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与自报家门

常听人说,五十年代,中国民风淳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依我看,到八十年代初也是如此。倒不一定是民风淳朴,而是家家清贫,实在没什么可偷的。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慢慢提高,民风就不那么淳朴了。比如1986年我去长沙实习,在公共汽车上,就见到了这样的标语:“学雷锋,防扒手。”显然,伴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小偷,超过了乞讨,重新成为热门职业。当然,也有人“兼职”,比如偷书。

八十年代,王府井新华书店是读书人的梦想之地,店堂大,书多,于是常去。不过那时候,大多数学生囊中羞涩,爱书却无钱买书,于是偷书者屡有出现。不过偷的没有防的精,总有落网者。对于广播学院学生,一旦被抓住,问及姓名时,男生总是“常振铮”,女的总叫“刘继南”。后来,这招不好使了,因为人家书店跟学校一打听,广播学院院长叫常振铮,副书记叫刘继南。

很多年后,我们毕业二十年大聚会,常振铮院长到场,我们集体用掌声和跺脚,表达了对当年“盗用”常院长名字的深深感谢之情。

1986年暑假,我去成都找中学好友,来了一趟长江之旅。一路上由于太缺钱就能省则省,逃票、睡船上的甲板、吃面包……居然用最小付出,完成了从成都到重庆再顺长江而下一直到南京最后回家的壮举。这是我们哥儿俩在武汉的合影,回忆中,苦都是乐。

在校期间,我组织过一届书市,去北京很多书店商谈,人家答应让我们七五折或八折进书,于是拉到校园来卖,防盗成了重中之重。其中有本班一同学来到现场,趁大家不注意,将几本书装入包中,被抓了现行之后,他理直气壮地说:“还要钱吗?那我不要啦!”

多年之后,他成了京城一著名作家。

而正因为我们严防死守,那届书市挣到近三十元,大数目,十几个同学用喝酸奶的方式把这笔巨款奢侈地消费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