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理论-重农学派和亚当·斯密

在魁奈那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表现为“原预付”和“年预付”。他正确地把这种区别说成是生产资本即并入直接生产过程的资本内部的区别。因为在他看来,农业上使用的资本即租地农场主的资本是唯一的实际的生产资本,所以,这种区别也只是对于租地农场主的资本来说才是存在的。因此,他也就认为,资本一部分是每年周转一次,另一部分是多年(十年)周转一次。重农学派在发展过程中,也曾偶然把这种区别应用于其他种类的资本,应用于一般产业资本。年预付和多年预付的区别对社会来说是如此重要,以至许多经济学家,甚至在斯密以后,还是要回到这个规定上来。 这两种预付的区别,只有在预付货币转化为生产资本的要素时才产生。这种区别唯一地只是存在于生产资本中。所以,魁奈不把货币算在原预付内,也不把它算在年预付内。作为生产预付,即作为生产资本,这两种预付是同货币和市场上出现的商品相对立的。其次,在魁奈那里,生产资本这两种要素的区别,正确地归结为它们加入成品的价值的方式不同,从而归结为它们的价值随着产品的价值一起流通的方式不同,并从而归结为它们的补偿或再生产的方式不同,因为一种要素的价值是一年全部补偿的,而另一种要素的价值是在较长时期内一部分一部分地补偿的。 亚·斯密的唯一进步是上述范畴的普遍化。在他那里,这些范畴已经不仅涉及一种特殊形式的资本,即租地农场主的资本,而且涉及每一种形式的生产资本。因此,不言而喻:从农业中得出的年周转和多年周转的区别,被周转时间的不同这个一般的区别所代替,因而,固定资本的一次周转,总是包含流动资本一次以上的周转,而不管流动资本的周转期间是一年,是一年以上,还是不到一年。这样,在斯密那里,“年预付”就成为流动资本,“原预付”就成为固定资本了。但是,他的进步只限于范畴的这种普遍化。他所作的说明是远远落在魁奈后面的。 斯密一开始研究就采用的粗浅的经验主义方法,立即产生了糊涂观念: “一个资本可以有两种不同的使用方法,以便给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或利润。”(《国富论》1848年阿贝丁版第2篇第1章第189页) 那些使价值可以投入,以便作为资本执行职能,给它的所有者提供剩余价值的方式,和投资部门一样,是不相同的,而且是多种多样的。这是资本可以投入不同生产部门的问题。如果问题这样提出,那就还会进一步引伸。它包含着这样一个问题:价值即使不作为生产资本投入,究竟怎样会对它的所有者作为资本执行职能,例如,作为生息资本,商人资本等等执行职能。因此,在这里,我们已经离开分析的真正对象十万八千里了。这里的问题只是:把不同的投资部门撇开不说,生产资本分割为不同的要素,对这些要素的周转有什么影响。 亚·斯密紧接着说: “第一,一个资本可以用于耕种,制造,或购买货物,再把它们卖掉而取得利润。” 在这里,斯密只是告诉我们,资本可以用于农业、制造业和商业。因而,他只是谈到不同的投资部门,并且谈到象商业这样的部门,在这些部门,资本不并入直接生产过程,因而不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这样,他就把重农学派在阐明生产资本的区别和它们对周转的影响时所依据的那个基础抛弃了。他甚至立即以商人资本作为例子,虽然这里的问题只是关于生产资本在产品形成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中的区别,而这种区别又引起资本的周转和再生产中的区别。 他接着说: “这样使用的资本,在仍然保留在它的所有者手中或保持原状时,不会给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或利润。” “这样使用的资本”!但是,斯密说的是投入农业,投入工业的资本,并且他以后还告诉我们,这样投入的资本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因此,用这种方式投入资本,既不会使资本变为固定资本,也不会使它变为流动资本。

或者,他想说的是:用来生产商品并把这种商品卖掉而取得利润的资本,在转化为商品之后必须卖掉,并且通过出售,第一,必须由卖者所有转为买者所有,第二,必须由它作为商品的实物形式转化为它的货币形式,因而,如果它仍然保留在它的所有者手中或——对他——保持原状,它就会对它的所有者毫无用处?但是,这样一来,问题就不过是:同一资本价值,从前是以生产资本的形式,以属于生产过程的形式执行职能,现在却是作为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以两个属于流通过程的形式执行职能,因此,已经既不是固定资本,也不是流动资本了。而以上所说,既适用于以原料和辅助材料,即以流动资本加入的价值要素,也适用于以劳动资料的消耗,即以固定资本加入的价值要素。因此,我们没有朝着阐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方面前进一步。 接着又说: “商人的货物在没有卖掉而换得货币以前,不会给他提供收入或利润;而货币在没有再换得货物以前,也是如此。他的资本不断地以一种状态离开他,以另一种状态回到他那里,并且只有通过这样的流通或连续的交换,才能给他提供利润。因此,这种资本可以非常恰当地称为流动资本。” 亚·斯密在这里规定为流动资本的东西,就是我要称之为流通资本的东西。这种资本处在属于流通过程的形式,即处在属于以交换(物质的变换和所有者的变换)为媒介的形式变换的形式,因而是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这是和属于生产过程的资本形式即生产资本的形式相对立的。这不是产业资本家用来划分他的资本的两种特殊种类,而是同一预付资本价值在它的生活过程的循环中不断重新依次采取和抛弃的不同形式。亚·斯密把这一点和这样一些形式区别混为一谈,——这同重农学派相比是一个巨大的退步,——这些形式区别,是在资本价值的流通中,在资本价值依次经过各种形式的循环中,当资本价值处于生产资本形式时产生的,并且正是由于生产资本的不同要素按不同的方式参加价值形成过程,按不同的方式把价值转移到产品上而产生的。我们以后将会看到,把生产资本和处于流通领域的资本(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根本混同起来,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预付在固定资本上的资本价值,和预付在流动资本上的资本价值一样,都通过产品来流通,都通过商品资本的流通而转化为货币资本。区别只是产生于这个事实:固定资本的价值是一部分一部分地流通的,因此,必须一部分一部分地在或短或长的时间内补偿,以实物形式再生产出来。 亚·斯密在这里所说的流动资本不过是流通资本,是处在属于流通过程的形式的资本价值(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这由他非常拙劣地选择的例子就证明了。他所用的例子是那种根本不属于生产过程,而仅仅留在流通领域,仅仅由流通资本构成的资本,即商人资本。 用一种根本不是执行生产资本职能的资本作为例子来开始,是多么荒谬,这由他自己的话就立即说明了: “一个商人的资本完全是流动资本”。 但是,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正象他以后告诉我们的,是一种由生产资本本身内部的本质区别产生的区别。在亚·斯密的头脑里,一方面是重农学派所说的区别,另一方面是资本价值在它的循环中所经过的形式的区别。这二者杂乱无章地混在一起。 但是,货币和商品的形式变换,价值从一个形式到另一个形式的单纯转化,怎么会产生利润,这是绝对不可想象的。说明这一点,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在这里是以仅仅在流通领域内运动的商人资本开始的。我们回头再谈这一点;我们先听他关于固定资本是怎么说的: “第二,它<资本>可以用来改良土地,用来购买有用的机器和劳动工具,或者用来购买这一类东西,这些东西不必更换所有者或进一步流通,就可以提供收入或利润。因此,这种资本可以非常恰当地称为固定资本。行业不同,它们所使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比例也极不相同……每个手工业主或工厂主的资本的一定部分必须固定在他的劳动工具上。可是,这个部分在一些行业中是很小的,在另一些行业中是很大的……但是,一切这样的手工业主<如裁缝业主,制鞋业主,织布业主>的资本的更大得多的部分,或者作为他们的工人的工资,或者作为他们的原料的价格来流通,而且由制成品的价格偿付,并取得利润”。 把他对利润的源泉所下的幼稚的定义撇开不说,弱点和混乱立即从下面一点暴露出来:例如,对一个机器制造厂的厂主来说,机器是产品,会作为商品资本来流通,因此,用亚·斯密的话来说是 “会卖掉,会更换所有者,会进一步流通”。 因此,按照他自己的定义,机器似乎不是固定资本,而是流动资本了。这种混乱仍然产生于斯密把下面两种区别混为一谈:一种是由生产资本不同要素的不同流通方法产生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另一种是由同一个资本在生产过程内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在流通领域内却作为流通资本(即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执行职能而产生的形式区别。因此,在亚·斯密看来,同样的东西,按照它们在资本生活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既能够作为固定资本(即劳动资料,生产资本的要素)执行职能,又能够作为“流动”资本,商品资本(即离开生产领域,转入流通领域的产品)执行职能。 但是,亚·斯密一下子改变了他区分资本的全部基础,这是和他前几行开始全部研究时所说的话相矛盾的,特别是和这样的论点相矛盾的: “一个资本可以有两种不同的使用方法,以便给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或利润”, 就是说,作为流动资本或作为固定资本。因此,按照这个说法,这里是互相独立的不同资本的不同的使用方法,例如,资本可以或者用于工业或者用于农业。——但是他又说: “行业不同,它们所使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比例也极不相同。” 现在,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不再是不同的独立的投资,而是同一生产资本的不同部分,这些不同部分在不同投资部门形成这个资本总价值的不同部分。因此,这种区别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