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吞噬”(to devour)指贪婪的吃相,通常是形容动物的。作者采用这一比喻不仅是为了描写俄耳甫斯的运动速度,而且也旨在说明这一速度的来源。这显然暗指冥王府邸那条长有三个脑袋的看门狗刻耳柏洛斯,它看守入口,也同样看守出口,我们还要补充一句,因为入口和出口是同一道门。我们在这里看到的俄耳甫斯正走在自地狱返回人间的路上,也就是说他在那里刚刚见过那只怪兽,或许正感到十分恐怖。因此,他的运动速度既源于他想尽快把他心爱的妻子带回人间的热烈愿望,同时也来自他想尽量与那条狗拉开距离的急切想法。

通过用这个动词来描写俄耳甫斯的运动方式,作者在此暗示:对刻耳柏洛斯的恐惧已经把这位始祖诗人变成了一头野兽,也就是说,使他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的脚步大口大口吞噬道路,/并不停下来咀嚼”这一句十分出色,即便仅仅因为它暗示了我们这位主人公未能完成使命的真正原因,以及神禁止他回头张望的本意:不要成为恐惧的牺牲品。换句话说,别跑得太快。

不过,我们并无理由认为,作者着手写这首诗时即已开始破译这则神话的主要内涵。这很可能是在写作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直觉行为,它发生在他的笔写下这个十分平常的强化词“吞噬”之后。这时,一切全都各就各位:速度和恐惧,俄耳甫斯和刻耳柏洛斯。很有可能,这种关联仅在他的脑中一闪而过,随后他对我们这位始祖诗人之后的处理方式也就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