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道屏障 俗权对圣职人员没有管理权限

首先,让我们对第一道屏障发起进攻。

他们早就策划好了教皇、主教、神父和修道士被称作“属灵阶级”;而君主、贵族、工匠和农民却被称为“属世阶级”。不得不说这个策略真是狡猾、虚伪。不过大家都不用害怕,因为,所有的基督教徒无一例外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属灵阶级”,除了职位不同,没有其他差别。正如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所言,我们都是一个共同的身体,尽管每个肢体都有自己的工作,就是服务其他。这是由于我们有共同的洗礼、共同的福音、共同的信仰,而且同为基督徒;因为只有洗礼、福音和信仰,才能使我们变为“属灵的阶级”和基督教徒。

对于教皇或主教的涂油、削发仪式、神职授任仪式,以及他们与平信徒衣着的区别———这一切都使得他们成为伪善者或所谓的奉神的旨意而被选定的傀儡,而非基督教徒或者有“属灵”的人。因为洗礼,我们都受了神职如祭司一般,正如圣彼得所说:“你们是君尊的祭司,为圣洁的国度”(《彼得前书》第二章第九节)。《启示录》也有言:“你用你的鲜血让我们做祭司和君王。”因为,如果我们不是比教皇和主教行更高的授职,那么就没有神父能通过教皇或主教的授职被选出来了,更或许他们就不能行弥撒、传道或者宣赦了。所以,主教授职就似乎是以全教会的名义而来的,相当于派一个与大家权力相当的人出来行使这种权力;就好比国王有十个儿子,但只有其中一位才有继承权。虽然其余的王子享有同等权利,或许都可以做国王,但只有一位可以对他们执行统治的责任。

说得更明白点儿,如果一些虔诚的基督徒被当作囚犯发放到不毛之地,而且他们当中没有主教亲选的神父,他们愿意选一位,不管他是否嫡出,委托他执行洗礼、行弥撒、宣赦和传教,那么这个人事实上就算是个神父了,俨如所有的教皇,主教都亲选了他。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必要时每个人都可以施礼宣赦了。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神父。他们用教会律例几乎把洗礼和基督徒的这种大恩惠和权柄都毁灭,使之湮没无闻了。基督教徒通常习惯这样挑选他们的主教和神父,随后由其他主教加以认可,而省去了现今流行的浮夸之风。所以圣奥古斯汀、安布罗斯和塞浦路斯就这样成为了主教。

由于执政者如我们一般接受洗礼,而且我们有共同的信仰和《福音书》,我们必须承认他们是神父和主教,并承认他们对整个基督教群体有益无害的圣职。因为凡受了洗礼的人都可能自诩他被亲选为神父、主教,甚至教皇,但并非每个人都会行使这一职位的权力。因为虽然我们同样都是神父,但若是没有我们一致的同意或是推选,没有人能毛遂自荐或者擅自去做大家权力范围之内的事。

因为,权力是属于大家的,如果没有经大伙儿的同意,就不能擅自做决定。如果被委任圣职的人因滥用职权遭罢免,那他就又和没任职之前没什么两样了。因此,在基督界里,神父就只是一个执行公务的职员。只要他在职位上,他就有优选权;但如果他被革职,就与农民、市民别无两样了。因此,神父被革职之后就不再是神父了。但如今他们杜撰了一种不可磨灭的形象1,说一个神父革职之后还是不同于一个平信徒。他们甚至妄想神父就永远都是神父———意思就是他们永远不会变成平信徒。所有的这一切都只是人为的规则与空谈。

从而,所谓的平信徒与神父、诸侯与主教,或是“属灵人士”与“属世人士”,他们的真正不同就在于职位和职能不同,而非在“阶级”这一范畴。正如不同之于神父和修道士一般。就好比我之前所引用圣保罗在《罗马书》第十章,以及圣彼得在《哥林多前书》第三章中说的:“在基督王界里,我们身为一体,互为肢体,连接彼此。”耶稣的身体并非两个,即一个是“属灵的”,另一个是“属世的”。他只有一个头,一个身体。

我们知道,正如那些所谓的“属灵的”人,主教教皇啊,他们其实是无异于其他基督教徒的,只不过受了上帝之托,传道并举行圣礼。同样,世俗掌权者也受了委托,使用武力和权力来惩处恶人,从而保护善人。每一个人:补鞋匠、铁匠、农民,都应在其位谋其职。就好像这些受圣职的神父和主教们,他们在自己的职位上都应尽心尽责,从而为他人谋福利。只有这样,所有的工作融汇在一起才促进了社会精神和物质的发展。这就是之前所说的,这个身体的各个部分互为彼此服务。

在此,有基督教义说:世俗的权力在神职人员之下,并且没有权力惩罚他们。我们来看看这是否合理。这对一个人来说,就相当于即使是眼睛正遭受着剧烈的痛苦,手却不能帮忙。先不说是违反基督教,就是肢体间不能互相帮助或者保护彼此免受痛苦,这是不是很不近人情,是不是很反自然?其实,肢体越是高贵,就越应当受其他肢体援手。因此,我说鉴于俗权是由上帝任命来惩罚坏人,保护好人的,我们就应该让他们在基督界里自由地行使,不管是涉及教皇、主教、神父、修道士、修女还是其他什么人,都不徇情面。

若是有什么能束缚俗权的充足力量,那就是在基督界里它的地位要小于神父、听忏悔者或者教士的———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该让裁缝、补鞋匠、泥瓦匠、木匠、厨师、店员、农民以及其他世俗工匠们给教皇、主教、神父或修道士们提供衣食住行的必需品,甚至是缴纳什一税了。但是如果这些平信徒能自由自在地做自己的工作,那么,那些天主教徒的法规又有何用意呢?他们就想使自己不受俗权的约束,从而能为所欲为,这就兑现了圣彼得所说的:“你们当中必有虚假的老师,因为贪婪,用做作的语言,在你们身上获利。”

因此,基督教俗权必须没有任何障碍地得到行使,不用考虑涉及的究竟是谁,不管他是主教还是神父;只要有罪,就该让他得到该有的惩罚。

不管宗教法规定了什么与之相对的法规,这都仅仅是天主教徒的自大傲慢的产物。因为这是圣彼得对所有基督教徒这样说“人人(我猜这里包括教皇在内)都应服从于更高的权力;因为他们并非单纯的拥有武力:他们服务上帝而且惩罚恶者,赞扬善者”(《罗马书》第十三章第一、四节)。他还说“看在上帝的份儿上,让自己遵从一切法规,因为这是上帝的旨意”(《彼得书》第二章第十三、十五节)。他也预言过将有人蔑视俗权(《彼得书》第二章》,因为这已由教会的律例应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