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流通费用(第2/6页)

他的资本的流通费用,而这种费用是对他的收入的扣除。对资本家来说,这是一种积极的收入,因为他的资本在价值增殖上所受的消极限制缩小了。当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把他们的一部分时间耗费在买卖上的时候,这种时间或者是在他们的生产职能的间歇期间耗费的时间,或者是他们的生产时间的损失。 无论如何,用在买卖上的时间,是一种不会增加转化了的价值的流通费用。这种费用是价值由商品形式转变为货币形式所必要的。如果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者是流通当事人,那末,他同直接的商品生产者的区别只是在于,他的买卖规模较大,因而他作为流通当事人执行职能的范围较大。一旦他的营业范围使他必须购买或者能够购买(雇用)雇佣工人来充当他的流通当事人,事情的本质也不会发生变化。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必须以某种程度耗费在流通过程(就它只是形式转化来说)上。但是,现在这种耗费表现为追加的资本支出;可变资本的一部分必须用来购买这种仅仅在流通中执行职能的劳动力。资本的这种预付,既不创造产品,也不创造价值。它相应地缩小预付资本生产地执行职能的范围。这就好象是把产品的一部分转化为一种机器,用来买卖产品的其余部分。这种机器是产品的一种扣除。它虽然能够减少在流通中耗费的劳动力等等,但不参加生产过程。它只是流通费用的一部分。

2、簿记

劳动时间除了耗费在实际的买卖上外,还耗费在簿记上;此外,簿记又耗费物化劳动,如钢笔、墨水、纸张、写字台、事务所费用。因此,在这种职能上,一方面耗费劳动力,另一方面耗费劳动资料。这里的情况和买卖时间完全一样。

资本作为它的循环中的统一体,作为处在过程中的价值,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的两个阶段,首先只是以计算货币的形态,观念地存在于商品生产者或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头脑中。这种运动是由包含商品的定价或计价(估价)在内的簿记来确定和控制的。这样,生产的运动,特别是价值增殖的运动,——在这里,商品只是价值的承担者,只是这样一种物品的名字,这种物品的观念的价值存在固定为计算货币,——获得了反映在观念中的象征形象。在单个商品生产者仅仅用头脑记账(例如农民;只有资本主义农业,才产生使用簿记的租地农场主),或者仅仅在他的生产时间之外附带地把收支、支付日等等记载下来的时候,很明显,他的这种职能和他执行这种职能所消耗的劳动资料,如纸张等等,都是劳动时间和劳动资料的追加消耗。这种消耗是必要的,但是既要从他能用于生产的时间中扣除,又要从那种在现实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参加产品和价值的形成过程的劳动资料中扣除。【在中世纪,我们只在修道院中发现农业的账簿。但是,我们知道(第1卷第343页),在远古的印度公社中,已经有一个农业记账员。在那里,簿记已经独立为一个公社官员的专职。由于这种分工,节约了时间、劳力和开支,但是,生产和记载生产的簿记,终究是两回事,就象给船装货和装货单是两回事一样。充当记账员的那一部分公社劳动力,是从生产中抽出来的。他执行职能所需的各种费用,不是由他自己的劳动来补偿,而是由公社产品的扣除来补偿的。只要作些适当的修改,资本家的簿记人员的情况,就和印度公社的记账员的情况相同。】不论这种职能集中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手中,不再是许多小商品生产者的职能,而是一个资本家的职能,是一个大规模生产过程内部的职能,从而获得了巨大的规模;还是这种职能不再是生产职能的附带部分,而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成为特殊的、专门委托的当事人的独立的职能,——这种职能本身的性质都是不会改变的。

如果一种职能就其本身来说,也就是在它独立出来以前,不形成产品和价值,那末,分工,这种职能的独立,并不会使这种职能形成产品和价值。如果一个资本家新投入资本,他就必须把一部分资本投在雇用记账员等等和购置簿记用品上。如果他的资本已经执行职能,处在不断的再生产过程中,那末,他就必须使他的商品产品的一部分,通过转化为货币,不断再转化为记账员、事务员等等。这部分资本是从生产过程中抽出来的,它归入流通费用,归入总收益的扣除部分。(专门用于这一职能的劳动力本身也包括在内。) 但是,簿记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或劳动时间的非生产耗费,同单纯买卖时间的费用,毕竟有一定的区别。单纯买卖时间的费用只是由生产过程的一定的社会形式而产生,是由这个生产过程是商品的生产过程而产生。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因此,簿记对资本主义生产,比对手工业和农民的分散生产更为必要,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但是,簿记的费用随着生产的积聚而减少,簿记越是转化为社会的簿记,这种费用也就越少。 我们这里谈的,只是由单纯形式上的形态变化所产生的流通费用的一般性质。这里用不着考察这些流通费用的各种详细形式。但是,这些属于价值的纯粹的形式转化的范围,从而产生于生产过程的一定社会形式的流通费用形式,在单个商品生产者那里只是转瞬即逝的、几乎觉察不到的要素,是同他的生产职能并行或交织在一起的;而这些形式在表现为巨额的流通费用时,却可以令人触目惊心,在单纯的货币收支上,一旦这种业务作为银行等等或单个企业的出纳员的专门职能而独立和大规模集中,我们就看到这一点。要牢记的是,这些流通费用不会因形态的变化而改变其性质。

3、货币

不管一种产品是不是作为商品生产的,它总是财富的物质形式,是要进入个人消费或生产消费的使用价值。作为商品,它的价值观念地存在于价格中,这个价格丝毫不改变它的现实使用形式。但是,某些商品,如金和银,执行货币的职能,并且作为货币专门留在流通过程(也作为贮藏货币、准备金等等留在流通领域,虽然是以潜在的形式),这纯粹是生产过程的一定社会形式即商品生产过程的产物。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成为产品的一般形式,绝大部分产品是作为商品生产的,从而必须取得货币形式,因为商品总量,即社会财富中执行商品职能的部分不断增大,所以,执行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准备金等等职能的金银量也不断增大。这些执行货币职能的商品,既不进入个人消费,也不进入生产消费。这是固定在充当单纯的流通机器的形式上的社会劳动。除了社会财富的一部分被束缚于这种非生产的形式之外,货币的磨损,要求不断得到补偿,或要求把更多的产品形式的社会劳动,转化为更多的金和银。这种补偿费用,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是很可观的,因为一般说来被束缚在货币形式上的财富部分是巨大的。金和银作为货币商品,对社会来说,是仅仅由生产的社会形式产生的流通费用。这是商品生产的非生产费用,这种费用,随着商品生产,特别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增大。它是社会财富中必须为流通过程牺牲的部分。【“一国内流通的货币,是该国资本的一定部分,这部分完全从生产用途中抽出来,以便促进或提高其他部分的生产率;因此,为了使金充当流通手段,必须有一定量的财富,这就好象为了制造一台机器,以促进任何另一种生产,必须有一定量的财富一样。”(《经济学家》第5卷第5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