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

时间是七点多不到八点,窗户框的影子映照在窗帘布上,接着我又回到时间里来了,倾听手表走动的嘀嗒声。这个表是祖父传下来的,父亲把它送给我时,他说,这个表是人世间所有希望和渴望的陵墓;你拥有了这个表,轻而易举就能证明那些对你的父辈和祖辈不一定有用的人类经验,对你自己也未必管用,也就是说,你会慢慢懂得,所有的人类经验其实都是谬误,这叫做归谬法。我把这个表送给你,并不是要你能记住时间,而是希望你可以时不时地忘记时间,千万不要把所有的力气用来试图征服时间。他说,因为时间是无法征服的。时间不战而胜,赢得不费吹灰之力。这个战场只不过是向人类展示他们自己的愚笨与绝望,至于战胜时间,则不过只是哲学家与愚人的幻想而已。

那个表靠在衣领盒子里面,我斜倚在床上,侧耳聆听它走动的嘀嗒声。无意识地听着,仅此而已。我想并没有谁会有意识地仔细听钟表的走动声。没必要这样做。你可以长时间地忽略钟表的嘀嗒声,然而在某一秒钟里,那个声音又进入你的脑海里,你会感觉到,虽然一直没察觉到嘀嗒声,但时间却在永恒而从不中断地慢慢衰弱下去。正如父亲所说的,在漫长而孤独的时光中,你或许会看见耶稣在蹒跚前行。至于那位伟大的圣人般的弗兰西斯(1),他称呼死亡为他的“小妹妹”,然而其实他并没有小妹妹。

我听到隔壁传来的施里夫(2)的弹簧床在吱呀作响,接着听到他踩着拖鞋在地板上走路的声音。我从床上起来了,走到梳妆台前面,伸出手在台上摸索着,摸到了那个表,把它面朝下放着,我又回到床上。可是窗户框的影子依旧映照在窗帘布上,我已经学会了根据影子的位移来判断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所以我只好转身背朝着窗户,又觉得自己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的动物一般,影子落在我头顶上,挠得我直痒痒。你养成的那些懒散虚度时光的习惯总是会让你悔恨不已。父亲如是说。基督并不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他是被那些小齿轮发出的咔嗒咔嗒声折磨致死的。耶稣基督也没有妹妹。

因此只要我一没感觉到影子,我就开始揣测现在到底是什么时辰了。父亲说,这种无端端始终不停地留意一个人造刻度盘上的几根机械指针的方位,这大概是心智失常的症状。父亲说,这个症状就是类似出汗的一种排泄方式。我嘴上说,是的,这真奇妙。但其实我很怀疑,一直都很怀疑。

如果天气是阴天,那么我就会望着窗户,想一想父亲说过的虚度时光的习性。想着如果天气一直这么好下去,对于新伦敦城(3)的人们来说倒是挺舒服的。天气为什么要变幻呢?这是当新娘子的好月份,那声音响彻在(4)她从镜子里直接走了出来,从层层叠叠的迷香中走了出来。玫瑰。玫瑰。杰生·里士满·康普生夫妇为爱女举办婚礼。(5)玫瑰。并不是如山茱萸或马利筋那般贞洁的植物。我说我犯了乱伦罪,(6)我说,父亲。玫瑰。狡黠但又沉静。如果你在哈佛大学念书超过一年,但却没有看过划船比赛,你就有权要求退回学费。就让杰生去吧。让杰生去哈佛读一年大学吧。

施里夫站在门口,正在整理他的衣领,他的眼镜上闪烁着玫瑰色的光芒,仿佛是他把红扑扑的脸颊染在了眼镜上。“你今天早上想要旷课吗?”

“已经这么晚了吗?”

他看了看手表。“两分钟之后就要打上课铃了。”

“我真不知道时间已经这么晚了。”他还在盯着手表,他的嘴唇张张合合的。“我得赶快了。我不能再旷课了。上礼拜学监就已经告诫我——”他把手表放回口袋里。然后我就没再说什么了。

“你最好马上套好裤子,赶快跑去。”他说。他出去了。

我起床了,在屋里四处走动着,隔着墙壁听他那边的动静。他走进了客厅,走到了大门口。

“你准备好出门了吗?”

“还没呢。你先去啦。我自己赶得上。”

他走出门去了。大门关上了。他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的尽头。然后,我又能听见钟表走动的嘀嗒声了。我停了下来,没有再在屋里到处走动,我走到窗口,拉开窗帘,看着人们匆匆忙忙地朝着小教堂奔去,还是那些人们,一边走一边挣扎着把手塞进随风起伏的外套袖管里,总是那些书本和翻飞的衣领冲刷过街道,正如滚滚洪流中的碎片残骸,我看到了司博德(7)。他称呼施里夫是我的丈夫。啊,随他去吧,施里夫说,要是他除了追着那些小骚娘们跑,就没别的事好忙的话,谁理他呢。在南部,大家都觉得要还是个童子身,那可真是挺没面子的。男孩们这么想。男人们更是这样想。只要一说到这事儿,他们就瞎吹牛。父亲说,对女性来说,贞操问题的倒没那么严重。(8)他说,因为童贞这个观念是男人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女人。父亲说,这就像是死亡:仅仅是一种发生在他人身上的状况,于是我说,可是你相不相信它,这都无所谓吧,接着他就说,那这就是世界上万事万物的可悲之处:这不仅仅是贞操观念,我又说了,为什么是她失去了贞操,而不是我呢?他接着说,这也正是可悲之处;万事万物并不值得被改变,而施里夫说,(9)除了追着那些小骚娘们跑,就没别的事好忙活了,我就说了,你有妹妹吗?有吗?有妹妹吗?

司博德夹杂在大街上的人流中间,就好像是满大街疾走飞舞的落叶中的一只淡水龟,他的衣领竖到了耳朵旁,他迈着惯常的不徐不疾的脚步。他来自南卡罗来纳州,是四年级学生。他喜欢在俱乐部里自吹自擂,他说首先,他从来不会慌慌张张跑去教堂,其次,他从来没有哪次准时到教堂,但大学四年来,他也从来没有在教堂缺席过,最后,不管是去教堂还是上第一堂课,他身上从来不穿衬衣,脚上也没穿袜子。大约上午十点钟左右,他会去汤普森家的咖啡馆,点两杯咖啡,在等待咖啡凉下来的片刻中,他会坐下来,再慢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双袜子,脱掉鞋,优哉游哉地穿上袜子。到了午间时分,你就会看见他和别人一样,穿着衬衣,领子竖起。大家都一路小跑着经过他身边,可他从来不会加快步伐。稍过片刻之后,四方大院里一个人也没有,空空如也了。

一只麻雀斜穿过太阳光线,落在窗台上,歪着小脑袋望着我。它的眼睛圆滚滚的很明亮。起先它用一只眼睛看着我,接着突然摇一下小脑袋!换另外一只眼睛看我了,它的脖子一抽一抽的,频率比任何脉搏都快。钟声敲响,准点报时。这只麻雀不再换着眼睛看我了,而是一直用同一只眼睛盯着我,直到钟鸣声结束了,仿佛它刚才也在仔细听似的。然后它咻的一声从窗台上飞起,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