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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从刚拖好的区域退了回来,浅口鞋在光亮的地板上留下了一小串脚印,“相信我,我下次一定看清楚再走。”

他把拖把从脏水桶里拎出来,啪嗒一声放在拧水架上,“没关系,我来拖。老板不喜欢清早就有脚印踏在地板上。这样干干净净的,就像是崭新的一天。”他拖着慢条斯理的南部口音,和干净利落的动作形成了鲜明对比,唰唰唰三下就把地面弄干净了。罗素是个难以捉摸的人。我至今还无法判断,他是否喜欢这里的工作,又是否喜欢我,还是说,他早已经认命,只是麻木地将其视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我希望罗素能喜欢我。他看起来像是个有故事的人,而好故事总是能够令我着迷。这也是许多年前,薇尔达·卡尔普抓到我在她的果园偷吃之后,开始留意我的原因。为了赔偿她的损失,我每周三都得到她家的农场去帮忙。她从克莱姆森大学退休以后就搬到那里,开始专门从事写作工作。她很快就发现,我能够领会一个好故事的真正魅力。有些时候,虚构的世界,反而才是现实世界的唯一解脱。

罗素眯起银灰色的眼睛,眉间的皱纹加深了。他长得很吸引人,令人忍不住想要细细端详,暖棕色的皮肤,唯独双颊经过岁月打磨颜色微浅,带着点不自然的光泽,宛如一尊深受其创造者爱怜的雕塑在其充满爱怜地摩挲下所呈现的面庞。

“我看,你还是赶快上班去吧。”他斜靠着拖把把手,侧过身让我过去,他的视线掠过开放区域移到乔治·蔚达办公室所透出的半圆形柔和光圈里。不论我早出晚归到什么程度,乔治·蔚达总是会在那里,在他办公室里忙着些什么。令人惊叹的是,蔚达出版社推出的每一本书,没有一本未曾事先经过他的审阅。

这让我多少有点担心,尤其是考虑到以后拿到的新稿子。如果我选错策划方向怎么办?如果我的品位不符合大老板的喜好怎么办?

“女人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薇尔达低哑的话音再次响起,如同橡皮筋一般弹在我身上,尖锐而严厉地斥责着我,“每当负面情绪令你感到退缩时,切记以下四个关键词:接受—拓展—迎接—战胜。接受生而有之的天性,拓展切实可行的愿景,迎接屡屡增强的挑战,战胜内心深处的不安。这是我一再向学生们强调的事情。”

“至于你,珍妮·贝丝·吉布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变得非常优秀。”

我感觉罗素一直看着我走到过道尽头,钻进我的小办公室里。每一个新来的编辑,无论工作经验多么丰富,都得从这间办公室里起步。在蔚达出版社,你必须从底层做起,凭自己的实力往上爬。这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我的办公室位于非虚构文学部最边缘的角落,在一个三面的角楼上,房型古怪又有趣。虽然因为隔壁的摩天大楼挡在前边,既晒不到阳光,也没什么风景,可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地方。

我按下开关,头顶的荧光灯固执地闪个不停,屋里跟着忽明,忽暗,忽明,忽暗。

“喂,不是吧。”我脱下身上的暖橙色丝绸外套。这是我最爱在秋天穿的一件。从设计师品牌判断,应该算得上是件奢侈品。不过,这是洁米为了贿赂我当救场模特,帮杂志拍摄照片而送我的礼物。她还许诺会给我一把伞当道具,并且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的身份:“拜托,求你了,求求你了,我需要一个留黑色中长发、腿型瘦长的模特,拍完以后这件外套就可以归你了。”可以说,我短暂模特生涯的回报绝对是值得的。我很珍视这件外套,可能是因为这个颜色令我想起小时候最喜欢的糖槭树,我经常爬到上面去,把那里当作自己的藏身之处。这件外套可以令我回想起在蓝岭山脉的时光,而且是不那么痛苦的部分。

头顶的灯光仍在微微闪烁,戏弄着我。我重新打开开关,开、关、开、关,还是没用。无奈之下,我只好投降,打开摆在办公桌上那盏老旧的鹅颈灯。铸铁灯座锈迹斑斑,嵌在里面的墨水盒也用不了了,但这些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喜爱。它悬在半空,像无所不知的眼睛,使这里突然多了一份报社的氛围。我想象它弯弯地照在一名记者的头顶,见证着一篇篇新闻报道的诞生,希特勒的军事实力不断扩展,或者人类在月球上说出的第一个词,又或者是小约翰·肯尼迪向载着父亲的灵柩敬礼的悲伤情景。

“有谁动过我桌上的东西。”

这个念头打断了我从鹅颈灯引申出来的片刻想象。我重新审视了一遍桌上的东西。每天下班之前,我都会把明天要看的三份文件摞在一起,放到桌面中心偏左的位置,可现在,它们却到了桌子的正中央,而我放在上头的那支铅笔也已经滚到了桌面上。

“昨晚有谁来过这里?是罗素吗,也许是……过来这里打扫卫生?”

其他地方似乎没有什么异常。

不对,我突然注意到,还有一处也和昨天不一样。一个棕色的牛皮纸信封,边沿的折痕被晒成了浅棕色,像是被人放在窗边等候了许久。此时它正躺在我办公桌的角上,稍微有一丁点儿歪。我的信箱里并没有收到上头发来的新资料,门边的柜子也照样还是空的。难道是别人从我门前经过时不小心放在这儿的?会是谁呢?而且为什么要从我这儿经过?这间小办公室不论去哪里都是不顺路的呀。

信封摸起来脆脆的,一侧的封口不知何时已经被人揭开,没有回信地址。封口的胶边黏了一层灰,从下面看过去,成了一道参差不齐的褪色印子。蓝色的复写纸与棕色信封比较起来,显得十分鲜亮。我停下动作,欣赏这日常生活中偶然发现的设计感。

信封里面,放着一小沓边沿已发黄的纸张,不过海蓝色的封面却依然鲜亮,一团钢笔书写留下的墨迹就黏在我大拇指握着的位置上方。

某种奇怪的第六感促使我止住好奇,将书稿留在了信封里。邮戳日期—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1993年6月7日。

难道这信封竟来自乔治·蔚达的废稿堆?那个谁都不应当触碰的地方?

办公室门外,此时依然一片沉静。我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仿佛正在被谁监视。我把信封放回桌面,到过道确认其他办公室是否有其他人出没的迹象,比如挂在椅背上的外套,一杯新泡的咖啡,或是某个同事换好高跟鞋后被丢在角落里的运动鞋。

一点迹象也没有。

谁会把废稿堆的东西拿来放进我的办公室里?又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是误会?欺负新人?还是有人—虽然我并不愿意这样想—打算陷害我?难道我已在不经意之间为自己招来了敌手?又或者说,是哪位同事因为新人加入而感受到了威胁?毕竟,出版业的竞争有时还是挺残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