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卷 第三十二章(第2/2页)

“于连尊敬我。如果说他有时跟我谈话,那仅仅是出于对您怀有的深切的感恩心情,因为他天生的性格高傲,除了在正式场合,从来不答理比他地位高得多的人。他对社会地位的差别观念非常强烈,而且是天生的。是我,我羞愧地向我最好的朋友承认,而且像这样的承认决不会对任何人再去做了,是我有一天在花园里紧紧地抓住他的胳膊。

“二十四小时以后,您为什么还对他生气呢?我的错误是无法挽回的。如果您一定要的话,将由我来转达他的深切的敬意和因为惹您生气而感到的遗憾。您永远不会再见到他;但是我要到他愿意去的地方去找他。这是他的权利,这是我的职责,他是我的孩子的父亲。如果您慈悲为怀,愿意给我们六千法郎维持生活,我将怀着感激的心情加以接受。否则于连打算搬到贝藏松去住,在那儿他将开始教授拉丁文和文学。不管从怎样低的起点开始,我相信他将来会飞黄腾达。跟他在一起我并不害怕默默无闻。如果发生革命,我能肯定他将扮演主要角色。而那些曾经向我求婚的人中间,有哪一个您也能这样说呢?他们有大片大片的庄园!单凭这个条件,我看不出有什么值得羡慕的理由。我的于连如果有一百万和我父亲的保护,即使在现在的社会制度下,也能够达到很高的地位……”

玛蒂尔德知道侯爵是一个全凭一时冲动行事的人,她写了八页。

“怎么办?”于连在侯爵看这封信的时候对自己说;“首先,我的职责,其次,我的利益,在哪儿呢?我受他的恩惠是巨大的;没有他,我只能做一个地位低下的坏蛋,而且还不是一个能避免让别人憎恨和迫害的坏蛋。他把我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因而我将来干的那些不可避免的坏事,首先是次数比较少,其次是不那么卑鄙了。这比他给我一百万还要有价值。我全亏了他,才能有这个十字勋章,才能干类似外交公务的事,使我的地位提高到一般人之上。

“如果他拿起笔来规定我怎么做,他会写些什么呢……”

于连的沉思突然被德·拉莫尔先生的老随身仆人打断了。

“侯爵要立刻见您,不管您穿着衣服还是没穿着衣服。”

仆人和于连并排走着,低声补充说:“侯爵先生火气很大,您可要当心。”

[1]博马舍(1732—1799),法国喜剧作家。代表作有喜剧《塞维勒的理发师》和《费加罗的婚礼》。

[2]斯摩莱特(1721—1771),英国小说家,代表作有《兰登传》等。他的《英国通史》出版于17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