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三合一)

三月末, 国家队名单出来以后,集训队暂时解散。

要等到六月十号,距离IMO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大家才会重新聚在一起, 再一次接受考前的训练。

而在那之前, 无论是沈瀚音还是叶千盈, 以及谈诗凝、戴修都要先去帝都一趟, 然后回到自己的学校,紧接着就要预备……高考。

没错,高考。

“这种时候就有点羡慕管洪章了。”叶千盈叹了口气, “他高三了, 直接保送B大, 参加校内考试就可以, 不用再高考了。”

至于那个校内考试, 大家心里都知道, 这不过是走个过场的东西。

这么多年来, 还没听说过哪个保送生因为无法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测试, 因此被刷下来,失去了自己的保送名额呢。

但叶千盈、沈瀚音、戴修、诸梦这些人的情况, 就和管洪章不一样了。

他们是高二生, 要上的是B大英才班。

A大和B大特设“英才班”一共才不到五年时间, 通俗点理解, “英才班”的作用在名义上, 和以前的“少年天才班”或者“预科班”是一个意思。

他们会跟着B大数学院的大一新生一起听课, 然后在一年后,自动升入B大大一。

当然,作为升入B大英才班的条件之一, 不仅要通过B大面试,更要参加当年的高考,取得一本分数线及以上的成绩。

B大面试倒是好说,这一次的英才班面试正好设定在了四月初。

可以说,集训营刚刚定下来国家队名单,大半个集训队,主要是高一和高二的学生,就统一北迁,先前往帝都去参加英才班的面试。

英才班入门要求是:如果是CMO集训队成员,可以免笔试,但要经过面试;非CMO集训队成员,则要先笔试,然后面试。

“话是这么说,但是其实最后一条就是摆出来看看的,信就被忽悠到了。”

谈诗凝给大家科普了一遍,她提前了解到的内部消息:“这五年来,A大和B大的英才班只招集训队成员,普通的省一省二根本不入眼。哪怕是冬令营的成员,他们都是不招人的。”

从名义上讲,英才班应该有30个名额。

但是A大和B大就是这么硬气:假如招不到集训队的学生,那我宁可一个班只有24个人,25个人,哪怕人不齐呢,其他学生他们也坚决不收!

“分析得太透彻了,谈诗凝小姐姐说得都对。”戴修笑眯眯地高高举起一条手臂:“补充一点,A大和B大还是老样子,连英才班的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都在同一天举行,应该就是表明‘来了我们这里,就和隔壁不共戴天’的意思。”

他这话还没说完,在座的各位就都笑起来了。

众所周知的,A大和B大号称全国TOP2。之所以没有TOP1,就是因为两家不分胜负,如果有人要是问谁是TOP1?那肯定是A大人说A大,B大人说B大。

如果有人要问谁是TOP3?

哦,那就有五家大学都是TOP3了。

反正华国的TOP关系就是这么混乱,每一所优秀的大学都争着做其他大学的爸爸。

所以,不负众望地,A大和B大之间的相爱相杀人设,也向来十分立得住。

特别是,这两所学校的学生提起对方时,语气和表情都带着肉眼可见的微妙,而且两所学校的大门之间只间隔个一条马路。

要论这两个学校之间的关系,只要看看当初CMO冬令营的时候,冲着叶千盈和沈瀚音而来,在他们面前直接吵起嘴架的两个招生办老师,就可见一斑了。

更别提还有什么“邱赛冬令营”办在同一个时候、选择同一天来举行开学典礼、当你接到一家的招生电话时,必然会听到他死命提醒你不要相信另一家的花言巧语等种种事宜……

在场的各位都是经历过A大和B大的招生洗礼,自然对这两所大学的微妙状态心里有数,因此戴修只是稍稍一提,所有人就会心地露出了微笑。

预备队的一个高二成员,也是这一次预备队中唯一一个选择了A大英才班的学生,他缩了一下肩膀,喃喃自语道:“我怎么感觉我被包围了一样……”

大家对视一眼,目光里都带着几分戏谑之意:“哦?你才意识到吗?”

一个被B大英才班围住的高二少年:弱小、可怜,又无助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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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信然把甩干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抖开,全都挂上衣架,疏密有序地晾在阳台上。

外套是仿西装的样式,但是材质比普通西装外套要薄,四月初的天气转暖得厉害,洗过这一次后就可以叠放在衣柜里不用穿了。

至于那两件短袖,倒是要常换常洗。窦信然挺喜欢这几套衣服:简单、漂亮,而且实用,最关键的是不用他花钱。

深骥的校服不少,四季校服不同,一季两件,除此之外还有体育课专用的运动服。在这种时候,特困生的身份就帮他解决了不少麻烦——毕竟像这种一万多块钱的校服,要不是有学校报销,窦信然看见账单只会骂一声学校采购脑子进水。

当然,现在的窦信然,绝对不会说自己的校服半句话不好。

毕竟有了这些衣服,就完全省去了窦信然再买其他衣服的金钱和功夫。只能说他爱华国的校服制度,他初中时的衣着开销也是这么省下的,校服真是世上最棒的工作服。

阳台是半开放式的,窗沿上静悄悄地走上来一位未经邀请的客人。窦信然和那只灰色的大猫咪对视三秒,三秒钟后他甩掉自己手上的水珠,想要伸手抚一抚灰猫温暖蓬松的毛发,却被母猫“咪咪”叫着,灵巧地闪身躲过。

这是只怀过五次胎的老猫,机灵得像是成了精。它能够娴熟地在人们的脚掌以及小腿丛林中穿梭,也能嗅出人们身上的危险,以及喜爱它的人的气味。

即使每天在桌上跳来跳去,蓬松的大尾巴像是鸡毛掸子一样吸了半个屋子的灰,智慧的猫咪也绝不会打碎任何一只靠着桌沿摆放的玻璃杯。

很难说究竟是它看着窦信然长大,还是窦信然看着它长大。毕竟一人一猫都是从他们还小的时候开始,就做起了相熟的邻居。

“好吧,我手上有洗衣粉味道是吗?”窦信然把手掌翻过来,凑到自己的鼻尖前闻了闻:“晾衣服难保会这样,你既然不喜欢洗衣粉的气味,那你还过来干什么?”

灰色的母猫高高地翘着自己的尾巴,它轻盈地从窗台上一跃而下,用猫步从容地趟过往下滴水的一片衣服阴影,期间没让自己的毛发沾上哪怕一滴讨厌的水珠。

由于态度太过自然和随意,它那不经意的高傲,让窦信然口中说出的一切话语,都变成了一场独角戏般的自问自答。

猫咪已经很熟悉窦信然家里的路,它越过阳台小门的塑胶门槛,走进昏暗的门厅时瞳孔的形状变了变。很快,它长驱直入地抵达厨房,跳到唯一的一张餐桌上,端庄地坐好,扭过脑袋,用自己琥珀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窦信然。