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第2/2页)

其次,资本发展成为一种强制关系,迫使工人阶级超出自身生活需要的狭隘范围而从事更多的劳动。作为别人辛勤劳动的制造者,作为剩余劳动的榨取者和劳动力的剥削者,资本在精力、贪婪和效率方面,远远超过了以往一切以直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 资本起初是在历史上既有的技术条件下使劳动服从自己的。因此,它并没有直接改变生产方式。所以我们上面所考察的、单靠延长工作日这种形式的剩余价值的生产,看来是与生产方式本身的任何变化无关的。它在旧式面包业中和在现代棉纺业中同样有效。 如果我们从劳动过程的观点来考察生产过程,那末工人并不是把生产资料当作资本,而只是把它当作自己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的手段和材料。例如在制革厂,工人只是把皮革当作自己的劳动对象。他不是鞣资本家的皮。可是,只要我们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观点来考察生产过程,情形就不同了。生产资料立即转化为吮吸他人劳动的手段。不再是工人使用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使用工人了。不是工人把生产资料当作自己生产活动的物质要素来消费,而是生产资料把工人当作自己的生活过程的酵母来消费,并且资本的生活过程只是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运动。夜间停止不用、不吮吸活劳动的熔炉和厂房,对资本家说来是一种“纯粹的损失”。因此,熔炉和厂房就造成了要劳动力“做夜工的要求”。货币单纯地转化为生产过程的物质因素,转化为生产资料,就使生产资料变成了榨取他人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合法权和强制权。最后还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所固有的并成为其特征的这种颠倒,死劳动和活劳动、价值和创造价值的力之间的关系的倒置,是如何反映在资本家头脑中的。在1848—1850年英国工厂主叛乱时期,“佩斯里的一家棉麻纺纱厂(卡莱尔父子公司,这是苏格兰西部资格最老、声誉最好的公司之一,它自1752年开办以来,世世代代由同一家族经营)的老板”,这位非常有学识的绅士,在1849年4月25日《格拉斯哥每日邮报》上发表了一封信。标题是《换班制度》,其中有一段天真可笑的话: “现在让我们看看,把劳动时间由12小时缩减到10小时会产生怎样的祸害…… 这些祸害‘合计起来’给工厂主的前途和财产带来极其严重的损害。如果他〈即他的“人手”〉以前工作12小时,而现在限制为10小时,那就等于他的企业内每12台机器或12个纱锭缩减为10台机器或10个纱锭,如果工厂被卖掉,那它们就只能按10来计价。于是全国每家工厂的价值都会减少六分之一。” 在苏格兰西部这个世袭的资本的头脑中,生产资料即纱锭等的价值同它们的自行增殖或每天吸取他人一定量的无偿劳动的资本属性这样紧密地溶合在一起,以致卡莱尔公司的老板真的以为,在出卖工厂时,要支付给他的不仅是纱锭的价值,而且还有它们的价值增殖,不仅是包含在纱锭内的劳动或生产同种纱锭所必需的劳动,而且还有借助于纱锭每天从佩斯里的健壮的西苏格兰人身上榨取的剩余劳动。正因为如此,他才认为,如果工作日缩短两小时,每12台纺纱机的出售价格就会缩减为10台的出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