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很了不起的事(第2/2页)

印度之行后,如愿小姐重拾信心,生活回到正轨,继续见习着她的吸引力法则,一次次在不经意之间如愿,平安乐活。

现在的她,在上海工作,虽没有恋爱,但养了只猫陪伴也不算孤独,依然爱着古琴,晚上也积极跑步。直到今天,对她来说发生了很多“活久见”的事,比如深情歌王和W同框上了综艺节目,奇迹先生结了婚,詹姆先生话多到能当导师还能四处供水,而蜗牛天王也已经当了爸爸。

喜欢的人都不再年轻了,她也是。在所有人都赞叹她身上这种奇妙吸引力的时候,或许也只有她自己知道,所谓“追星”,不过是“一起成长”。之所以能与喜欢的人产生交集,或许是因为这已不是单纯的喜欢,而是一种习惯,就是在每个失意的瞬间,每个想哭的瞬间,每个笑出腹肌的瞬间,每个感受到这个世界还有美好的瞬间,一想到对方,就惯性地充满力量。

很多人不理解我们当初为他呐喊,把他的专辑歌名串成一段话,收集有他的报纸杂志,第一时间看他的采访和节目,攒下一笔人们认为不值得的钱跟几万人一起陪他唱歌一样,大概也不会有人理解,我们因为喜欢那个人,而默默在做着向他看齐的事。

就像有次我落地北京,看到成群的粉丝举着偶像名字的灯牌接机,他们在旁人看来可能都不可理喻,但没人知道他们眼睛里闪烁的东西,以及偶像的一个微笑,哪怕只从自己身边匆匆走过,对他们而言的意义。

有个有趣的提问,TFBOYS和EXO谁更努力,下面的答案很好笑,他们的粉丝更努力。是啊,粉丝其实是个很感动中国的群体,帮偶像说话,被骂脑残,不说又憋屈,想让全世界知道偶像的好,但对别人来说都不重要。像是打不死的小强一般照顾自己还要无条件宠爱喜欢的人。要说正能量,无人能及。

记得我中学那会儿,每天生活都充斥着林俊杰的歌,还跟班上所有不喜欢他的人为敌,考试作文里写他,给杂志投稿的文章也写他,因为他结识了一圈可以结伴此生的朋友。十几年过去,写书的时候都还习惯听他的歌,会因为他没得金曲奖而愤愤不平,还有机会带着自己的书跟他同台,甚至给他写了歌词。每一件事都想谢谢他,让我小时候曾幻想的一切都如愿以偿。

我们每个人,不是都有像如愿小姐一样十足的运气,但我们可以活得像自己,好恶分明,做每件事都尽力。粉丝与偶像之间,难得的不是一场场相遇,而是三观相同的默契。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很了不起的事,他会发光,而且照亮了我。

每当别人问起,都底气十足,之所以变成现在的自己,是因为有个让我不后悔喜欢的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