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5页)

我低声对凯瑟琳说无论如何她决不能同意这个提议:那是完全不能考虑的。

“为什么?”她大声问着。“我已经跑累啦,地上又有露水;我不能坐在这儿呀。让我们去吧,艾伦。而且,他还说我见过他的儿子哩。我想他搞错了;可是我猜出他住在哪里;在我从盘尼斯吞岩来时去过的那个农舍。是不是?”

“是的。来吧,耐莉,不要多说话——进来看看我们,对于她将是件喜事哩。哈里顿,陪这姑娘往前走吧。耐莉,你跟我一道走。”

“不,她不能到这样的地方去,”我叫着,想挣脱被他抓住的胳臂:可是她已经差不多走到门前的石阶了,很快地跑着绕过屋檐。她那被指定陪她的伴侣并没装出护送她的样子:他畏怯地走向路边,溜掉了。

“希刺克厉夫先生,那是很不对的,”我接着说,“你知道你是不怀好意的。她就要在那里看见林惇,等我们一回去,什么都要说出来,我会受到责备的。”

“我要她看看林惇,”他回答,“这几天他看来还好一点;他并不是常常适宜于被人看见的。等会我们可以劝她把这次拜访保密。这有什么害处呢?”

“害处是,如果她父亲发觉我竟允许她到你家来,就会恨我的;我相信你鼓励她这样作是有恶毒的打算的。”我回答。

“我的打算是极老实的。我可以全都告诉你,”他说。“就是要这两个表亲相爱而结婚。我对你的主人是做得很慷慨的!他这年轻的小闺女并没有什么指望,要是她能促成我的愿望,她就跟林惇一同作了继承人,马上就有了依靠。”

“如果林惇死了呢,”我回答,“他的命是保不住的,那么凯瑟琳就会成为继承人的。”

“不,她不会,”他说。“在遗嘱里并没有如此保证的条文:他的财产就要归我;但是为了避免争执起见,我愿意他们结合,而且也下决心促成这个。”

“我也下决心使她再也不会和我到你的住宅来。”我回嘴说,这时我们已经走到大门口。凯蒂小姐在那儿等着我们过来。

希刺克厉夫叫我别吭气,他走到我们前面,连忙去开门。我的小姐看了他好几眼,仿佛她在拿不定主意怎么对待他,可是现在当他的眼光与她相遇时,他微笑,并且柔声对她说话;我居然糊涂到以为他对她母亲的记忆也许会使他消除伤害她的愿望哩。林惇站在炉边。他才出去到田野散步过,因为他的小帽还戴着,正在叫约瑟夫给他拿双干净鞋来。就他的年龄来说,他已经长高了,还差几个月要满十六岁了。他的相貌挺好看,眼睛和气色也比我所记得的有精神些,虽然那仅仅是从有益健康的空气与和煦的阳光中借来的暂时的光辉。

“看,那是谁?”希刺克厉夫转身问凯蒂,“你说得出来吗?”

“你的儿子?”她疑惑地把他们两个人轮流打量一番,然后说。

“是啊,是啊,”他回答,“难道这是你第一次看见他吗?想想吧!啊!你记性太坏。林惇,你不记得你的表姐啦,你总是跟我们闹着要见她的啊?”

“什么,林惇!”凯蒂叫起来,为意外地听见这名字而兴高采烈起来。“那就是小林惇吗?他比我还高啦!你是林惇吗?”

这年轻人走向前来,承认他就是。她狂热地吻他,他们彼此凝视着,看到时光在彼此的外表上所造成的变化而惊奇。凯瑟琳已经长得够高了;她的身材又丰满又苗条,像钢丝一样地有弹性,整个容貌由于健康而精神焕发。林惇的神气和动作都很不活泼,他的外形也非常瘦弱;但是他的风度带着一种文雅,缓和了这些缺点,使他还不讨人厌。在和他互相交换多种形式的喜爱的表示之后,他的表姐走到希刺克厉夫先生跟前,他正留在门口,一面注意屋里的人,一面注意外面的事;这就是说,假装看外面,实际上只是注意屋里。

“那么,你是我的姑夫啦!”她叫着,走上前向他行礼。

“我本来就觉着挺喜欢你,虽然开始你对我不友好。你干吗不带林惇到田庄来呢?这些年住这么近,从来不来看看我们,可真古怪;你干吗这样呢?”

“在你出生以前,我去得太勤了;”他回答,“唉——倒霉!

你要是还有多余的吻,就都送给林惇吧——给我可是白糟蹋。”

“淘气的艾伦!”凯瑟琳叫着,然后又以她那过份热情的拥抱突然向我进攻。“坏艾伦!想不让我进来。可是将来我还要天天早上散步来这儿呢,可以吗,姑夫?有时候还带爸爸来。你喜欢不喜欢看见我们呢?”

“当然,”姑夫回答,现出一副难以压制的狞笑,这是由于他对这两位要来的客人的恶感所引起的。“可是等等,”他转身又对小姐说,“既然我想到了这点,还是告诉你为好。林惇先生对我有成见。我们吵过一次,吵得非常凶,你要是跟他说起你到过这儿,他就会根本禁止你来,因此你一定不要提这事,除非你今后并不在乎要看你表弟:要是你愿意,你可以来,可你决不能说出来。”

“你们为什么吵的?”凯瑟琳问,垂头丧气透了。

“他认为我太穷,不配娶他的妹妹,”希刺克厉夫回答,“我终于得到了她,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他的自尊心受到损伤,他永远也不能宽恕这件事。”

“那是不对的!”小姐说,“我迟早总会就这样对他说的。可是林惇和我并没有参加你们的争吵啊。那么我就不来了;他去田庄好啦。”

“对我来说是太远了,”他的表弟咕噜着,“要走四英里路可要把我累死了。不,来吧,凯瑟琳小姐,随时到这儿来吧——不要每天早晨来,一星期来一两次好了。”

父亲朝他儿子轻蔑地溜了一眼。

“耐莉,恐怕我要白费劲了,”他小声对我说。“凯瑟琳小姐(这呆子是这样称呼她的),会发现他的价值,就把他丢开了。要是哈里顿的话——别看哈里顿已全被贬低,我一天倒有二十回羡慕他呢!这孩子如果是别人我都会爱他了。不过我想他是得不到她的爱情的。我要使哈里顿反对那个不中用的东西,除非他赶快发奋振作起来。算算他很难活到十八岁。啊,该死的窝囊废!他在全神贯注地擦他的脚,连望都不望她一下。——林惇!”

“啊,父亲,”那孩子答应着。

“附近没有什么地方你可以领你表姐去看看吗?甚至连个兔子或者鼬鼠的窠都不去瞧瞧吗?在你换鞋之前先把她带到花园里玩,还可以到马厩去看看你的马。”

“你不是情愿坐在这儿吗?”林惇用一种表示不想动的声调问凯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