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三位一体的公式

I

【以下三个片断,分散在第6篇的手稿的不同地方。——弗·恩·】

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公式。 其次,因为正如以前已经指出的那样,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与此相反,企业主收入则表现为不以资本为转移的工资,所以,上述三位一体的公式可以更确切地归结为: 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在这个公式中,利润,这个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就幸运地被排除了。 如果我们现在更仔细地考察一下这个经济上的三位一体,我们就会发现: 第一,每年可供支配的财富的各种所谓源泉,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就象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一样。 资本,土地,劳动!但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资本是已经转化为资本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资料本身不是资本,就象金和银本身不是货币一样。社会某一部分人所垄断的生产资料,同活劳动力相对立而独立化的这种劳动力的产品和活动条件,通过这种对立在资本上被人格化了。不仅工人的已经转化为独立权力的产品(这种产品已成为它们的生产者的统治者和购买者),而且这种劳动的社会力量及其有关的形式,也作为生产者的产品的属性而与生产者相对立。因此在这里,关于历史地形成的社会生产过程的因素之一,我们有了一个确定的、乍一看来极为神秘的社会形式。 现在,与此并列,又有土地,这个无机的自然界本身,这个完全处在原始状态中的“粗糙的混沌一团的天然物”。价值是劳动,因此,剩余价值不可能是土地创造的。土地的绝对肥力所起的作用,不过是使一定量的劳动提供一定的、受土地的自然肥力所制约的产品。土地肥力的差别所造成的结果是,同量劳动和资本,也就是同一价值,体现在不等量的土地产品上;因此,这些产品具有不同的个别价值。这些个别价值平均化为市场价值,促使 “肥沃土地同较坏的土地相比所提供的利益……从耕种者或消费者手里转移到土地所有者手里”。(李嘉图《原理》第62页) 最后,作为其中的第三个同盟者的,只是一个幽灵——劳动,这只是一个抽象,就它本身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或者,如果我们就它在这里所表示的意思来说,只是指人用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人类生产活动,它不仅已经摆脱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超乎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是还没有社会化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

II

资本—利息;土地所有权(即对土地的私有权,而且是现代的、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土地私有权)—地租;雇佣劳动—工资。这样,这个公式应该包括各种收入源泉之间的联系。象资本一样,雇佣劳动和土地所有权也是历史规定的社会形式;一个是劳动的社会形式,另一个是被垄断的土地的社会形式。而且二者都是与资本相适应的、属于同一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形式。

在这个公式中第一件引人注目的事情是:在资本旁边,在一个生产要素的这个属于一定生产方式、属于社会生产过程一定历史形态的形式旁边,在一个与一定社会形式融合在一起、并且表现在这个社会形式上的生产要素旁边,直接地一方面排上土地,另一方面排上劳动,即排上现实劳动过程的两个要素,而这二者在这种物质形式上,是一切生产方式共同具有的,是每一个生产过程的物质要素,而与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无关。 第二,在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公式中,资本、土地和劳动,分别表现为利息(代替利润)、地租和工资的源泉,而利息、地租和工资则是它们各自的产物,它们的果实。前者是根据,后者是归结;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而且每一个源泉都把它的产物当作是从它分离出来的、生产出来的东西。这三种收入,利息(代替利润)、地租、工资,就是产品价值的三个部分,总之,就是价值部分,用货币来表示,就是一定的货币部分,价格部分。虽然资本—利息这个公式是资本的最无概念的公式,但终究是资本的一个公式。但土地怎么会创造一个价值,即一个社会规定的劳动量,而且恰恰又是它自己的产品中形成地租的那个特殊价值部分呢?在生产一种使用价值、一种物质产品例如小麦时,土地是起着生产因素的作用的。但它和小麦价值的生产无关。就小麦上体现着价值来说,小麦只是被看作一定量的物化社会劳动,和这种劳动借以体现的特殊物质或这种物质的特殊使用价值完全无关。这同下述情况并不矛盾:1.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小麦的贵贱取决于土地的生产率。农业劳动的生产率是和自然条件联系在一起的,并且由于自然条件的生产率不同,同量劳动会体现为较多或较少的产品或使用价值。体现在一舍费耳中的劳动量究竟有多大,取决于同量劳动所提供的舍费耳的数量。在这里,价值体现为多少产品,取决于土地的生产率;但这个价值却是已定的,同这种分配无关。价值体现在使用价值中,而使用价值又是创造价值的一个条件;但是,如果一方面摆上一个使用价值,即土地,另一方面摆上一个价值,而且是一个特殊的价值部分,由此形成一种对立,那就是愚蠢的做法。2. {手稿至此中断。}

III

庸俗经济学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过是对于局限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教条式地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因此,毫不奇怪,庸俗经济学对于各种经济关系的异化的表现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各种经济关系乍一看来都是荒谬的,完全矛盾的;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感到很自在,而且各种经济关系的内部联系越是隐蔽,这些关系对庸俗经济学来说就越显得是不言自明的(虽然对普通人来说,这些关系是很熟悉的)。因此,庸俗经济学丝毫没有想到,它作为出发点的这个三位一体:土地—地租,资本—利息,劳动—工资或劳动价格,是三个显然不可能综合在一起的部分。首先,我们看到的是没有价值的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