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战争与和平》,兼谈托尔斯泰的为人与信仰(第2/7页)

我们在这部巨著的最后部分看出托尔斯泰的创作激情开始减退,但在小说结尾处,他充沛的创作力被再次激活。《战争与和平》的结尾称得上极富新意、精彩绝伦。之前的小说家习惯在讲述完故事之余,为读者交代主人公的最终结局,最常见的便是男女主人公从此在一起过上幸福的生活,并生养一群可爱的孩子;对于小说中那些反派,若惩罚还未降临,就简明交代他们终会恶有恶报,一贫如洗,甚至娶一个终日唠叨的丑陋老婆,等等。很多时候,这种交代显得十分草率,只有三言两语,简直像小说家随便扔下一点残羹剩饭就打发了读者,草草收场。显然,托尔斯泰赋予小说的结尾一种真正重要的意义。小说结尾,他重新把读者引进尼古拉·罗斯托夫(老伯爵的儿子)的庄园,七年后的尼古拉娶了一个有钱的妻子,并有了孩子;此时,彼埃尔和娜塔莎也住在尼古拉斯家里,同样结婚,生子,但却再也没有了过去的激情和理想,曾经对于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一去不返。尽管他们依然相爱,但他们变成了庸人。经历过生活的艰难困苦,他们开始变得平静,也陷入一种中年人的自足。过去漂亮、活泼、招人喜爱的娜塔莎,变成了一个婆婆妈妈的家庭主妇。过去英俊潇洒、神采飞扬的尼古拉·罗斯托夫则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乡下地主。彼埃尔变得更胖,还是那副好脾气,一点都没更聪明。这个结局虽稀松平常,却有着深刻的悲剧意味。我想,托尔斯泰没有故意设置一个更加激烈昂扬的结尾,只是因为他明白,人生的结局不过如此。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托尔斯泰生于一个极少产生伟大作家的乡村贵族家庭。作为尼古拉·托尔斯泰伯爵和玛丽亚·伏尔康斯基伯爵夫人的五个孩子之一,他最小。他出生在母亲的祖宅——雅斯纳雅·波良纳,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父母便离世了。他最初随一个家庭教师接受教育,后来进入喀山大学读书,随后又转入圣彼得堡大学。他成绩很差,以至于没有拿到任何文凭。是他那些贵族亲友带他进入社交界,起初在喀山,后来是圣彼得堡和莫斯科。他也去舞厅跳舞,去剧院看戏,还经常参加一些在贵族家庭举办的宴会。他在高加索山区服的兵役,并参加了克里米亚战争。

这段时期,他沉迷于狂饮滥赌,甚至卖掉雅斯纳雅·波良纳庄园里的房子,只为偿还赌债,那还是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部分家产。他性欲旺盛,曾在高加索时染上过梅毒。根据他自己日记里的记录,在一个狂欢之夜,他赌博,玩弄女人,和吉普赛人一起狂饮烂醉——从很多俄国小说里可以看出,这种狂饮普遍上呈现的是(或过去是)俄国人寻欢作乐的一种传统方式。对自己这种行为,他怀有强烈的悔意,但一有机会还是会重蹈覆辙。托尔斯泰身体健壮,可以整天走路,连续骑马十到十二小时也不会觉得疲劳,但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相貌也很普通。“我知道,我长得并不好看,”他曾经这样写道,“我也因此感到绝望,世界不会施舍幸福给一个宽鼻梁、厚嘴唇且长着一对灰色的小眼睛的人的,我只求能有奇迹降临,让我变得英俊一些。我可以为了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而放弃我现在拥有的以及将来可能得到的一切。”他那张朴实的脸其实很有活力与精神,也很吸引人,他对此并不自知;再加上眼神和谈吐,他甚至颇有魅力。那时候,他对穿着很讲究(他和可怜的司汤达一样,寄希望于用时髦的穿着来弥补相貌上的丑陋),还经常炫耀自己高贵的门第。他在喀山大学读书时的一个同学曾经这样描述他:“我刻意回避这位伯爵。第一次见他时,他的冷漠和傲慢,那短而硬的头发,和那眯着眼睛的神情,以及眼中露出的犀利目光,很不讨人喜欢。我从未见过摆出这样一副傲慢而奇怪的样子的年轻人,这真令人难以理解……他对于我的问候几乎从不理睬,似乎在表明我和他出于某种原因是完全不平等的……”托尔斯泰在军队时,对待那些军官同僚也是这样一种轻蔑态度。“开始,”他写道,“我对这里的很多事情感到惊奇,想慢慢适应这里的环境,我必须和那些先生保持距离。我选择一种恰到好处的中间姿态,对他们既不太亲近,也不太疏远。”

托尔斯泰在高加索和塞瓦斯托波尔先后写下一些随笔和短篇小说,还有一篇充满浪漫气息的关于自己童年生活的中篇小说。这些作品在一本杂志发表后,受到广泛的好评,也因此,在他离开战场回到圣彼得堡时,受到了当地文人的热烈欢迎。然而,他却不怎么喜欢他们,直到后来他们也不喜欢他了。他自认为是一个坦诚的人,却从不相信他人的坦诚。他与当时的流行观念格格不入。他动辄就要发火,粗暴地驳斥他人,全然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屠格涅夫曾说,托尔斯泰习惯用审判官似的目光打量他人,这让人不胜困窘。这种审判官似的目光,再加之刻薄辛辣的挖苦,足够叫人恼羞成怒。他总是对他人近乎苛刻地非难,可一旦读到一封提到他时不太尊重的信,他就会立刻向写信者提出挑战。他的朋友曾费了很大的劲才阻止他进行一场荒谬的决斗。

那段时间,俄国刮起了自由主义的大风,解放农奴在当时是压倒一切的大事。托尔斯泰在首都过了几个月放荡的生活后,回到雅斯纳雅·波良纳。他向庄园里的农奴提出一项计划,要给他们自由,却遭到拒绝,因为农奴们不相信他。后来,他为农奴们的孩子开办了一所学校。他的教育观念很新颖:学生可以不上学,在学校里也可以不听教师讲课,没有人会因为不遵守纪律而受到惩罚。他整天和学生们待在一起,亲自教他们读书,晚上陪他们一起玩,给他们讲故事、唱歌,一直到深夜。

正是在这期间,托尔斯泰与一个农奴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多年以后,这个名叫提摩西的私生子成了他的几个孩子的马车夫。托尔斯泰的传记作者们对此兴趣颇浓,因为托尔斯泰的父亲也曾有过一个私生子,而且这个私生子在后来也成了家里的马车夫。以我之见,托尔斯泰在道德上是有过失的。我本以为托尔斯泰想解救农奴,让他们脱离贫穷、困苦和接受教育是出于真诚之心,但既然他抱着一种自我谴责的道德良心,至少也该为他的私生子做些什么吧。屠格涅夫也有一个私生女,可他很照顾她,让她接受教育,始终关心她的幸福。我时常怀疑,托尔斯泰在看到自己的私生子(他至少和他有血缘关系)在为小儿子们(他们不过是合法婚姻的产物)驱赶马车时,心里会不会感到丝毫的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