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城中河畔桑林中(第2/3页)

有人说,男人是女人最好的护肤品,或者此言当真有它的道理存在。

夜夜风疏雨狂的结果就是,如今的胡可儿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妩媚娇艳,渗透了气血通畅的肌肤,掩都掩不住。

哪怕她是穿了一身男装,那眉梢眼角的风情,那走起路来时款款扭摆的小蛮腰,都把那妍妍秀骨、似玉肌肤下的妩媚风情展示得只要不是瞎子,人人都看得出她正经历着什么。

这般模样,她怎敢回大泽?

这里面对着军中人还好,回去后可是有长辈、有族人,还有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儿,如何瞒过他们的眼睛。

又是一番翻云覆雨后,杨瀚仰卧于榻上,胡可儿偎依在他的怀里,幽暗中,脂凝冰腻般的肌肤甚至可以隐隐看到肌肤底下透出的玫瑰红,胡可儿惬意地闭着双眼,却是满脸的迷醉。

杨瀚顺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抚摸着那永不腻的腴润结实,抚玩良久,轻声道:“明日,我便回大泽一趟,再有半个月,季风便该起了。”

胡可儿蓦然张开眼睛,讶然道:“大王要去那么久?”

杨瀚笑道:“那倒不是,我是说,向南孟施加压力的时间,到那时也就到了。这边的准备,不要停。”

胡可儿昵声道:“我自晓得,何况,徐大将军和羊公公都很勤勉,原也用不到我插手。人家不陪你回大泽,你晓得原因的。”

杨瀚忍笑道:“难为情嘛,我当然晓得。”

胡可儿俏巧地白了他一眼,便挣扎着起身,却仍是一副娇慵无力的模样。

杨瀚道:“且再躺躺,消消汗。”

胡可儿挣扎起来,抓起榻边轻衣穿起,腰带浅浅地一系,道:“一会儿,恐药凉了。”

胡可儿走到桌边,那里有一碗药汤,散发着淡淡的药香,胡可儿一番折腾,也正口渴,便把那一小碗药汤颦着眉儿喝了。

自随行至忘川,每日侍奉杨瀚之后,她都要喝这样一碗汤药,杨瀚问过,原来是避子汤。她既不肯入宫为妃,为了体面,自然不方便受孕,杨瀚为此倒是暗自歉疚不已。

杨瀚便也起身,大剌剌地赤着身子,在她丰臀上一拍,道:“你且再歇歇气力,我去沐浴。”

忘川河畔,此时虽无行宫,却也修了几间大屋,供瀚王居住。这卧室旁边有内门儿连着,便是书房,书房那边,才是浴室,为的是防止潮气进了卧室。

杨瀚这边走了,胡可儿便拉了拉锦帐边一根绳儿,外边响起铃声,两个侍女便走了进来。

胡可儿道:“药碗收了吧,床褥也收拾一下。”

两个俏婢答应一声,其中一个便去收碗,另一个侍婢却是凑上前来,小声儿地道:“夫人,那坐胎药,只剩下一副了。”

胡可儿道:“无妨,大王明日便回大泽,你趁机回去一趟,抓几十副来备着。”

俏婢答应一声,便去换床单,胡可儿轻抚着平坦的小腹,微微一笑,自有一股子狡黠狐媚之意。

杨瀚坐进浴汤,放松了身体,闭上双眼,思绪便回到了征服南孟的问题上。

南疆三大势力,说到尚武,南孟最弱,但南孟占了地利。杨瀚最大的优势也无从发挥。

不过,他已经派了游骑,不断向忘川上下游进行探索,寻找河道较窄处、河水不急处,评估建桥或者轮渡的可能性。

纵然是不为这一次南征,这一点也必须得考虑,否则任由南孟如此闭塞,纵然打下来,也很容易再次失去。

杨瀚并不清楚是否有别的路,但他相信,既然先民选择了这里,而且不只一户人家,那么,前往此地的路,就一定不像现在传说的那样,如此险峻难行。

因为,这个世界地广人稀,要生存,有太多的广袤土地可资利用,先民们为什么要跨过如此湍急的大河,翻过高高的剑南关,去往南孟生活?

杨瀚不认为自己有大智慧,但是只要不为表象所蒙蔽,不轻易人云亦云,静下心来去认真思考一下最朴素的道理,有时候,就可以直指事物的本质。

想到对道路的探索,杨瀚突然想起了一个人。

宋词这小子被派出去后,已经很久没有音讯了。

不会是因为猛兽或者瘴疫,整个探索队都葬身于莽莽丛林中了吧?

那小子挺机灵的,走南闯北的阅历也丰厚,他,应该还好吧?

……

“哟~哟哟!”

芦笙、竹笛、鼍皮鼓,奏出了节奏明快、音调简单的音乐。

一群年轻男女,手拉着手儿,环成一个圈,围着篝火,三步一颠,五步一跺,颠颠又跺跺,踏地为节,合着拍子,没有什么优美的舞姿,合上了拍子,便有一种欢快的韵律美。

宋词左手挽着一个少女,名叫夭夭,右手挽着一个少女,名叫小桃。夭夭和小桃的小手都是柔柔软软的。

众人一起踏地为节,随乐而舞,蹦蹦跳跳间看到对面一个熟人儿无奈的面孔,也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嗯,怎么说呢,宋词的确是囚,但不是阶下囚。

他被严格拘禁在这个庄子里,不允许离开,但除此之外,倒没有对他有任何虐待。相反,淳朴的村民们还把他当成了客人,每天好吃好喝的,这不,每月一次的踏歌会,他也应邀参加了。

左手边儿那个穿着草裙,露出线条健美的小腿儿的女孩子夭夭,就是上个月踏歌时把他拉进桑林欢好过的姑娘,这时拉着他的手,大眼睛里火辣辣的。

姑娘还有点婴儿肥的感觉,肤色也有些黝黑,但十八无丑女,细细看来,还是颇有几分风情的。

姑娘看着宋词,倒是有种合一口水,把他吞下肚的感觉。

人家宋先生是读过书的人呢,村子里只有里正老爷会写自己的名字,可比不了这样有学问的人,要不是因为他身份特殊,不能谈婚论嫁,这姑娘早向父母提出要向宋词求亲了。

这儿的村人,还充分保持着秦汉时期南方乡野间的一种习俗,踏歌野合。

每次踏歌会,那些未婚的姑娘,可以选择心仪的男人,一起到林间欢好。而已经嫁了人的,则只有三年还未生育的,才可以参加这种踏歌欢好会,择一个选中的男人,至林中过夜。

但次日之后,各回各家,还须安份守己,不可做出有伤风化的事儿来,唯有这一夜,是很特别的一天。

不过,另一侧的少女小桃显然也把宋词当成了她志在必得的目标,一直牢牢地抓着他的手,不肯放开。

初时,发现这里竟有这样奇异的风俗,宋词等人倒的确是感觉相当的新奇,其中不少人还有些窃喜,这样的人间天堂,哪里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