?记得我当时还挺纳闷。再后来,阅读的经验增加了,自己也写了二十年小说,对小说也不简单地用明白流畅情节生动当唯一标准了,我要说,鲁迅的小说写得确实不错,但不是都好,没有一个作家的全部作品都好,那是扯淡。而且,说鲁迅的小说代表中国小说的最高水平,那也不是事实。

我觉得鲁迅写得最另类的三篇小说是《一件小事》《狂人日记》和《伤逝》。《一件小事》从立意到行文都很容易被小学生模仿,这篇东西也确实作为范文收入过小学课本,像小说结尾那句“他的背影高大起来”,我那个不学无术的女儿在她的作文中就写过。写《狂人日记》时鲁迅充满文学青年似的热情,文字尚嫌欧化,透着刚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吃惊,那种激烈决绝的态度则和今天的“愤青”有共通之处,搁今天,也许能改编成摇滚。《伤逝》大概是最不像鲁迅后来风格的一部小说,男女过日子的事儿,他老人家实在是生疏,由此可见,大师也有笔到不了的地方,认识多么犀利也别想包打天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社戏》是很好的散文,有每个人回忆童年往事的那份亲切和感伤,比《荷塘月色》《白杨礼赞》什么的强很多,比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可就不是一个量级了。那也不在作家的经验、才华,在于不同人生本身的差距。

《祝福》《孔乙己》《在酒楼上》和吃血馒头的那个《药》是鲁迅小说中最好的,和他同时代的郁达夫、沈从文和四川那位写《死水微澜》的李劼人有一拼,在当时就算是力透纸背的。中国普通人民的真实形象和难堪的命运被毫不留情地端了出来。这些人物至今刺激着我们,使我们一想到他们就毫无乐观的理由。半个世纪之后,有三个人在对人民给予关怀这一点上超过了鲁迅。这三杰是刘震云、朱小平和杨争光。这时我们的人民不再是鲁迅那个时代完全处于被忽略被遗忘的境地很需要被同情的那伙人了。从鲁迅第一声呐喊起,他们也折腾了几十年,再提到“人民”二字,只怕要警惕一点了,有些事是别人强加的,有些事可是他们自个儿乐意的,甚至还有不少诗意的发挥。仅有唤醒意识和对压迫者的控诉那都是表面文章,真正需要勇气和胆识的不是反抗强者,而是直面那些可怜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人,对他们予以解剖。这三杰在这儿上所做的努力,所达到的深度,是前无古人的。相对于他们,鲁迅始终没脱离传统知识分子的立场,那是一个视野很受限制的立场,反映到创作上也谈不上有什么真正革命性的意义。

鲁迅写小说有时是非常概念的,这在他那部备受推崇的《阿Q正传》中尤为明显。小时候我也觉得那是好文章,写绝了,活画出中国人的欠揍性,视其为揭露中国人国民性的扛鼎之作,凭这一篇就把所有忧国忧民的中国作家甩得远远的,就配去得诺贝尔奖。这个印象在很长时间内抵消了我对他其他作品的怀疑,直到有一次看严顺开演的同名电影,给我腻着了。严顺开按说是好演员,演别的都好,偏这阿Q怎么这么讨厌,主要是假,没走人物,走的是观念,总觉得是在宣传什么否定什么昭示什么。在严顺开身上我没有看到阿Q这个人,而是看到了高高踞于云端的编导们。回去重读原作,发现原来问题出在小说那里,鲁迅是当杂文写的这个小说,意在针砭时弊,讥讽他那时代一帮装孙子的主儿,什么“精神胜利法”、“不许革命”、“假洋鬼子”,这都是现成的概念,中国社会司空见惯的丑陋现象,谁也看得到,很直接就化在阿Q身上了,形成了这么一个典型人物,跟马三立那个“马大哈”的相声起点差不多。当然,他这信手一拈也是大师风范,为一般俗辈所不及,可说是时代的巨眼那一刻长在他脸上,但我还是得说,这个阿Q是概念的产物,不用和别人比,和他自己的祥林嫂比就立见高下。概念形成的人物当做认识的武器,针对社会陋习自有他便于发扬火力指哪儿打哪儿的好处,但作为文学作品中的审美对象他能激起读者的情感反应就极为有限了。是不是有这么一个规律,干预性针对性越强的作品,审美性可感性就越低?尤其是改编为影视这种直接出形象的艺术形式,这类人物就很吃亏,演员也很难从生活中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