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尽管古代罗马如此诱人,但对于我们的回溯癖好,我们似乎还是应稍稍慎重一些。如果这人为的编年史只是一种自我安慰的谬误,只是一种遮掩人类自身智性之落后的方式,那我们该如何是好呢?如果这只是证实人类进化像蜗牛般缓慢的一种方式呢?如果这一进化概念本身就是一个谎言呢?最后,如果这种出色的、陈旧的历史感只不过是昏睡的多数人用来对付警觉的少数人的一种自卫手段呢?再比如,如果我们的古代概念只不过是对闹钟闹铃的解除呢?让我们以这位骑士和这本书为例。首先,《沉思录》并非写于公元二世纪,因为其作者并未采用基督教历。其实,此书的写作年代并不重要,因为它的主题是伦理学。当然,除非人类格外为他们白白浪费掉的那十五个世纪而沾沾自喜——十五个世纪之后,马可的洞见才为斯宾诺莎所重复。也许,我们更善于计数而非思考,或者,我们误把前者当成了后者?我们为何总是如此关注真理是何时被首次提出来的呢?这种考古方式自身不正说明我们生活在谎言之中吗?无论如何,如果说《沉思录》是古代,那我们便是废墟。即便这仅仅是因为,我们相信伦理学拥有未来。好吧,我们的回溯能力或许的确应该受到一些控制,以免它有朝一日会吞噬一切。因为至少,伦理学是一种当下的准则,在这方面它或许也是唯一的,因为它能将每一个昨天和每一个明天都变成现在。它就像一支箭,在它飞翔的每一个瞬间都是静止不动的。《沉思录》不是一本关于存在的手册,它也并非为后代而写。我们也不应过分关注其作者的身份,或是将其作者称为哲人王,因为伦理学使众人平等,因此,作者也就是每一个人。我们不应将他的责任感归结于他过度的帝王意识,因为他并非世上的唯一帝王;我们同样不能将他的屈从归结于他的帝王出身,因为每个人都可能体验到这种情感。我们也不能将其归结于他的哲学素养,原因如出一辙,即除马可之外世上还有大量哲学家,可另一方面,我们绝大多数人却均非斯多葛主义者。如果他的责任感和他的屈从首先只是他个人性格的产物呢?更确切地说,就是抑郁质的产物,或许还与他的衰老有关。已知的人类气质毕竟只有四种,因此至少,我们中间那些抑郁质性格的人便可将此书揣在胸前,淡忘那反正无人能够把握的历史远景。至于那些多血质、胆汁质和黏液质性格的人,他们或许也应该承认,这个伦理学的抑郁质版本足以令他们对这一版本的血统和年表心生感佩。或许,尽管当今社会无法强制推行斯多葛主义的教化,但如果我们能要求每一位渴望成为其统治者的人必须具备明显的抑郁质倾向,那么社会也能从中获益。就这一意义而言,帝国能做到的,民主制亦能做到。此外,人们也不应将斯多葛主义对可感知现实的接受称为隐忍。考虑到人与其关注对象间的比例,或是观察对象与人之间的比例,称为“宁静”或许更为恰当。一粒沙子并非顺从沙漠。归根结底,抑郁质性格的好处就是它很少会让人歇斯底里。就整体而言,抑郁质性格的人相当理智,而如马可所言,“理智会导致社会感”。他是用希腊话道出此言的吗?这或许能呼应你们的古代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