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青春期,没有青春(第2/3页)

我阳奉阴违,坚持和敏君约会,她也坚持。她妈也反对我和她交往,我长得不帅,没钱也没前途。我们坚持了好长时间,还约了一长两短的口哨作为暗号,听到这个口哨,她就会从楼上跑下来,一前一后到楼下灌木林里约会。有一次,我俩刚刚迂回到灌木林附近,就见联防队员挡获一对正在里面乱搞的男女。她很是担心。

有一天她突然问我,爱情重要,还是金钱重要。当时全中国还没几套商品房,深沪两市都没开,所以这句话是很震撼的。我不知如何回答,自以为浪漫地说了一句:你最重要。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其实是我俩结束的信号。

到了冬天,有天晚上她妈突然惊醒,看到有个男人猫着身体从窗台下经过,一会儿又有几个男人猫着身体经过,不一会儿,都走了......后来才知道,前头一个男人是偷偷逃出来的她爸,后面的几个男人是追捕队的。她爸在楼下灌木林里被抓,就是我俩常约会的地方。

我和敏君又坚持了一段时间,终于断了。什么理由断的,已记不得,只记得当时她怒气冲冲从我家离去,我还想了一会儿到底要不要跑到阳台上大声挽留她,终于没有挽留。很快,她找了一个男朋友,我也找了一个女朋友。再后来,听说她爸落实政策从监狱里出来了,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上街给全家每人买了一套最贵的衣服。他爸是一个帅气的中年人,聪明、有派头,很快成为成都有名的大亨。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记忆好点的人,会想起有人花十二万现金拍下一个车牌号,那是一件极轰动的事,当时十二万可以买一套房。这个买家,正是她爸。

我飞快度过了自己的十八岁,像坐着充足了气的皮筏子冲过布满石头的宝瓶口峡谷。激流打在身上,时而疼痛,时而兴奋。可是一切尚不知觉就冲过峡口,洄流变明镜,才觉得并没那么激越,不过午后醒来,玻璃窗反照的一抹纹光,清晰可鉴却未可琢磨。

十几年后我在成都商报上班。有天来了一群穿着整齐的税务局人员来报社例行检查,为首一个被称作“科长”的大檐帽,居然是她。我俩试图约会一下,就是开头提到的餐吧,我说出桔子味儿冰棍的比喻,她呵呵笑的时候,仪态万方,宝石耳坠熠熠发光......我试图回忆当初为什么分手。她反问我又是为什么。我说,可能因为我没钱吧,你呢。她忽然就说起老公在证券公司做事,很有钱也很爱她。我俩心照不宣,畅谈了一些国际时事、西城秀树,就地解散了……

有天,一个叫严小文的高中同学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去看一下。我去了。去时她正在拘留室里,因为聚赌打麻将,她已是第二次被我这个当警察的同学抓了。这同学问我帮不帮她,我说当然要帮。我带她出来到了门口的空地,阳光下她对我嫣然一笑,仪态万方,说哪天要请老同学吃个饭,打车径直走了。这时我才听说,因为得罪政府,她家已破产,正在投资万豪酒店的她爸欠了很多的钱,已跑到雅安的一个小县里改做榨菜了。

后来她又进去过一回,我又捞过她一回。警察同学警惕地盯着我,说这女人沾不得。我大声地说,老子当然晓得她沾不得,所以当年才果断把她甩了的。那同学狐疑地嘀咕,当年是你甩的她么?我坚定地点点头。有段时间她特别爱给我打电话,聊一些足球的事情。她还说,当初离开我不是因为我没钱,而是我不能把她爸从监狱里捞出来,让她很没安全感。现在不同了,我几次能把她从拘留室里捞出来。这种说法,让我很怅然,觉得她真该去找那个当警察的严小文。

我俩最后一次见面是在非典期间。那天太阳白晃晃的,空气中全是消毒水的味道,我们在紫荆路口一处露天咖啡吧见面,她捂着脸,就像那天在猛追湾害羞的样子,说有件事想对我说。我怦然心动......好久,她才说要向我借一万块钱,还一个劲儿地问我,借不借,借不借嘛。我有些恍惚,似乎鼻血又流下来了。

后来再也没见过面,偶尔她会给我电话借钱,从一万到五千最后到四百块。有天她急急地在电话里说,就借一百、一百......我才知道她迷上赌球,正被庄家追杀。后来再也联系不上她了。后来又听说她从单位辞职了。再后来,竟听说她去了美国。

也有人说她其实在附近一个叫遂宁的小城,做着小生意。但不确定。

我一直没有和她做过任何事,不确定自己是否真喜欢过她,她是否真喜欢过我。但我始终觉得,我人生的一切始于十八岁那年的猛追湾门口,一个鼻血男,手臂上举,仰面朝天……一切被这个镜头注定,包括因天天带她出去玩而补考两门,后来因此虽本科毕业却没拿到学士证,包括现在写文章为生,以及所有小说主人公都是没钱而疯狂泡妞的青年,以及爱流鼻血。

那时我和我的同伴们疯狂的要找女朋友,觉得这事实在重要。没有人告诉我们该怎么做,大人们讳莫如深,老师们深恶痛绝,社会又很诡异,搞得我们个个都像神经病。

才想起,我十八岁的记忆其实很多发生在十八岁之后。十八岁有条长长的尾巴,长长地把我们带到极老迈的时候,那时我们形容槁木、行动不便,门牙都没了,上厕所也颤颤巍巍,看到厕所墙上一些很拉风的照片就会莫名激动想起十八岁某件小事……蓦然发现,尿到了鞋面。

最后一个故事。严小文有一个在北大读书的亲姐姐,长得白白净净,爱梳一个齐刘海,穿白衣黑裙,很像五四时候的青年。她冰雪聪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大二就修完大四的课程,来年要去美国留学。我们很崇拜她,崇拜到凡遇到争论就要以“看姐怎么说”来定夺,泡妞的事情也向她请教。姐总是慢条斯理地帮我们分析,思路清晰、不容置疑......那年暑假,她按例回家,还带回来一个女同学,样子记不清了,斯斯文文的。总之俩人关系很要好,说说笑笑地好像要一起去旅行。

那天中午特别热,热得蝉都不想叫了。姐的房里发出两声闷响,人们冲进去一看,蚊帐上溅开好大一摊鲜血,像盛开的莲花。她和女同学裸体相拥倒在床上,面色安详,像是两个初生的婴儿,只是刚出生,便没了呼吸。

旁边是她父亲的六四式警用手枪。

那个情景挥之不去。可是我从未想过要揭开谜底,无需揭开,姐在我们心中永远是最美好的形象。

这样的青春实在让人忧伤,当初以为对的事情,现在看来是错的;当时以为很荒谬,现在看其实很正确。就是这样,这几十年来的青春教肓,我们是被骗了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青春如吐着舌头的柴狗飞快地跑过,所以六零后、七零后、八零后是没什么区别的,我们有的是青春期,但没有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