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像个令人不安的梦,你们会在其中获得某些极有价值的东西,可是它们又转瞬即逝。在人的睡眠的时间限度内——或许正是因为这种限度——这些梦境的细节是如此真实,令人痛苦。一首诗的长度也是有限度的。梦境和诗均意味着压缩,但一首诗却是一个有意识的行为,它并非是关于现实的阐释或隐喻,而就是现实本身。

无论潜意识如今多么流行,我们还是更多地依赖意识。倘若真如德尔莫尔·施瓦茨[6]所言,责任就开始于梦境,那么诗歌就是责任最终表达和实现自我的场所。因为,给各种不同的现实划分档次虽然是愚蠢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各种不同的现实均渴望获得诗的状态,即便仅仅为了追求言简意赅。

这种言简意赅就是艺术的终极存在意义[7],艺术的历史就是压缩和浓缩的历史。在诗歌中,语言自身就是现实之高度浓缩的形式。简言之,一首诗与其说是在反映不如说是在生成。因此,一首诗若诉诸神话主题,这其实也就是一种现实在审视其自身的历史,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是一种结果在将放大镜对准其成因并因此而失明。

《俄耳甫斯。欧律狄刻。赫尔墨斯》就是这样一首诗,是作者手持放大镜画出的一幅自画像,人们通过此诗获得的关于其作者的讯息,远远超过任何一部他的生活传记。他在此观察的是那造就了他的东西,但与之相较,他自己,这位观察者,却更易被感觉到,因为人们只能从外部观察某种东西。对于你们而言,这便是梦境和诗的区别。或许可以说,现实属于语言,而言简意赅则属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