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第4/6页)

假定80c+20v+20m中,20v原来代表20个工人每天10小时劳动的工资。现在,假定每个人的工资由1增加到1 1/4。这样,20v已经不能支付20个工人的报酬,而只能支付16个工人的报酬。但是,20个工人在200个劳动小时内会生产40的价值,而16个工人在每天10小时内,也就是在总共160个劳动小时内,将只生产32的价值。扣除20v作为工资,在32的价值中,就只剩下12作为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率就会由100%降低到60%。但是按照我们的前提,剩余价值率必须保持不变,因此工作日必须延长1/4,即由10小时延长到12 1/2小时;20个工人在每天10小时内,即在200个劳动小时内会生产40的价值,16个工人在每天12 1/2小时内,即在200小时内,也会生产相同的价值,80c+20v的资本,现在也和以前一样,会生产20的剩余价值。 反过来,如果工资降低,20v可以支付30个工人的工资,那末,m'要保持不变,工作日就要由10小时缩短到6 2/3小时。20×10=30×6 2/3=200个劳动小时。 至于在这些相反的假定下,c究竟在什么程度以内可以在其价值的货币表现上保持不变,但又能代表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了的生产资料量,我们实质上在前面已经解释过了。这种情况只有在极其例外的场合,才可能以纯粹的形式出现。 至于c的各种要素的价值变化会增加或减少这些要素的量,但不会影响c的价值额这种情况,那末,只要这种变化不会引起v的数量变化,它就既不会影响利润率,也不会影响剩余价值率。 至此,我们已经把我们方程式中v、c和C各种可能的变化情况都列举出来了。我们看到,在剩余价值率保持不变时,利润率可以降低,不变,或提高,因为v和c或v和C的比率稍微发生变化,就足以使利润率发生变化。 其次,我们看到,v的变化到处都有一个界限,这个界限一经达到,m'要保持不变,就会成为经济上不可能的事情。因为c的每一个单方面的变化,也必然会达到一个界限,这个界限一经达到,v就不能再保持不变,所以对v/C一切可能的变化来说,都有一个界限,超过这个界限,m'也就必然会变为可变。在m'变化时,我们方程式中各个变数的这种互相作用,还会更清楚地显示出来。我们现在就来研究m'的各种变化。

II、m'可变

如果把方程式p'=m'v/C变为另一个方程式p1'=m1'v1/C1(其中,p1'、m1'、v1和C1表示p'、m'、v和C的变化了的值),那末,我们就为各种不同剩余价值率下的利润率,求得一个总公式,而不管v/C是不变的,或同样是可变的。这样,我们就得到:

p':p1'=m'v/C:m1'v1/C1,

由此得到: p1'=(m1'/m')×(v1/v)×(C/C1)×p'。

1、m'可变,v/C不变

在这个场合,我们有两个方程式:

p'=m'v/C;p1'=m1'v/C,

在这两个方程式中,v/C是等值的。因而可以得出如下比例:

p':p1'=m':m1'。

具有相同构成的两个资本的利润率之比,等于它们的剩余价值率之比。因为在v/C这个分数中,重要的不是v和C的绝对量,而只是二者的比率,所以,这适用于具有相同构成的一切资本,而不管它们的绝对量如何。

80c+20v+20m;C=100,m'=100%,p'=20% 160c+40v+20m;C=200,m'=50%,p'=10% 100%:50%=20%:10%。

如果v和C的绝对量在两个场合是相等的,利润率还和剩余价值量成正比。

p':p1'=m'v:m1'v=m:m1。

例如:

80c+20v+20m;m'=100%,p'=20% 80c+20v+10m;m'=50%,p'=10% 20%:10%=100×20:50×20=20m:10m。

现在很清楚,就构成的绝对数或百分比相同的资本来说,剩余价值率只有在工资或工作日长度或劳动强度不等的情况下,才能是不等的。假定有三种情况:

I、80c+20v+10m;m'=50%,p'=10%, II、80c+20v+20m;m'=100%,p'=20%, III、80c+20v+40m;m'=200%,p'=40%,

总价值产品在I式是30(20v+10m),在II式是40,在III式是60。这种情形可以由三种方式引起。 第一,工资不等,因而20v在各个场合表示不同的工人人数。假定在I式是按1 1/3镑的工资雇用15个工人劳动10小时,生产30镑价值,其中20镑补偿工资,10镑是剩余价值。如果工资降低到1镑,就可以雇用20个工人劳动10小时,因此生产40镑的价值,其中20镑补偿工资,20镑是剩余价值。如果工资再降低到2/3镑,就可以雇用30个工人劳动10小时,生产60镑的价值,其中除去20镑工资,还剩下40镑剩余价值。 在这个场合,资本的百分比构成不变,工作日不变,劳动强度不变,但剩余价值率因工资变化而变化了。只有这个唯一的场合才符合李嘉图的如下假定: “利润的高低恰好和工资的高低成反比。”(《政治经济学原理》,载于麦克库洛赫编《李嘉图全集》1852年版第l章第3节第18页) 第二,劳动强度不等。这时,比如说20个工人用相同的劳动资料,在每天10个劳动小时内生产的某种商品,在I式是30件,在II式是40件,在III式是60件。每件商品除了耗费在其中的生产资料的价值,都体现着1镑的新价值。因为在每个场合都要有20件商品=20镑来补偿工资,所以剩余价值在I式是10件商品=10镑,在II式是20件商品=20镑,在III式是40件商品=40镑。 第三,工作日长度不等。如果20个工人在劳动强度相同的情况下,在I式每天劳动9小时,在II式每天劳动12小时,在III式每天劳动18小时,那末,它们的总产品之比30:40:60,就等于9:12:18,而且,因为工资在每个场合都=20,所以剩余价值又分别是10,20和40。

可见,工资的提高或降低会以相反的方向,劳动强度的提高或降低和工作日的延长或缩短会以相同的方向,影响剩余价值率,从而在v/C不变时,影响利润率。

2、m'和v可变,C不变

在这个场合,下面的比例也是适用的:

p':p1'=m'v/C:m1'v1/C1=m'v:m'v1=m:m1。

利润率之比,等于相应的剩余价值量之比。 在可变资本不变时,剩余价值率的变化,意味着价值产品在数量上和分配上发生了变化。v和m'同时变化,也总是包含价值产品分配上的变化,但并不总是包含价值产品数量上的变化。这里可能有三种情况: (a)v和m'按照相反的方向,但是以相等的数量发生变化;例如:

80c+20v+10m;m'=50%,p'=10% 90c+10v+20m;m'=200%,p'=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