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3页)

“你现在觉得怎么样,希刺克厉夫少爷?”等了十分钟,我问道。

“我但愿她也尝尝我所受的滋味,”他回答,“可恶的、残忍的东西!哈里顿从来没有碰过我;他从来没有打过我。今天我才好一点,就——”他的声音消失在呜咽中了。

“我并没有打你呀!”凯蒂咕噜着,咬住她的嘴唇,以防感情再一次爆发。

他又叹息又哼哼,就像是一个在忍受着极大苦痛的人。他哼了有一刻钟之久;显然是故意让他表姐难过,因为他每次一听到她发出哽咽的抽泣,他就在他的抑扬顿挫声调中重新添点痛苦与悲哀。

“我很抱歉我伤了你,林惇,”她终于说了,给折磨得受不住了。“可是那样轻轻一推,我就不会受伤,我也没想到你会。你伤得不厉害吧,是吗,林惇?别让我回家去还想着我伤害了你。理睬我吧!跟我说话呀。”

“我不能跟你说话,”他咕噜着,“你把我弄伤了,我会整夜醒着,咳得喘不过气来。要是你有这病,你就可以懂得这滋味啦;可是我在受罪的时候,你只顾舒舒服服地睡觉,没有一个人在我身边。我倒想要是你度过那些可怕的长夜,你会觉得怎么样!”他因为怜悯自己,开始大哭起来。

“既然你有度过可怕的长夜的习惯,”我说,“那就不是小姐破坏了你的安宁啦;她要是不来,你也还是这样。无论如何,她不会再来打搅你啦;也许我们离开了你,你就会安静些了。”

“我一定得走吗?”凯瑟琳忧愁地俯下身对着他问道。“你愿意我走吗?林惇?”

“你不能改变你所作的事,”他急躁地回答,躲着她,“除非你把事情改变得更糟,把我气得发烧。”

“好吧,那么,我一定得走啦,”她又重复说。

“至少,让我一个人待在这儿,”他说,“跟你谈话,我受不了。”

她踌躇不去,我好说歹说地劝她走,她就是不听。可是既然他不抬头,也不说话,她终于向门口走去,我也跟着。我们被一声尖叫召回来了。林惇从他的椅子上滑到炉前石板上,躺在那里扭来扭去,就像一个任性的死缠人的孩子在撒赖,故意要尽可能地作出悲哀和受折磨的样子。他的举动使我看透他的性格,立刻看出要迁就他,那才傻哩。我的同伴可不这样想:她恐怖地跑回去,跪下来,又叫,又安慰又哀求,直到他没了劲,安静了下来,决不是因为看她难过而懊悔的。

“我来把他抱到高背长靠椅上,”我说,“他爱怎么滚就怎么滚。我们不能停下来守着他。我希望你满意了,凯蒂小姐,因为你不是能对他有益的人;他的健康情况也不是由于对你的依恋而搞成这样的。现在,好了,让他在那儿吧!走吧,等到他一知道没有人理睬他的胡闹,他也就安安静静地躺着了。”

她把一个靠垫枕在他的头下,给他一点水喝。他拒绝喝水,又在靠垫上不舒服地翻来复去,好像那是块石头或是块木头似的。她试着把它放得更舒服些。

“我可不要那个,”他说,“不够高。”

凯瑟琳又拿来一个靠垫加在上面。

“太高啦,”这个惹人厌的东西咕噜着。

“那么我该怎么弄呢?”她绝望地问道。

他靠在她身上,因为她半跪在长椅旁,他就把她的肩膀当作一种倚靠了。

“不,那不成,”我说,“你枕着靠垫就可以知足了,希刺克厉夫少爷。小姐已经在你身上浪费太多的时间啦:我们连五分钟也不能多待了。”

“不,不,我们能!”凯蒂回答。“现在他好了,能忍着点啦。他在开始想到,如果我认为是我的来访才使他病重的话,那我今晚肯定会比他过得还要难受。那么我也就不敢再来了。

说实话吧,林惇;要是我弄痛了你,我就不能来啦。”

“你一定要来,来医治我,”他回答。“你应该来,因为你弄痛了我:你知道你把我弄痛得很厉害!你进来时我并没有像现在这样病得厉害——是吧?”

“可是你又哭又闹把你自己弄病了的——可不是我,”他的表姐说,“无论如何,现在我们要作朋友了。而且你需要我:你有时也愿意看见我,是真的么?”

“我已经告诉了你我愿意,”他不耐烦地回答说。“坐在长椅子上,让我靠着你的膝。妈妈总是那样的,整个整个下午都那样。静静地坐着,别说话:可要是你能唱歌也可以唱个歌;或者你可以说一首又长又好又有趣的歌谣——你答应过教我的;或者讲个故事。不过,我情愿来首歌谣!开始吧。”

凯瑟琳背诵她所能记住的最长的一首。这件事使他俩都很愉快。林惇又要再来一个,完了又再来一个,丝毫不顾我拚命反对;这样他们一直搞到钟打了十二点,我们听见哈里顿在院子里,他回来吃中饭了。

“明天,凯瑟琳,明天你来吗?”小希刺克厉夫问,在她勉强站起来时拉着她的衣服。

“不,”我回答,“后天也不。”她可显然给了一个不同的答复,因为在她俯身向他耳语时,他的前额就开朗了起来。

“你明天不能来,记住,小姐!”当我们走出这所房子时,我就说。“你不是作梦吧,是不是?”

她微笑。

“啊,我要特别小心,”我继续说,“我要把那把锁修好,你就没路溜走啦。”

“我能爬墙,”她笑着说,“田庄不是监牢,艾伦,你也不是我的看守。再说,我快十七岁啦,我是一个女人。我担保如果林惇有我去照应他,他的身体会很快好起来。我比他大,你知道,也聪明点,孩子气少些,不是吗?稍微来点甜言蜜语,他就会听我的了。当他好好的时候,他是个漂亮的小宝贝哩。如果他是我家里人,我要把他当个宝贝。我们永远不吵架,等我们彼此熟悉了,我们还会吵吗?你不喜欢他吗,艾伦?”

“喜欢他!”我大叫。“一个勉强挣扎到十几岁的,脾气坏透的小病人。幸亏,如希刺克厉夫所料,他是活不到二十岁的。真的,我怀疑他还能不能看见春天。无论什么时候他死了,对他的家庭都算不得是个损失。对我们来说,总算运气好,因为他父亲把他带走了:对待他越和气,他就越麻烦,越自私。我很高兴你没有要他作你丈夫的机会,凯瑟琳小姐。”

我的同伴听着这段话时,变得很严肃。这样不经意地谈到他的死,伤了她的感情。

“他比我小,”沉思半晌之后,她答道,“他应该活得很长,他要——他一定得活得跟我一样长久。现在他和才到北方来时一样强壮,这点我敢肯定。他只是受了一点凉,就跟爸爸一样,你说爸爸会好起来的,那他为什么不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