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码

凌晨五点钟,我们都已经睡不着。

窗外很安静,远远的汽笛声,像城市颤巍巍的哼哼。

我倚在床头,伸出右手伏在女人的右肩上,习惯性地用左手夹烟。

女人说:“说说你小时候。”

我说:“小时候我很坏。”

女人说:“我想听具体的,越具体越好。”

我说,我1989年在新华区光明小学读一年级一班,我一上学就当上了班长。

这事让我前半生都引以为豪,我一直以为我长得还不错,看起来就像好学生赖宁似的。后来,我的小学班主任告诉我,新生们入学的时候,在操场上蹲成一排,去拔草、捡树叶。他说,你个头高,屁股大,醒目,一下就看中了你。我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小学生打架拼的就是发育,我们班主任一定深谙此道,选班干部跟种猪出栏一个道理。

九月,我在操场上捡树叶时,看见有个洋气的小姑娘,穿着方格子衬衫,挤在一堆马尾辫里,留着刘胡兰式的短发。她的脸很白,像一块雪糕。天空瓦蓝而纯净,远远的,她向班长笑起来,红嘴唇里露出小虎牙,像海豚的一对幼鳍。

三年级,我已经成了捣蛋王。上课时我交头接耳,被班主任拎到讲台上罚站。冬天很冷,有鼻涕滑出来,耷拉在唇角上。我用下唇兜住上唇,轻轻一吹,那绺鼻涕就在空中划出一道耐克式的弧线,然后倒挂在脸上,我不敢伸手去抹,直到它再次滑落下来,我再吹,我再等着,直到有同学惊异地发现了我自娱自乐的能力,全班笑成一团,于是我被老师一脚踹出门去。

北方的冬天,寒冷遮天蔽日。人们穿着厚重的军大衣,抽着脖子,仿佛一个个移动的柜子。课间,班主任回办公室喝茶,同学们到厕所里放水。我溜进教室,将煤炉子上的火钳子倒戳在炉火上,不一会儿,火钳子的把手被烧得火烫。上课铃响了,我很主动地到罚站的地方蹲点。班主任进门时,甚至友善地向我点头示意。

北方的冬天,寒冷遮天蔽日,每次上课前,班主任都会用火钳子夹煤添火。

事实证明,我对时间的掌控极为精准。1、2、3、4、5——教室里传来一声嗷叫!怒不可遏的班主任,举着一只胳膊,伸出一条腿,一脚把我踹出两米开外。

我说:“是刘胡兰告的状!”

女人问:“你怎么知道?”

我说:“我就是知道。她每天上课时,都会朝我微笑,可从那儿之后,很少了。”

我说:“北方的冬天,寒冷遮天蔽日。”

“刘胡兰”的名字叫徐晓楠,念得快一点儿会念成“悬”,反正我总叫她“悬”,然后我会飞快地转过头,目视远方,看天上的飞碟,或者旅行的蚂蚁。

就这样,我叫了她五年的“悬”,她从未发现,我喊她名字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红脸。

徐晓楠的成绩很好,长期稳居全校前三。

她喜欢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喜欢沙织和花仙子,喜欢加了莲子的红豆粥,喜欢在歌词手抄本里写“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她喜欢午后三点半的下课铃,喜欢山口百惠和迈克尔•乔丹,喜欢军鼓队里密集的鼓点,喜欢看手中的五星红旗,迎风飘散。

她最喜欢我抽风似的在操场上练“天马流星拳”。

徐晓楠的成绩很好,只有奥数考不过我。有一次,我俩代表全校参加新华区的奥数比赛,她考了第七,我考了第三,我们错过了学校体育考试。返校后补考,她四百米跑得比我还快,我们班男生全笑抽了。

四年级,我立志德、智、体全面发展,参加了学校足球队的少年班。

五年级,命题作文课《我的理想》。

徐晓楠拿到题目便奋笔疾书,我开始不三不四地找身边的同学扯淡。课间,我偷偷地看了徐晓楠作文。

那一次作文课,老师念了两篇优秀作文,一篇是徐晓楠的《我的理想是做警察》,另一篇是我的《长大后我要做警察局长》。念完后,老师让同学们发言,徐晓楠突然失声痛哭,哇哇地哭,跟丢了十块钱似的,哇哇地哭,一点儿也不像人民警察。

五年级下学期。

我成绩下降得厉害。

我开始在日记里写徐晓楠的名字,写得飞快,字迹凌乱,仿佛我在微风里,一遍遍地喊她:“悬”。

班主任频频来家访,让我爸我妈好好管住我,多谈心,多敲打,多教育!

班主任其实已经从师专毕业了五年,却还是单身。

“这事儿挺急迫的,”我跟我妈说,“我们班主任想让你帮忙给介绍个对象。”

我妈古道热肠,风行雷厉,四天后就给我们班主任物色了一个。

那姑娘,卷发头,大嗓门,穿着布拉吉,热爱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能讲一口流利的普希金语。

不知道班主任是否热爱,总之,家访的事,他没有再来。

有一天,我看见班主任骑自行车带着“卷发头”迎风摇摆。我疾步跑上去,以极为平静的口气说:“老师,其实我什么也没看见。”

我边跑边解释,班主任没搭理我,也没有再腾出一只脚把我踹出两米开外。

第二天上课,班主任找我谈心,他说,你不许告诉任何人!我在仅有两个男生的教师宿舍里,指天为誓:此事自生自灭,就此打住,否则来世转猪,永世不得出栏。

出了宿舍,我正撞上徐晓楠,我冒死把这个秘密分享给她,其实,我只是想告诉她,我是多么希望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是她,蹬车轮的是我。

徐晓楠不以为然,她觉得我要变成猪这事是完全的扯淡。

阳光下,她远远地笑起来,箍着门牙的钢丝套,银光闪闪,亮得我都看不到她横逸的幼鳍。

六年级,我的红领巾迎风飘洒。

市少年杯足球赛,决赛,十二码点球,我主罚。

看台上坐着很多老师和同学,我看不到银光闪闪,我找不到徐晓楠。我向观众席发送巨大的笑脸,我要把这个点球献给徐晓楠,我要给她看我所有的日记,我要给她表演我的天马流星拳。

女人说:“手靠得都累了,换个姿势吧。”

我直了直背,松开右手,又点上一支烟。太阳已经爬起来,阳光涂抹在窗帘上,像擦上百雀羚雪花膏似的,香香的。

上初中以后我们全家都搬走了。

我没有徐晓楠的消息。

她也同样不会有我的。

七年后,在一本作文书上,我读到一篇署名徐晓楠的文章。她描写了一场全场对攻的足球赛。赛末时,有人犯规,主队衡量再三,由队长主罚点球,十二码,他一球定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