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里尔克的诗充满此类关于自在事物的描写,在《新诗集》中尤其如此。比如他的名诗《豹》:“力之舞围绕着一个中心”[13]。他对此类描写乐此不疲,有时并无必要,只是为了回应韵脚的要求。但是,诗歌中的任性是一个更好的建筑师,因为它能使诗的结构获得一种独特的氛围。

在这里,这幅球体速写自然与他的地下风景之绝对自治的观念相吻合。这幅速写与他使用“斑岩”(porphyry)一词(这个字眼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地理学内涵)的功用相同。不过,更有意思的仍是促使他画出这个圆的心理机制。我认为,在这种五音步扬抑格的无韵诗体中,两个半圆的对等就是押韵规则产生的回声,直白地说,就是将两件事物配对和(或)等同起来的惯性,而这正是他在这首诗中竭力回避的手法。

他也确实回避了,但押韵规则仍始终能被感觉出来,就像隔着衬衫能感觉到肌肉。诗人是一位概念主义者,即便仅仅因为他的思想受制于他的手段之特性,而这世上再没有什么能像韵律这样迫使你们将前一刻还毫无关联的事物与概念联系在一起。这样的联系往往十分独特,能使人产生这样一种感觉,即它们的效果拥有自主的意志。而且,我们这位诗人这样做的时间越长,创造或面对这些自主存在体的时间越长,自主的概念便会越深地潜入他的心理结构以及他的自我感受。

这种思维方式自然会将我们直接带入里尔克的生平传记,但这却并无必要,因为传记能提供给我们的东西远远少于诗作本身。因为,受上述押韵规则的驱动,诗句的往复穿梭、来回摇摆在质疑观念的和谐一致性的同时,提供的思想和情感可能性比任何一种浪漫诠释都要多得多。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从一开始就选择文学这门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