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间有味,最是清欢(第3/8页)

我看到书房遭水淹的心情是十分哀伤的,因为在书架的最底层,是我少年时期阅读的一批书。它们虽然随着岁月褪色了,大部分我也阅读得熟烂了,然而它们曾经伴随我度过年少的时光,有许多书一直到今天还深深地影响着我。不管我搬家到哪里,总是带着这批我少年时代的书,不忍丢弃,闲时翻阅也颇能使我追想到过去那段意气风发的日子,对现在的我仍存在着激励自省的作用。

这些被水淹的书中,最早的一本是一九五八年由大众书局出版吕津惠翻译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是我的大姊花五元买的,一个个看下来,如今传在我的手中,我是在初中一年级读这本书的。

随手拾起一些湿淋淋的书,有史怀哲的《非洲手记》、英格玛·柏格曼的《野草毒》、安德烈·纪德的《刚果记行》、阿德勒的《自卑与生活》、叔本华的《爱与生的苦恼》、田纳西·威廉的《青春之鸟》、赫胥黎的《瞬息的烛火》、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梅立克和普希金的小说以及艾斯本的遗稿,总共竟有五百余册的损失。

对一个爱书的人,书的受损就像农人的田地被水淹没一样,那种心情不仅是物质的损失,而是岁月与心情的伤痕。我蹲在书房里看劫后的书,突然想起年少时展读这些书册的情景,书原来也是有情的,我们可以随时在书店里购回同样内容的新书,但读书的心情是永远也买不回来了。

“小千世界”是每个“小小的大千”,种种的记录好像在心里烙下了血的刺青,是风雨也不能磨灭的。但是在风雨里把钟爱的书籍抛弃,我竟也有了黛玉葬花的心情,一朵花和一本书一样,它们有自己的心,只是作为俗人的我们,有时候不能体会罢了。

光之四书

光之色

当塞尚把苹果画成蓝色以后,大家对颜色突然开始有了奇异的视野,更不要说马蒂斯蓝色的向日葵、毕加索鲜红色的人体、夏加尔绿色的脸了。

艺术家们都在追求绝对的真实,其实这种绝对往往不是一种常态。

我是真正见过蓝色苹果的人。有一次去参加朋友的舞会,舞会不免有些水果点心,我发现就在我坐的位子旁边一个摆设得精美的果盘,中间有几只梨山的青苹果,苹果之上一个色纸包扎的蓝灯,一束光正好打在苹果上,那苹果的蓝色正是塞尚画布上的色泽。那种感动竟使我微微地颤抖起来,想到诗人里尔克称赞塞尚的画:“是法国式的雅致与德国式的热情之平衡。”

设若有一个人,他从来没有见过苹果,那一刻,我指着那苹果说:苹果是蓝色的。他必然要相信不疑。

然后,灯光变了,是一支快速度的舞,七彩的光在屋内旋转,打在果盘上,所有的水果顿时成为七彩的斑点流动。我抬头,看到舞会男女,每个人脸上的肤色隐去,都是霓虹灯一样,只是一些活动的碎点,像极了秀拉用细点的描绘。当刻,我不仅理解了马蒂斯、毕加索、夏加尔种种,甚至看见了除去阳光以外的真实。

在阳光下,所有的事物自有它的颜色,当阳光隐去,在黑暗里,事物全失去了颜色。设若我们换了灯,同样是灯,灯泡与日光灯会使色泽不同,即使同是灯泡,百烛与十烛间相去甚巨,不要说是一支蜡烛了。我们时常说在黑夜的月光与烛光下就有了气氛,那是我们多出一种想象的空间,少去了逼人的现实,即使在阳光艳照的天气,我们突然走进树林,枝叶掩映,点点丝丝,气氛仿佛滤过,就围绕了周边。什么才是气氛呢?因为不真实,才有气有氛,令人迷惑。或者说除去直接无情的真实,留下迂回间接的真实,那就是一般人口里的气氛了。

有一回在乡下,听到一位农夫说到现今社会风气的败德,他说:“都是电灯害的,电灯使人有了夜里的活动,而所有的坏事全是在黑暗里进行的。”想想,人在阳光的照耀下,到底还是保持着本色,黑暗里本色失去,一只苹果可以蓝,可以七彩,人还有什么不可为呢?

这样一想,阳光确实是无情,它让我们无所隐藏,它的无情在于它的无色,也在于它的永恒,又在于它的自然。不管人世有多少沧桑,阳光总不改变它的颜色,所以仿佛也不值得歌颂了。

熟知中国文学的人应该发现,中国诗人词家少有写阳光下的心情,他们写到的阳光尽是日暮(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尽是黄昏(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尽是落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尽是夕阳(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尽是斜阳(斜阳外,寒鸦数点,流水绕孤村),尽是落照(家住苍烟落照间,丝毫尘事不相关)……阳光的无所不在,无地不照,反而只有离去时最后的照影,才能勾起艺术家诗人的灵感,想起来真是奇怪的事。

一朝唐诗、一代宋词,大部分是在月下、灯烛下进行,你说奇怪不奇怪?说起来就是气氛作怪,如果是日正当中,仿佛都与情思、离愁、国仇、家恨无缘,思念故人自然是在月夜空山才有气氛,怀忧边地也只有在清风明月里才能服人,即使饮酒作乐,不在有月的晚上难道是在白天吗?其实天底下最大的痛苦不是在夜里,而是在大太阳下也令人战栗,只是没有气氛,无法描摹罢了。

有阳光的天色,是给人工作的,不是给人艺术的,不是给人联想和忧思的。有阳光的艺术不是诗人词家的,是画家的专利,中国一部艺术史大部分写着阳光,西方的艺术史也是亮灿照耀,到印象派的时候更是光影辉煌,只是现代艺术家似乎不满意这样,他们有意无意地改变光的颜色。抽象自不必说了,写实,也不要俗人都看得见的颜色,而是透过画家的眼睛,他们说这是“超脱”,这是“真实”,这是“爱怎么画就怎么画才是创作”。

我常说艺术家是上帝的错误设计,因为他们要在阳光的永恒下,另外做自己的永恒,以为这样就成为永恒的主宰。艺术背叛了阳光的原色,生活也是如此。我们的黑夜越来越长,我们的屋子越来越密,谁还在乎有没有阳光呢?现在我如果批评塞尚的蓝苹果,一定引来一阵乱棒,就像齐白石若画了蓝色的柿子也会挨骂一样,其实前后才不过是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就让现代人相信没有阳光,日子一样自在,让现代人相信艺术家的真实胜过阳光的真实。

阳光本色的失落是现代人最可悲的一种,许多人不知道在阳光下,稻子可以绿成如何,天可以蓝到什么程度,玫瑰花可以红到透明,那是因为过去在阳光下工作占人类的大部分,现在变成小部分了,即使是在有光的日子,推窗究竟看到的是什么颜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