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第4/6页)

星期一和星期二的劳动,如果靠马铃薯生活,他就只需要为自己保留星期一的一半。星期一的另一半和星期二的全部就可以游离出来,以使国家或资本家得利。”(第26页)“谁都承认,支付给资本家的利息,无论是采取地租、货币利息的形式,还是采取企业利润的形式,都是用别人的劳动来支付的。”(第23页) 可见,在这里所说的完全是洛贝尔图斯的“租”,只是用“利息”代替“租”罢了。 马克思对这段话作了如下的评注(《批判》手稿第852页):“这本几乎没有人知道的小册子,是在‘不可思议的修鞋匠’麦克库洛赫开始被人注意的时候出现的,它包含一个超过李嘉图的本质上的进步。它直接把剩余价值,或李嘉图所说的‘利润’(常常也把它叫做剩余产品),或这本小册子作者所说的利息,看作surp1us labour,剩余劳动,即工人无偿地从事的劳动,也就是工人除了补偿他的劳动力价值的劳动量,即生产他的工资的等价物的劳动量以外而从事的劳动。把体现在剩余产品中的剩余价值归结为剩余劳动,同把价值归结为劳动是一样重要的。这一点其实亚·斯密已经说过,并且成为李嘉图的阐述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但是,他们从来没有以绝对的形式把它说出来并确定下来。”往下在手稿第859页上还说:“可是,这位作者为既有的经济范畴所束缚。就象李嘉图由于把剩余价值同利润混淆起来而陷入令人不快的矛盾一样,他也由于把剩余价值命名为资本利息而陷入同样的矛盾。诚然,他在以下方面超过了李嘉图:首先,他把一切剩余价值都归结为剩余劳动,其次,他虽然把剩余价值叫做资本利息,同时又强调指出,他把‘资本利息’理解为剩余劳动的一般形式,而与剩余劳动的特殊形式,地租、货币利息和企业利润相区别。但是,他还是把这些特殊形式之一的名称‘利息’,当作一般形式的名称。这就足以使他重新陷入经济学的费解的行话(手稿中用的是《slang》)中。” 最后这一段话,用在我们的洛贝尔图斯身上是再恰当不过了。他也为既有的经济范畴所束缚。他也用剩余价值转化成的一个派生形式——租——来称呼剩余价值,并使这一名称成为一种极不确定的东西。这两个错误的结果是:他再度陷入经济学的费解的行话中,他比李嘉图前进了一步,但是他没有批判地把这种进步继续下去,反而使他的未完成的理论,在孵化出壳以前,就成为一种乌托邦的基础,可是,就乌托邦而论,他也象往常一样,来得太迟了。上述小册子于1821年问世,已经远远走在1842年洛贝尔图斯的“租”的前头了。 在二十年代,在为无产阶级的利益而利用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来反对资本主义生产,以及用资产阶级自己的武器来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全部文献中,我们说到的这本小册子,不过是站在最前面的前哨。欧文的整个共产主义在进行经济学论战时,是以李嘉图为依据的。但除了李嘉图还有许多著作家,马克思1847年在反驳蒲鲁东时(《哲学的贫困》第49页),只引用了其中几个,如艾德门兹、汤普逊、霍吉斯金等等,而且“还可以写上四页”。从这许许多多的著作中我只随便举出汤普逊的一本著作:《最能促进人类幸福的财富分配原理的研究》(1850年伦敦新版)。该书写于1822年,1824年第一次出版。在这本书里也到处都指出,非生产阶级所占有的财富,是对工人产品的扣除,而且措辞相当激烈。 “我们称之为社会的那种人总是力图通过欺骗或诱劝,通过威胁或强迫,使生产工人从事劳动,但只使他得到自己劳动的产品中尽可能小的部分。”(第28页)“为什么工人不应该得到他的劳动的所有全部产品呢?”(第32页)“资本家以地租或利润的名义向生产工人索取的报酬,是以后者使用了土地或其他物品为借口而要求取得的……既然除了自己的生产能力一无所有的生产工人,他的生产能力在其上实现或借以实现的一切物质资料,全都归同他的利益相对立的其他人所有,他要进行活动先要取得这些人的同意,所以,他从自己的劳动果实中能够得到多大的部分作为这个劳动的报酬,不是取决于、而且必须取决于资本家的恩典吗?”(第125页)“……和扣除的产品的量成比例,而不管这个产品量叫做租税,利润,还是叫做贼赃”(第126页)等等。 我承认,我写这几行时,不免感到有些惭愧。尽管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就已经直接提到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的英国反资本主义的文献,其中有些著作,如1821年出版的那本小册子、莱文斯顿、霍吉斯金等人的著作,还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多次引用过,可是在德国,人们对这些文献还是一无所知。这还可以容忍。但是,不仅那位在绝望中揪住洛贝尔图斯的衣角而“确实不学无术的”庸俗作家,而且那位身居要职、“自炫博学”的教授,也把自己的古典经济学忘记到这种程度,竟把那些在亚·斯密和李嘉图那里就可以读到的东西,煞有介事地硬说是马克思从洛贝尔图斯那里窃取来的,——这个事实就证明,官方的经济学今天已经堕落到何等地步。 那末,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说了什么新东西呢?为什么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好象晴天霹雳震动了一切文明国家,而所有他的包括洛贝尔图斯在内的社会主义前辈们的理论,却没有发生过什么作用呢? 化学史上有一个例证可以说明这一点。 大家知道,直到前一世纪末,燃素说还处于支配的地位。根据这种理论,一切燃烧的本质都在于从燃烧物体中分离出一种另外的、假想的物体,即称为燃素的绝对燃烧质。这种理论曾足以说明当时所知道的大多数化学现象,虽然在某些场合不免有些牵强附会。但到1774年,普利斯特列析出了一种气体, “他发现这种气体是如此纯粹或如此不含燃素,以致普通空气和它相比显得污浊不堪”。 他称这种气体为无燃素气体。过了不久,瑞典的舍勒也析出了这种气体,并且证明它存在于大气中。他还发现,当一种物体在这种气体或普通空气中燃烧时,这种气体就消失了。因此,他称这种气体为火气。 “从这些事实中他得出一个结论:燃素与空气的一种成分相结合时{即燃烧时}所产生的化合物,不外就是通过玻璃失散的火或热。” 普利斯特列和舍勒析出了氧气,但不知道他们所析出的是什么。他们为“既有的”燃素说“范畴所束缚”。这种本来可以推翻全部燃素说观点并使化学发生革命的元素,在他们手中没有能结出果实。但是,当时在巴黎的普利斯特列立刻把他的发现告诉了拉瓦锡,拉瓦锡就根据这个新事实研究了整个燃素说化学,方才发现:这种新气体是一种新的化学元素;在燃烧的时候,并不是神秘的燃素从燃烧物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