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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的订婚赠礼活动结束之后,我拉起无袖外套的拉链,关掉电脑,想到不久就能回家打开笔记本电脑,就觉得兴奋。稍早,我从伯纳黛特那里套出一点新信息,也许可以在网上找到一些关于他学生时代的实用信息。如果有全班合照该有多好!我很想看看他少年时期的模样,想知道他是一直都这么俊美,还是在后来的阶段才幻化为美丽的蝴蝶。我敢说,他从出生以来就令人惊艳。学生时代的他一定得过一连串奖项!音乐是一定的,可能还有英文,毕竟他写的歌词很精彩。不管怎样,我都觉得他是比赛常胜将军。

我试着计划要怎么离开办公室,才可以不用在出去的时候和其他人讲话。他们总是有许多问题:今天晚上打算干吗?周末有计划吗?订好假期没?我完全不懂,为何其他人总是对我的行程那么感兴趣。我把时间算得很准,正要把购物袋拉过门槛的时候,突然意识到有人替我把门往后拉,帮我撑开门。我转过身去。

“都还好吗,艾莉诺?”男人说,露出耐性十足的笑容,我正忙着从袖子上解开无指手套的线绳。即使目前的气温还不需要戴手套,我还是要未雨绸缪,要是天气最后起了变化,随时都可以戴上。

“还好。”我说,然后想起该注意礼貌,于是才喃喃说,“谢谢你,雷蒙。”

“别客气。”他说。

真烦。我们开始同时顺着小道走。

“你要往哪边?”他问。我含糊地朝山丘的方向点点头。

“我也是。”他说。

我弯下腰,假装要重新粘好鞋子上的尼龙搭扣。我尽可能地拖延时间,希望他可以领会我的暗示。我终于再站起身的时候,他还在,手臂垂在身体两侧。我注意到他穿着粗呢外套——粗呢外套!只有小孩和小熊会穿这种东西吧?我们开始一起走下山坡,他拿出一包烟,想请我抽一根,我从那包烟旁抽开身子。

“好恶心啊。”我说。他无动于衷,照样点烟。

“抱歉。”他喃喃,“我知道这个习惯很不好。”

“没错。”我说,“你的寿命会比原本的短好几年,可能会得癌症或是心脏病。一时之间还看不出对心脏或肺部的影响,可是会反映在嘴巴里——牙龈出毛病,牙齿也会掉。不过,你的皮肤已经有瘾君子那种典型的暗沉和早衰皱纹了。香烟的化学成分有氰化物和阿摩尼亚,你知道吧?你真的愿意吸收毒性这么强的物质吗?”

“对一个不抽烟的人来说,你对烟似乎知道得不少。”他说,从薄唇之间呼出一口致癌毒雾。

“曾有一小段时间,我考虑要抽烟。”我承认,“可是在开始以前先彻底研究了一番,到最后,对我来说,抽烟似乎不是可行的或合理的消遣,而且很不利于荷包。”我说。

“唉。”他点头,“的确很花钱。”一阵停顿。“你要往哪边走,艾莉诺?”他问。

我考虑要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最好,我正要回家赴一场令人兴奋的约会。这个极不寻常的场合——访客约好要上门——表示我必须尽快缩短这个计划之外的乏味互动,所以我应该选雷蒙不会走的路线,可是哪条才对呢?我们正要路过足科诊所,我灵光乍现。

“我在那边约了诊。”我边说边指对面的足科诊所,他看着我。“拇囊炎。”我随口乱诌,就看到他盯着我的鞋看。

“真遗憾,艾莉诺。”他说,“我母亲也是,她的脚给她造成了不少麻烦。”

我们在人行横道等候,他终于沉默下来。我看到一个老男人在对街蹒跚走着,身形矮小方正,因为穿着番茄红的毛衣而吸引我的视线,在领退休年金者那种灰色和低调粉色的标准装扮下,他的毛衣特别显眼。老男人几乎是以慢动作开始胡乱地迂回前进、摇摇摆摆,左右疯狂地晃动,鼓胀的购物袋几乎成了人形钟摆。

“大白天就喝醉。”我静静地说,比较像是对着自己而不是对雷蒙说。雷蒙正要张嘴回答时,老男人倒下了,用力向后一摔,躺着动也不动。他买的东西在他身旁散开,我注意到他买了焦糖威化饼及超大包的香肠。

“靠。”雷蒙说,戳着人行横道的信号灯控制按钮。

“别管他。”我说,“他只是醉了,不会有事的。”

雷蒙瞪着我。“他只是个小小的老人家啊,艾莉诺,脑袋瓜在人行道上撞得那么厉害。”他说。

我觉得很难过,我想,连酒鬼都有资格得到帮助,虽然他们应该像我一样,乖乖待在家里酒醉就好,免得麻烦到别人。不过话说回来,不是每个人都跟我一样明智又体贴。

最后,信号灯闪现小绿人,雷蒙慢跑越过马路,把香烟抛进水沟。我暗想,也没必要乱丢垃圾吧。我用不疾不徐的步调跟在他后头。等我走到马路对面,雷蒙已经跪在老人身边,将手贴在他脖子上测量脉搏。雷蒙大声缓慢地讲着愚蠢的废话,比方说,“哈啰,老伯,你还好吗?听得到我讲话吗,先生?”老人没有回应。我俯身凑近老人的身体,使劲嗅了嗅。

“他没喝醉。”我说,“如果他醉到跌倒晕过去,身上会有酒味才对。”雷蒙开始松开男人的衣服。

“艾莉诺,叫救护车。”他静静地说。

“我没手机。”我解释,“虽然我愿意接受大众对手机效能的称颂。”雷蒙在粗呢外套的口袋里翻找,把手机抛给我。

“快!”他说,“老家伙没意识了。”

我开始拨999,接着某个回忆迎面袭来。我意识到,这种事情我没办法再来一次,我就是没办法听着某个声音说:“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然后听着警笛声越来越近。我摸摸脸上的伤疤,然后将手机抛回给雷蒙。

“你打。”我说,“我陪他。”雷蒙低声咒骂,站起身来。

“继续说话,不要动他。”他说。我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老人的躯干上。

“哈啰。”我说,“我是艾莉诺·奥利芬特。”雷蒙刚交代我,继续跟他讲话,我就照做。

“这件毛衣真好看!”我说,“很少会在羊毛服饰上看到这种颜色,你会把它说成朱红色还是胭脂红呢?我还蛮喜欢的。我自己当然不会尝试这种颜色啦,不过,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它跟你很搭。白头发配红衣服——就像圣诞老人呢。这件毛衣是别人送的吧?软绵绵的,不便宜哟,看起来像礼物,这种好东西你不会买给自己,可是搞不好你确实会给自己买好东西,我知道有些人会。什么都买最好的给自己,有些人觉得这种事很稀松平常。不过呢,看看你身上的其他服饰,还有购物袋里的东西,你不大可能是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