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3/6页)

美国、苏俄与中国

在本书中,有4个具有思想象征意义的地理标志:中、美、俄、欧,其中尤其鲜明的前三个。中国似乎是在离开苏联的模式而向美国的模式走,当然,它自己的某些千年历史文化和百年革命文化的自身特点也是丢不掉的。它今天也不像俄罗斯那样彻底否定自己曾有的体制。但还是可以在某种意义上说,从既往的事实而言,苏联曾像是中国的昨天;而从不少人的追求来说,美国则像是中国的明天。这三者之间既有关联,又存在着一种紧张。就像作者所写到的:“中国的故事、苏联的故事、美国的故事,各自源流深长,或许也暗藏杀机。”

作者对美国的观察和叙述自然占据了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近30年,他在美国生活的时间最久,并且最后回到美国。他结合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体验,谈到了美国的金融危机、校园枪击事件、郊区生活、族群问题等。其中许多观察是饶有趣味的,当然,最生动的还是其中的一些人物:他在美国和欧洲的女友、当年的文青和愤青朋友等。在他看来,美国的族群仍然是难以融合,校园枪击案件几乎还是每年会发生,金融活动之后的价值观还是会继续导致经济危机。

作者对构成了“美国理想”大部分光环的美国郊区生活的评论尤其有趣。在他看来,“二战”之后联邦政府决定为大约1100万座将要兴建的单门独户郊区房提供按揭补贴,加上1956年国会通过《跨州高速公路法案》,这两个纯粹国内性和经济性的事件,标志着美国大众日常生活开始走向大面积郊区化,也标志着传统美国中小城市由繁荣转向萎缩、退化和荒芜,乃至对日后全人类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他认为,今天美国约有85%的人口居住的具有基本雷同的小草坪、停车库还有平房或楼房的郊区社区,其实是对城市和乡镇的双重抛弃。它使居住者的生活彻底依赖于私人汽车和高速公路,过分规整的居住区域同集中组合式的购物中心相互隔绝。上班和谋生的地点往往相距很远。作者认为这样的社区不可能提供奇遇或惊喜,而最根本而且无可救药的缺陷是,“它不可能给它的任何一位居民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家乡感”。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待在一个这样的美国郊区社区里。的确,这里的生活基本是“在轮子上的生活”,要离开社区,不开汽车几乎是寸步难行,即便只是要打一瓶酱油。虽然不远处也有荒山原野,可即便到了那里也不能信步走去,因为就连不多的步行和骑车的道路也都是规划好了的。但我感觉,周围的多数人还是喜欢这种生活,还没得到的也趋之若鹜。作者自己也写道:“真正推倒苏联的,不是别的,正是那一排一排印在明信片上的小白房子。”如果大多数人都想有一块草坪或者花园、双位车库的独立房屋,大概也只有这样的“郊区化”才能摊得开、铺得下。它带来的毛病可能还是一个利弊权衡的问题。相比住在都市的“筒子楼”或“鸽子笼”中,大多数人可能还是更愿意选择居住在这种郊区。当然,这种生活方式如果过于呆板雷同,席卷一切,构成一种对哪怕是少数人更愿意的生活方式的压抑甚至机会的剥夺,那也的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作者对美国的批评还触及了整个“现代性”更深的层面,尤其是有关数量统治和文化衰落的方面。他谈到在市场化席卷一切的情况下,社会变成了一个原子化而且虚矫做作的大众社会。每个人都必须从小学会为自己设计一个不断更新的包装和品牌。“一切集体的、物质的梦,都可以延伸、组合、重复、量化、交换。” 消费主义或物质主义盛行,“华尔街是唯一和最后的宗教。它崇拜的偶像,是无限扩张和可替换的数量,以及这个数量对时空和脆弱生命的征服”。现代社会是一种数量的统治,也是物质的统治。物质的东西是一切都可重复、可定量、可替换的。在滚滚而来的物欲面前,人们对生命的质量、对精神的东西不免敷衍,对生命质地的高贵也干脆拒斥或充耳不闻。于是文化的衰落变得必不可免。这种衰退其实不只是美国的,而是世界性的。作者说:“1990年后,不论东方西方南方北方,各国各语种的文学艺术,似乎一下子同时失语,出现了空前的叙事危机。也许有若干零零星星的美好例外,但遮不住、挥不去整体而言夕阳西下、明日黄花的喑哑和凄凉。这种集体性失语,相对于我们这代人所经历和见证的惊人历史变化,显得多么可悲、多么不可原谅。”我虽然认为这话说得有些过分绝对,但也有基本的同感。即文化或者文学艺术总体上并没有随着经济和民主的发展而上升,反而是下降了,包括获得了较充分的言论自由和一定政治自由的俄罗斯,其文学成就不仅远不如19世纪时,可能还不济苏联时期。

总之,在作者看来,“贫富极度悬殊,文化精神生活虚假凋敝,日常人际关系和生活环境极度规整、刻板、隔绝、孤寂的国度——这是今日的真实美国”。在美国,“无限度物质扩张被提炼为一种新的集体共同身份,除了大众娱乐语言、心理咨询语言,还有技术、数字和管理语言之外,在人与人之间,似乎再没别的交流形式”。而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整个世界也在趋于美国化,包括过去与美国抗衡的社会主义阵营。作者写到,1991年“自由”的胜利,意味着人类的这一大部分也彻底臣服于这种生活方式。作者还说:“强悍和尊贵,作为人生品格,不再属于今日西方。”尊贵不好说,但美国至少还是今日西方中最强悍和野性的,至少在对外的方面。西方曾经最强悍的,甚至也追求一族“尊贵”的国家可能要属昔日的法西斯德国,他们却被西方人自己给打败了。

我们再来看苏俄。作者对苏联有一种留恋,苏联和美国也恰好构成一种对比。尽管他1994年夏天第一次去俄罗斯时苏联已经解体,他觉得自己还是感到了不少美好的东西。但若看他此前几年还在美国的时候从电视中看到苏联解体时就已有一种伤感,而到俄罗斯的“下车伊始”也就有一种感动。我们或许可以说,这种情感首先是对美国乃至今天的中国失望的直接结果,是一种因此之故而对“异托邦”的寻求。

作者虽然认为斯大林的苏联是“建筑在尸骨和谎言基础上的强横制度”,但他可能对这个“社会的深处,暗藏着明快、晶莹和温暖”还是估计过高。他认为有相当数量的事例表明,有一大部分苏联人民,也包括不少趣味比较高雅的青年男女,事实上接受了这个制度,并勉强建立和维持了一种单纯、质朴、草根性的小群体价值观。他说苏联人民“畏惧、蔑视、尽可能躲避,却也习惯并严重依赖这个蛛网般严密的庞大体制。他们学会最大限度地争抢并占有体制给予人民的各种许诺:免费住房、免费教育,不需要发愁的工作,需要排长队领取的优质香肠、咸鱼和奶酪”。“一般来说,他们的生活并不像索尔仁尼琴小说里描述得那样悲壮、凄惨,他们也并不似美国‘冷战’评论家们所暗示的那样,殷切渴望多党选举或投票自由。”但这种“争抢”不正是制度带来的问题,不正是对道德和精神的侵蚀吗?如果多数人想要过的正常富足生活需要通过“潜规则”、需要通过侵蚀道德来实现,怎么会是社会深处的“明快、晶莹和温暖”呢?另外,且不说多数人,不说人们的物质生活,甚至也不说言论和政治自由,和作者类似的作为少数的知识分子,日常生活在这样一个“蛛网般严密的庞大体制”中是否又会真的快乐呢?故此,一种给人以普遍尊严的自由民主制度还是值得去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