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临刑前的最后一堂课

爱玛小姐认为,看杰弗逊大家应该一起行动,并且次数越多越好。让我跟安布罗思牧师同进退,这倒没什么,问题是我姨姥,光她那眼神,瞪一眼就够我受的了。我决定独来独往,至少单独行动一次。将班里的事托付给爱琳·科尔和奥德萨·弗雷曼俩人照看之后,我提着一个装有胡桃和花生的袋子,驱车赶到了贝荣纳。我没有忘记对杰弗逊做出的承诺,先在一家百货店前停下了车,买了一本笔记本、一支铅笔。2点刚过,我已经赶到了监狱。牧师、爱玛小姐、姨姥一字排开,靠在牧师的汽车上等我,身后是联邦士兵雕像和那三面大旗。天灰蒙蒙的,乌云四合,本应轻舞飞扬的旗帜也垂得低低的,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牧师和姨姥神色都不太对劲,好像我是故意迟到,跟他们作对似的。我根本没这个意思。要不是中途停车买笔记本和铅笔,我说不定比他们还要先到一步。不管他们怎么看,我觉得没必要多做解释。爱玛小姐不做此想,这才是最重要的。她跟我姨姥臂下各挎一只提篮,上面盖着一条洗涤巾。见我赶了过来,爱玛小姐一手扶着车吃力地挺起身子,蹒跚着走向监狱的大门。姨姥和牧师见状,即刻跟了上去,丢下我一个人在后面独行。

保罗不在,这次轮到狱警克拉克检查了。他里里外外翻查完两篮子食物并对我们做过全面检查之后,这才带我们进了过廊。他不即不离地走在我们前面,与我们始终保持着几步距离。走近一间标有“白人专用”的活动室,狱警撇下我们,一个人钻了进去。我们靠墙站着等了足有5分钟时间,他才慢条斯理地走了出来,后边还跟着另外一个白人。到了门口,他们俩顾盼不前,又聊了大约一两分钟,狱警克拉克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聊友,带我们继续前行。我们踏上几级台阶,来到约定与杰弗逊见面的那间活动室。狱警克拉克打开大门后扭头就走,这期间一句话都没有说。

爱玛小姐和我姨姥铺好一面桌子,拿出碗、勺子、餐巾纸,分5份摆齐。安排停当,她俩和牧师都拣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只有我站在原来的位置,没挪地方。

人未到,声先闻。一阵杂沓的脚镣声响过之后,杰弗逊的身影在后门口出现了,后面跟着盛气凌人的狱警克拉克。杰弗逊上身还穿着那件棕色羊毛衫,下穿磨得面目全非的粗斜纹棉布裤,趿拉着一双硬邦邦的短腰皮鞋。

“他来了。”狱警克拉克说,“我3点钟过来。”

“保罗今天没上班吗?”我问道。

“保罗先生另有公务。”狱警克拉克说。他冷冷地逼视着我,意在提醒我别忘了礼仪,称呼白人,“先生”俩字断断不能少。他的目光锥子一样扎在我的脸上,直扎到我面露怯色,他方才作罢。

“我给你带了些秋葵老汤。”爱玛小姐对杰弗逊说。

“最近好吗,老搭档?”我在杰弗逊身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殷勤地问候道。

“还好。”他说。

“收音机使用正常吗?”

他点了点头。

“很好!”我说。

爱玛小姐在每一个碗里盛上米饭,再浇满秋葵汤。除了虾仁,她在秋葵汤里还加了熏香肠、鸡肉,配上洋葱、香叶、胡椒粉,味道十分鲜美。秋葵不撑肚子,不饿的时候也吃得下去。有此大快朵颐的机会,我毫不客气地大吃大喝起来。但我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大失礼数,其他人都正襟危坐,扒拉饭菜的就我一个人。

“低头,祈祷!”牧师等我放下手中的勺子,说道。

杰弗逊一落座,头就埋到前胸膛上了。我合起双掌,做出一副低眉顺目的样子。

“以我天堂圣父之名。”安布罗思牧师念诵着饭前祈祷文。这几句经典祷文只是个引子,接下来他才要大肆铺陈一番。他请求上帝降临贝荣纳,进入每一间囚室,抚慰每一个囚犯的心灵;他请求上帝光顾这间活动室,触动那颗冥顽不灵的心,宣示他悲天悯人、普济苍生之道。牧师言之谆谆,头也是越俯越低。额头快碰到桌面上的一刹那,他会突然抬起头来,眼睛一眨不眨地仰望着天花板,仿佛上帝就在他的头顶游走。爱玛小姐和我姨姥齐诵“阿门”,杰弗逊和我都没有张口。不知道他刚才是不是在洗耳恭听,反正我是没有。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牧师的祈祷文再长一点儿,好好的秋葵汤就没热气了。

牧师的祈祷终于接近尾声。他祈求上帝祝福盘中之物,有了这些强人体魄、健人筋骨的食物,神的子民有足够的精力奉行神的意旨。这回除了杰弗逊,大家都说了“阿门”。

我舀了一勺汤灌进嘴里,余温尚在,却没有那种入口生香的滚烫感觉了。

“杰弗逊,你干吗不吃?”爱玛小姐关切地问道。

“我不饿。”

我、姨姥和安布罗思牧师都开始大嚼大咽了,爱玛小姐却滴米未进。我避开爱玛小姐的目光,挥刀切下一片她焙制的面包。此时此刻,我实在不想看她的哀容。

“孩子们又给你带了些胡桃、花生。”我告诉杰弗逊,“上次带来的吃完了吗?”

“吃了一些。”他说。

“花生呢,也吃了吗?”

“吃得少。”他垂着头,无精打采地说。

“我给你带了一本笔记本、一支铅笔,”我说,“还记得我们上次的约定吗?”

他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想过问我的问题了吗?”

他又点了点头。

“现在想问吗?”

他没有回答我。此时,我那一碗秋葵汤泡米饭已见了底。

“还有饭,格兰特。”爱玛小姐说。

“我吃饱了,夫人。你做的饭菜真好吃!”我看了一眼爱玛小姐,说道。我的目光不敢在她的脸上停留,因为我知道,看的时间长了,我的心也会碎。

“想不想散一会儿步?”我问杰弗逊。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身子却不住地摇来摆去。他两手并举撑住桌角,挣扎着想站起来,脚上的镣铐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我扶起他,两个人在活动室相对宽敞的空间里并肩走动着。爱玛小姐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过我们,姨姥和牧师还在吃饭,看样子吃得相当勉强。

“杰弗逊,我希望做你的好朋友。”我说,“光咱俩还不够,我希望爱玛小姐也能做你的朋友。她对你的期望很高,远远超出了教子这一层关系。普通教子的义务只是做个听话的孩子,朋友就不一样了。朋友要披肝沥胆,要用实际行动报偿对方,让对方开心。”说到这里,我们恰好踱到了餐桌旁边。为防他们几个听到我们的谈话内容,我压低了嗓门。杰弗逊沉肩垂肘,头耷拉在胸前,迈着碎步一路蹒跚在我的身边。“关怀备至、体贴入微,有了这样的热心肠,才配做他人的朋友。”我接着说,“打个比方,你今天吃一点儿秋葵汤泡饭,她的心情就大不一样了。”行至屋角,我站住不动了。他跟着停下了脚步,脸埋得低低的,闷声不响。“请你看我一眼,杰弗逊,算我求你了。”我说。他的头慢慢地仰了起来,目光也一点儿一点儿地移过我的笑脸,“你愿意做她的朋友吗?你喝点秋葵汤好不好?多少都行,一勺也是吃嘛!”他轻轻地点了点头。我一击即中,不觉大喜过望,对他报之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