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枉求美眷,良缘安在青楼与家

故乡遥,何日去?

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

——周邦彦《苏幕遮》

青楼者,妓女之家也。妓女一人青楼,便与原来的家庭断绝了联系。以老鸨为父母,以龟奴为兄弟,以嫖客为丈夫,当然也有生了孩子的。如金庸《鹿鼎记》中的韦小宝便是个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扬州丽春院的小杂种。而像沈从文笔下那些卖淫养家,连丈夫也一并包下来的,则与青楼之意远矣。既为妓女,就应“投身青楼即为家,卖笑呈欢无有涯”。所以妓女说到“我家”指的就是青楼,说到“我娘”,指的就是鸨母,嫖客去青楼,去的就是妓女她们家——妓家也。

然而嫖客自己是有家的。家里不但有父母兄弟姊妹,还有妻子。没有妻子的也随时可以娶上一位。除了妻子以外,还可以有妾,有婢。古代社会,妻妾也好,丫环也罢,都是男人的奴隶,家庭中的“第三等级”,男人可以生杀予夺,“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那为什么男人还要竞相奔赴青楼呢?为什么会有那么一句俏皮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呢?

这是不是可以说明,青楼有着家庭无法替代的社会功能?青楼有着家庭无法超越的独特魅力?

那么,青楼与家岂不是构成了一对矛盾?青楼的存在不会导致家庭的分崩离析吗?就如今天的哪位丈夫若是明目张胆地去嫖娼,那不是等着被太太解雇吗?如果这样去推想,那就大错特错了。用今天的打野鸡去比附古代的狭邪游,颇有点驴唇不对马嘴。今天的嫖娼,是腐败,是堕落,不论当事者如何沾沾自喜,他总是被鄙视,被批判的;而古代的狭邪游,则被视为风流雅事,起码是很平常的。今天卖淫嫖娼现象的泛滥,是与离婚率不断上升,千万个家庭遭到破坏,千万颗男女老幼的心灵遭到伤害同时出现、同时发展的;而古代的青楼制度延续了千百年,同时家庭制度也延续了千百年,二者并行不悖,宛如平行的钢轨,一同运载着历史的列车滚滚前进。

这里的关键在于,中国古代的青楼,与西方的妓院和今天的各种卖淫场所,在社会功能上有着根本的不同。西方的妓院从古希腊、古罗马,直到今天,主要是肉体交易的地方,其本质在于“性”。今天世界各地的妓院,基本上都是西方模式的一统天下。不管巴黎的淫娃,汉堡的浪扭,还是香港的靓妹,曼谷的妖姐,都可一言以蔽之曰“货腰女郎”。客人在她们那里满足性饥渴,寻找性剌激,此外复何求哉!而青楼则大大不然,古人逛青楼,目的不一定是要与妓女同床共枕。他们到那里喝几杯清茶,听几曲音乐,也许坐上片刻就走,也许从早到晚流连,有的包下妓女,长期驻扎下去,而有的虽与妓女无话不谈,但却不曾make love过。他们心中真正渴望的是与妓女建立一种无拘无束、亲密无间的感情联系。这种感情联系是古代家庭中很难找到的。

古代家庭是古代国家体制的缩影。三纲五常,宗法礼教,都以家庭为最基层的普及单位。在男女感情中,双方平等才有真正的乐趣,可家庭中的妻妾,都是男人的奴隶,随时有被抛弃的可能,只能恭恭敬敬遵守着三从四德,像对待神仙一样供奉着丈夫,哪里有什么平等的乐趣可言?《孟子》中讲过一个要饭为生的齐人,家里有一妻一妾。妻妾二人发现她们依靠的“良人”原来每日靠乞讨为生,“相泣于中庭”,可“良人”毕竟还是“良人”,妻妾不能炒他的鱿鱼,齐人仍然以主人自居,这样的男女关系,有什么味道?而《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与刘兰芝夫妇互敬互爱,却被礼法所不容,硬是拆散了鸳鸯,逼得一对爱人,一个“举身赴青池”,一个“自挂东南枝”。可以看出,家庭与爱情是有着本质的冲突的。德国的社会主义者倍倍尔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中尖锐指出:

妻子自然可以和丈夫同床共枕,但是不能和他同桌就餐,她对丈夫不能直呼其名,而要称“老爷”。她是丈夫的仆役。她绝对不能出现在人前……丈夫可以把她当做奴隶出售。

处在这种地位的妇女,能对丈夫产生发自真情的爱慕吗?更不要提《三国演义》中刘安杀妻来招待刘备的兽行了。

再一点,爱情是男女双方个人的私事,而古代婚姻是整个家族的大事,往往不由青年男女个人来决定。婚姻首先考虑的不是感情,而是财产、权势、门第的对比,婚姻更多地具有一种政治意义。所以家庭往往是利益集团合纵连横的结果。这必然导致男女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于是,同床异梦、敷衍凑合便是家庭的常情。而感情之外的种种利害关系又使离婚十分困难。古人十分看重家庭的稳固,认为家庭稳固是社会稳固的基础,“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又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之说。因此,感情要求越高、越丰富的人,往往就越在家庭里不能得到满足。那么,家庭所匮乏的这种感情功能,哪里能够补偿呢?——青楼。

在青楼里,男女双方都不承担道德伦理的责任,没有门第高低的顾虑,不受贞节操守的束缚,虽然有金钱的因素使人反感,但比起家庭中主奴式的服从关系来,毕竟可让人感到更自由、更平等、更能发挥和体现出个人本身的魅力和价值,因此就更加显得浪漫多姿。家庭里所欠缺的一切,在这里都得到了补偿。补偿之后,回到家里,依然是正襟危坐的良夫、贤父、孝子,依然是吆三喝四的主人,依然承担着对家庭所应尽的一切义务,同时享有着一切该享的家庭权利。所以,青楼的存在,不但没有干扰破坏家庭结构,反而大大促使家庭保持稳定,促使社会保持稳定。井水与河水,互不相犯,而青楼与家,不但不相犯,而且恰好耦合为一个完整的性文化系统,保证了中国古代社会长期稳步的发展。

林语堂先生在《妓女与妾》一文中写道:

妓女是叫许多中国人尝尝罗曼斯的恋爱滋味,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此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有时,这种恋爱环境真是扑朔迷离。至如杜牧经过十年的放浪生活,一旦清醒,始能与妻室团聚。所谓“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也。有的时候,也有妓女守节操者,像杜十娘。另一方面,妓女实又继承着音乐的传统。没有妓女,音乐在中国,恐怕至今已销声匿迹了。妓女比之家庭妇女则反觉得所受教育为高。她们较能独立生活,更较为熟习于男子社会。其实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她们可算是唯一的自由女性。妓女能操纵高级官吏者,当能掌握某种程度的政治实权。关于官吏的任命,凡有所说项,有所较议,胥取决于她的妆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