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的魅力何在(第2/4页)

简家族中的一位亲戚和某位曼特博士有了私情,使博士的妻子回了娘家,一时惹得流言四起。关于这件事,简在信中写道:“也许因为他是一个牧师,不管这份私情多么不道德,总有那么一点正经的意味。”

简言语伶俐,幽默感也不同寻常。她很爱笑,也喜欢逗别人开心。让一个幽默的人把一句有趣的玩笑憋在心里,实在是难为他。开人玩笑,却又不给人留下刻薄的印象,更是十分不易!天性善良的人常常缺少一点幽默感。简·奥斯汀目光敏锐,她发觉了人们身上的蠢笨荒唐、自高自大、装腔作势和假意虚情,却并不气愤或苦恼,相反,她感觉那些东西很有意思,这不得不使人钦佩。作为一个有着良好教养的人,公开取笑他人总让她于心不忍,不过,在私人信件中开一两句周围人的玩笑在她看来是无伤大雅的。事实上,就算是在她最有讽刺性的话语中,也没有什么恶意。她具有一种真正的幽默感,它的基础是细致的观察和一种坦率的心态。

在简的一生中,她经历了许多大的历史事件,法国革命、恐怖时期、拿破仑的兴起和溃败,等等,然而她的小说没有写到这些内容。有人指责她太过于超然物外。不过,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妇女参与政事在简所在的时代是有伤风化的。政治是男人的事业,那个年代的女人甚至连报纸也不读。如果因为简的书中没有提到那些历史事件,就断言她并未受其影响,有些不讲道理。简对自己的家庭充满了热爱,作为海军的两个哥哥身处危险境地,简常常写信,倾诉对他们的日夜惦念。不在小说中提起那些历史事件,正好表现出简的非凡见识。她生性谦虚,从没想过名垂青史。如果她有这样的想法,就不会如此明智了。以文学的观点来看,那些事情不过是短暂一现的昙花,这便是简在小说中拒不提及那些事件的原因。过去几年,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小说出版了那么多,已经没有读者读了,它们就像每日例发的报纸,很快便被遗忘了。

根据奥斯汀·李在《简·奥斯汀传》里讲述的部分内容,再稍加一点想象,简·奥斯汀在那段漫长而宁静的岁月里的生活便略见雏形了。“通常说来,没有什么事是交给仆人去做的,女主人完成了大部分工作。女主人需要亲手调配酿酒、制作家庭用药、烹煮菜肴……与此同时,她们还要纺纱织布,在吃过早餐或茶点后清洗碗碟。”对衣帽和围巾,简有着浓厚的兴趣,她还擅长刺绣。偶尔,她会与那些英俊、漂亮的年轻男人调调情、跳跳舞。她还喜欢看戏、打牌和轻松一点的娱乐。“那些依靠手指灵活的游戏,她都玩得很厉害。很少有人能在撒游戏棒上赢过她,她不仅撒得圆,而且可以依次取走每一根,十拿九稳。她的杯球也玩得很厉害,听说在乔顿玩杯球时,她轻松接满了一百个。因此,她深受孩子喜爱的事实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孩子们爱跟她一起玩耍,更何况,她还有怎么也讲不完的故事。”

尽管没有人会称简·奥斯汀为女才子(她本人想必也不屑于这个称呼),但她确实是一个很有教养的女人。作为研究简·奥斯汀的权威,杰波明曾经在一张书单中列举了一些她阅读过的书籍。这其中有芬纳·伯纳、玛丽亚·艾奇沃斯和瑞克里弗夫人[4] 的小说;还有一些法国和德国小说的英文译本(包括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事实上,凡是从巴斯和南安普顿的图书馆中能够借到的书,她都会阅读。她对莎士比亚的作品很熟悉;她读拜伦和司各特的作品,他们是与她同时代的;她最喜欢的诗人似乎是柯帕[5] 。无疑,柯帕的作品中那种绚丽、冷峻、睿智的风格很吸引她。她还读过约翰逊博士和包斯韦尔的作品,还有大量的历史书籍和宗教文献。

作为一个作者,最重要的当然是自己的创作,接下来我便谈谈这个。简开始写作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女孩。在她快要死去时,曾托人给一个同样喜欢写作的侄女带话,她说要是她想听听她的忠告,16岁之后再开始创作是个更好的选择,在12到16岁这段时间最好多读少写。在简的时代,女人写书是有悖体统的。路易斯修士[6] 曾说:“我讨厌一切女作家,蔑视她们,甚至可怜她们。她们应该拿针捏线,而不是舞文弄墨,针线才是她们的工具。”

那时候,小说是一种被轻视的文学体裁,身为诗人的司各特爵士竟然喜爱写小说,就连简·奥斯汀自己都十分压抑。写小说的时候,简总是“避免被仆人、客人和其他人发现。她把小说写在小纸片上,便于收藏,还能盖在一张吸墨纸下面。她的房间和仆人的下房之间有一扇嘎吱作响的门,响动的声音对她有警示作用,她便一直没有让人把门修好:一旦有人推门进来,躲在屋里写小说的她便能听到,然后迅速把稿子藏起来”。大哥詹姆斯有一个儿子在上小学,他从来不知道父亲正读得津津有味的小说的作者是他的姨妈。简的另一个哥哥亨利在回忆录中说:“如果简还活着,绝不会在作品上署名,不管这能带来多大的声名。”因此,《理智与情感》(这是简发表的第一部作品)的扉页上的署名仅仅是“一位女士”。

事实上,简最早的作品并不是《理智与情感》,《第一次印象》才是她的第一部小说。简的哥哥乔治·奥斯汀曾给一个出版商写信,想自费出版“一部与伯纳小姐的《伊沃林娜》篇幅相近的一共三卷的小说”,但是,出版商拒绝了这个提议。1791年的冬天,简开始创作《第一次印象》,1797年8月小说完成,它便是16年之后才得以出版的《傲慢与偏见》。后来,她接连写出了《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两部作品,运气却都不太好。五年后,《诺桑觉寺》(当时书名为《苏珊》)被一个名叫理查德·克劳斯贝的人花十英镑买走,但它并未出版,而是被转手卖掉了。由于作品没有署真名,理查德并不知道自己卖掉的手稿便是日后大卖的《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所著的《诺桑觉寺》。

《诺桑觉寺》完成于1798年,这之后直至1809年,简似乎不再创作,她仅仅完成了《沃森一家》中的部分章节。人们不禁猜测,为什么一位很有才华的作家会如此长时间辍笔。有人说是因为她坠入了爱河,但这不过是个猜测。1798年,23岁的简正值妙龄,可能会多次坠入爱河。简的奇特之处在于,虽然一次次的恋爱结果大都并不愉快,在她的精神上却没有留下阴影。因此,关于她长期辍笔的解释,最可信的是,由于出版商拒绝出版她的小说,她有些意气消沉了。有时,亲朋好友会听简朗诵她的小说。听众心醉神迷,但她很有自知之明,她认定:只有那些熟悉她的人才会觉得她的小说有意思,因为他们很快便能发现书中的人物原型是生活中的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