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有点儿异类”

致哈米什·汉密尔顿

加利福尼亚州拉由拉市滨海路6005号

1950年11月10日

亲爱的杰米:

为什么人们会想看传记材料?有什么要紧?为什么作家需要谈论他自己这个人?一切都叫人生厌。我出生在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鬼知道已经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久得我希望从没跟别人提起过到底是什么时候。我的父母双亲都是贵格派[1]教徒出身,但也只是嘴上说说。我母亲出生于爱尔兰沃特福德,此地曾有一所知名的贵格派学校,也许现在还有。我的父亲来自于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户农民家庭,也许是跟着威廉·潘恩[2]迁居此地的那批人中间的一个。我七岁的时候在一家旅店里患上了猩红热,能活下来实属万幸。对于康复期,我只记得冰淇淋和把松脱的皮肤扯下来的快乐。我在达利奇[3]住了五年,随后好些年又辗转法德两国。当时我被认为是英国人,因为我的母亲在我还未成年的时候恢复了英国国籍。所以当我回到美国的时候,资料显示我被当作是英国人。经过了漫长的斗争,甚至最终起诉了美国司法部长,我的国籍才被改了过来。法律声称未成年人是不允许放弃原国籍的,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就是不肯接受这一点。我花了一大笔钱才把他们摆平。我在伦敦当了好多年庸庸碌碌的自由撰稿人,给老的《学术》[4]杂志写书评、散文等,也给《威斯敏斯特公报》[5]写综述和诗歌,杂七杂八的短文见于各处。“大战[6]”期间我于加拿大远征军第一师服役,之后加入英国皇家空军,但是直至停火都还没有完成飞行训练。直到这时,我在写作方面显现的天赋都十分有限,然而就是这么一点微乎其微的天赋,还要被知识分子的臭架子所拖累。我来加州的时候,只有一个精美的衣柜和一副公立学校的口音,赖以谋生的真本事却半点没有。我当时心里是瞧不起本地人的,而且很遗憾的是,一直到今天,多少还是如此。为了糊口,我可是过了一阵苦日子。我曾经在一个杏园工作,每天要干10个小时,一小时才挣20美分。我还在体育用品商店里穿过网球拍线,每周要干54小时的活儿,只能赚12块半。我自学了记账之后,收入才像个头儿蹿得飞快的红杉树一样猛增起来。我着实讨厌做生意,尽管如此,最终我还是在好几家独立石油公司中担任过主管或是负责人。大萧条的到来结束了我的公司职业生涯。那段日子里没人请得起我。开着汽车在太平洋海岸区来回晃荡的日子里,我开始读通俗文学杂志,因为这些杂志很便宜,扔了也不心疼,况且我又绝对不愿染指那些被称为“女性杂志”的东西。《黑色面具》杂志那个时候风头正健(如果我可以称之为“风头正健”的话),我见其中一些文章虽然未经雕琢,却写得既有力度又有诚意,不禁吃了一惊。我觉得可能给这家杂志投稿不失为学写小说的好办法,而且与此同时还能赚上几个小钱。我花了五个月时间,才写出一篇18000字的小说,只挣了180美元。虽然举目望去,前路坎坷,可我从此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长眠不醒》我只用了三个月时间写就,但是其中很多素材取自好几个短篇。主体已经有了,但写出来仍非易事。我总是手脚很慢。在有史以来状态最好的一个月中,我写了两个各有18000字的中篇,还给《邮报》写了一个短篇。这点东西对加德纳[7]来说,几天工夫就能写出来,但是对我而言可谓皇皇巨制,在此之后再也不曾有这般产量了。1943年,我去了好莱坞,与比利·怀尔德[8]共事,创作《双重保险》[9]。那是一次极端痛苦的经历,很可能折了我的寿。但我从中尽我的学习能力学到了一些剧本创作方面的东西,虽说我的能力十分有限。在那之后我又和派拉蒙签了合同,为他们创作了几个电影剧本,包括一个原创剧本:《蓝色大丽花》[10]。这部小说是我从零写起的(并没有故事原型),只拍了20周就杀青了。当时有人告诉我,这刷新了大制作电影的一个纪录。我所有的书,除《小妹妹》[11]之外,全都被拍成了电影,有两部还被翻拍过。像所有或是几乎所有投奔好莱坞的作家一样,我一开始也坚信,一定可以在电影工作中发现什么方法,不至于让人们碰巧拥有的某些创造性天才被消磨殆尽。但就像我的前辈一样,我也发现,这只不过是一个梦。这不是任何人的错,只不过是这个产业结构的一部分。太多人想对作者的工作指手画脚。作品不再属于作者。过了一阵子,作者自己也不在乎了。也许他曾经有过激情,但稍纵即逝,还没等绽放就毁于一旦。那些提笔不能言的人偏要来告诉他该如何写作。他是遇见了一些机灵、有趣的人,也许和其中一些交上了朋友,但这只不过是他正规写作工作的附属品。文艺点儿说,聪明的剧本作者“只穿他第二好的西服”,凡事都不怎么走心。他应该带着一丝愤青范儿,但也只是一丝罢了。纯粹的愤青对好莱坞而言是个废物,对他自己而言更是如此。他应该在不费半分力气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最好。他应该对自己的作品持有小心翼翼的坦诚态度,但千万别指望别人也会同样一丝不苟地报之以坦诚。想都不要想。等到混够了的那一天,他应该在道别的时候带上微笑,因为他知道,自己未尝不想再回来。

1946年我混够了,就搬到了拉由拉。在那之后我已经写出了两个剧本。写其中一个的时候,我偶尔还去片厂几趟,谈一谈剧情。写另外一个的时候,我压根儿没去过片厂。我也许还会继续写剧本,而且也知道该怎么写。但我始终不会披肝沥胆,掏心掏肺。

我在1924年成了家,并无子嗣。别人叫我“硬汉派”作家,但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意义,只不过是一种投射罢了。我个人其实非常敏感,甚至有些羞怯。有的时候我会显得异常刻薄,咄咄逼人,但其余时间里又特别感性。我不是个擅长交际的人,因为总是很容易感到厌倦,平淡无奇在我看来就是乏善可陈,不论是人还是其他东西。我工作也是间歇性的,没有固定的时间段,只在想写的时候才动笔。而且我总是惊讶地发现,写东西的时候显得那么易如反掌,但写完了以后却精疲力竭。身为推理小说作家,我想我有点儿异类。因为美国流派的推理小说作家多数都只是粗通文理罢了,而我写的东西不仅文从字顺,还很有思想,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么说。乍一看,经典文学教育似乎并不能教你该怎么写出“硬汉派”小说的行话来。但我偏不苟同。只要受过经典教育,你就不会写出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来,而眼下多数小说都充斥着这样的东西。推理小说作家在这个国家里不受待见,只被当作二流文人,因为他写的是推理小说,而不是具有社会重要性的废话。而在经典学派看来——哪怕是再不济的经典学派——这种态度只不过是暴发户缺乏安全感的体现。人们有时候会问我为什么不尝试着去写严肃小说,我从不跟他们理论。我甚至也不会反问“你觉得什么才是严肃小说”,因为问了也没用,他们根本就搞不清楚。他们这么问只不过是鹦鹉学舌罢了。至于什么才是重要的文学作品,我还是留给像埃德蒙·威尔逊那样叫人讨厌的肥佬来解答吧。此人获誉无数,但在我看来其中最值得推崇的就是(见《赫卡特县编年史》[12])能把通奸写得像列车时刻表一般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